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渔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陕西省榆林市人民政府文号:榆政发〔2012〕58号
颁布日期:2012-08-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渔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榆政发〔2012〕5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科学开发利用水域滩涂资源,保障水产品市场供应,满足人民群众对水产品多样化的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0〕18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渔业发展的意见》(陕政发〔2011〕2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快渔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渔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渔业是促进农民增收、提升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特色产业。近年来,我市渔业发展迅速,2011年全市养殖水面达到18.12万亩,水产品产量达到7699吨,产值8710万元,在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养护资源环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渔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和市场条件已发生了较大变化,传统的渔业生产方式和管理模式已不适应现代渔业发展需要,特别是渔业投入长期不足、基础设施薄弱、管理养殖水平较低、组织化程度和产业化水平不高、缺乏水产龙头企业带动等问题,已严重制约着我市渔业持续健康发展。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加快渔业发展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抢抓机遇,开拓创新,努力开创我市现代渔业发展新局面。

二、加快渔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生态、品牌、高效的发展理念,以促进农民增收为中心,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机制创新为保障,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转变渔业发展方式,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不断增强渔业的综合生产、科技创新推广、资源养护能力,努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促进我市渔业向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方向发展,逐步形成渔工贸配套、产加销完整的产业体系。

(二)基本原则。坚持因地制宜,针对不同区域渔业资源类型,实施分类指导、分策推进;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正确处理资源开发与养护的关系,走渔业可持续发展之路;坚持食品安全第一,建立健全市、县区水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加强养殖监管和水产品市场监督;坚持科学发展,加强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提高产业发展能力;坚持产学研相结合,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组织,做大做强渔业龙头企业,加快渔业产业化进程。

(三)目标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渔业工作的首要任务是加强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渔业管理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特色渔业,推动渔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确保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按照“提质、扩量、增效、生态、安全”总体要求,以无定河、芦河、榆溪河、秃尾河为主线,建设现代渔业生态区、休闲渔业示范区,以神木红碱淖、靖边县、榆阳区、横山县库坝群为重点,大力发展大水面移植增殖和小水面精养,努力建设一批规模较大的优势特色水产品养殖基地。到2015年全市水产养殖面积达到18.5万亩,水产品产量达到8500吨,渔业经济总产值达到10200万元。到2020年全市水产养殖面积达到20.2万亩,水产品产量达到10000吨,渔业经济总产值达到12000万元。

三、优化渔业区域布局

在长城沿线榆阳、横山、靖边等池塘、水库和小型湖泊,建设草食性鱼类和虾蟹优势产区;集中精力搞好无定河、芦河两岸荒滩地渔业开发利用,打造万亩现代化生态渔业养殖基地;在池塘集中的榆阳区、横山县、靖边县、神木县建设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在神木红碱淖湖泊、榆阳区、横山县和靖边县水库群建设大水面渔业移植增殖基地,大力发展围拦养殖、网箱养殖,提高产量、提升效益;紧紧抓信我市小型库坝及淤地坝较多的有利条件,建设小型库坝和淤地坝精养、半精养养殖区域;充分发挥榆林、靖边、神木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有利条件,大力建设休闲渔业基地,延长产业链,增加产品附加值;城市及城郊地区,以满足城镇居民消费多样化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渔业产业多功能优势,拓展渔业的生态和休闲功能,重点发展观赏、垂钓、旅游、餐饮等都市渔业,构建全市“区域互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渔业新格局。

