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通知

颁布单位: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号:
颁布日期:2014-04-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通知

沪发改能源〔2014〕9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支持本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经报市政府同意,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近期修订并重新印发了《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沪发改能源〔2014〕87号,以下简称《扶持办法》,具体内容可在我委网站上查询)。根据《扶持办法》,现将2014年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2013年-2014年投产发电的新能源项目:由各区县发展改革委按照《扶持办法》规定的项目条件、申报材料和申报流程等要求,组织好本地区项目的申请转报工作。

2、2013年之前投产项目和往年结转项目:仍然按照原《扶持办法》执行。

请于2014年5月15日之前,将申报请示和相关申请材料(一式4份)报我委。

特此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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