四、提高渔业产业化水平

着力培育一批规模较大、技术先进、辐射带动力强的养殖、推销企业,大力支持民间资本和企业参与我市渔业基础设施建设、水产品精深加工和流通产业。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围绕水产品养殖、加工和物流等环节,鼓励养殖产销大户领办、联办渔业合作社、协会、中介组织,培育一批组织健全、运行规范、功能完善的渔业经济合作组织。围绕优良品种繁育、标准化健康养殖、大水面生态养殖、水产重大疫情防控、水产品精深加工等领域,整合渔业科技资源,加快建设我市渔业科技示范园区。严格执行主要品种苗种繁育、水产品健康养殖、渔业病害检测、渔业水质环境、鲜活水产品储运等地方标准或技术规程,积极开展标准化宣传、培训、示范和推广工作,提升水产品标准化生产水平。以渔业基地、无公害养殖基地、健康养殖示范基地为载体,以无公害水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水产品认证为手段,发展以团头鲂、斑点叉尾鮰、匙吻鲟、虹鳟、大鲵、螃蟹等名贵品种养殖为重点的特色养殖,做大做强水产品品牌。

五、完善渔业服务体系

加强水产良种繁育体系建设。以草、鲢、鳙、鲤、黄河鲶鱼等品种为重点,加快建设榆阳区、横山县水产良种场,完善良种繁育供应体系。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渔业机构的作用,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水产养殖企业、中介组织、水产品批发市场建立以监测为主的检测站(点),完善渔业环境与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体系建设。加强渔业资源开发保护体系建设。科学评价水面承载能力,合理搭配养殖品种,严格控制放养密度,强化渔业水域污染防治和监测,有计划地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探索“以鱼养水,以鱼活水”的生态渔业模式。加强市场信息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渔业信息服务和资源共享,完善水产品生产、销售和消费信息的收集发布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对生产流通环节的引导作用。

六、加大对渔业的支持力度

建立健全“政府推动、市场拉动、政策扶持”新机制,逐步加大对渔业基础设施及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投入,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渔业发展,并逐年加大投入力度。县区政府要把渔业纳入农民增收规划,在新增财力中安排渔业发展资金。各有关部门在安排项目时,要统筹考虑渔业项目建设。按照“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吸纳多种经济成份,采取信贷融资、招商引资、股份合作等形式,参与渔业资源开发。强化政策性金融对渔业开发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加大对渔民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的扶持力度,开展渔业政策性保险,建立健全渔业风险保障机制。鼓励水域滩涂通过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切实加强老旧池塘标准化改造,进一步完善水、电、路、进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渔业机械普及率,提高渔业综合生产能力。按照分类发展原则,将符合惠农政策的渔业建设纳入各级农业补贴范围。对渔业苗种生产、新品种养殖试验和良种引进给予财政补贴;将稻田养鱼、新建渔业基地、池塘标准化改造,以及在新开发的荒滩、荒水、湿地上从事水产养殖的,纳入国土资源治理项目给予扶持;对渔业生产用水、用电,按照农业生产标准收费;对利用弃水和在水库、湖泊内开发渔业给予支持;新建水库、水电站、拦河工程,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进行渔业资源评估和论证,一并列入工程预算;对新建、扩建水产良种场和苗种场用地,继续按农业用地安排;渔业苗种生产水面、国家投资建设的商品鱼基地水面列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予以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因国家重点项目建设征用的,须以同等数量和质量水面及设施予以补偿。

七、加强对渔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渔业发展,切实将监督管理渔业的职责落到实处。要认真落实各项渔业发展优惠政策,财政部门要给予足额的经费支持。各级水利和渔业部门要切实加强渔业执法能力和队伍建设,完善监督管理的设施和手段,强化行业管理和服务,努力推进我市渔业健康快速发展。要进一步完善执法体系,加强对种苗、鱼药、渔具、渔用饲料和水域环境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毒鱼、炸鱼和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积极调解渔业权益纠纷,查处渔业行政违法案件,维护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要依法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资源,坚决打击捕杀贩卖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的犯罪行为。要更加重视渔业前期工作,在宜渔盐碱荒滩地、老旧池塘标准化改造、水产良种场建设、渔业水域资源环境保护、特种水产品养殖等重点领域,储备一批渔业骨干项目,加大项目申报和争取力度,通过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推动全市渔业又好又快发展。

榆林市人民政府

201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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