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克州地震灾害应急处置流程(暂行)》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克政办发〔2015〕30号
颁布日期:2015-04-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克州地震灾害应急处置流程(暂行)》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克州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部门管理机构:

《克州地震灾害应急处置流程(暂行)》已经克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4月14日

克州地震灾害应急处置流程(暂行)

一、接收、汇报震情,汇总相关信息

(一)汇报震情

地震发生3分钟内,克州地震局根据自治区地震局初步速报结果(自动测定),向分管领导、克州党办、政办负责人发送初定信息。10分钟内,根据自治区地震局提供的经、纬度,确定具体方位后,正式报送信息结果。

(二)启动地震系统内部应急响应工作

1、克州地震局记录震情信息,与自治区地震局电话沟通、核实震级。

2、立即启动克州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派出现场工作队,第一时间赶往灾区了解震灾信息,并及时将收集的信息汇总报告克州抗震救灾指挥部。

3、克州地震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地震局应急指挥部),通知各县(市)地震部门启动地震应急预案,进入紧急响应状态。

4、克州地震局通知(协商)克州人民政府应急办、民政局派出现场勘查工作组赴震区。

5、电话了解相关区域地震后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

二、确定应急响应级别,启动应急预案

1、克州地震局局长向克州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级别及初期处置的建议。

2、地震灾害发生后,克州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立即转为克州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州抗震救灾工作。

3、根据地震局的建议,克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初步确定应急响应级别。

4、地震灾害应急响应按以下确定的层级实施。(Ⅳ级(一般地震灾害)、Ⅲ级(较大地震灾害)、Ⅱ级(重大地震灾害)、Ⅰ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Ⅳ级响应。在克州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导和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县(市)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领导、指挥抗震救灾工作。

——Ⅲ级响应。在自治区、克州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导和支持下,由克州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指挥和协调下开展抗震救灾工作,县(市)负责落实相关事宜。

——Ⅱ级响应。在自治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下,由克州抗震救灾指挥机构领导、指挥抗震救灾工作,县(市)具体负责落实相关事宜。

——Ⅰ级响应。在国家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导和支持下,由自治区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指挥和协调开展抗震救灾工作,自治区、克州、县(市)具体负责落实相关事宜。

震后1小时

1、克州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启动地震应急响应工作机制,按照预案实施各项应急措施。

2、灾区所在县(市)政府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3、灾区所在县(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组织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和医疗救护,防范次生衍生灾害,维护社会治安,并提出需要支援的应急措施建议。

4、灾区县(市)、乡(镇)政府立即组织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及时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

三、初步评估震情灾情

1、震后1小时内,克州地震局将地震灾害级别初判结果、地震影响场范围、震区位置等情况报告克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

2、相关成员单位密切监视余震,快速收集震情、灾情动态以及相关社会信息,及时为党委、政府抗震救灾和自治区地震局应急处置提供震情、灾情信息。

3、克州地震局要与自治区地震局紧密联系,密切关注后续震情发展趋势,及时互通震情和灾情信息。

四、迅速安排部署抗震救灾工作

1、克州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赴克州地震应急指挥中心,指挥应急工作。

2、克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各成员单位,震后50分钟内赴克州地震应急指挥中心紧急会商。

3、震后一小时,召开克州抗震救灾指挥部第一次会议。

(1)克州地震局通报地震基本情况、地震灾情预判结果、影响范围估计和救援重点区域分布情况。

(2)克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克州地震局)提出灾害等级初判结果和启动抗震救灾响应级别建议。

(3)克州人民政府决定启动抗震救灾X级响应。

(4)会议决定派出一名分管领导,带领相关部门,赴灾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五、成立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全面开展应急救援各项工作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灾区各级政府成立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在现场领导指挥抗震救灾工作。(克州抗震救灾指挥部派出现场工作组会同自治区工作组人员组建前方指挥部,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协调州直单位按现场指挥部的具体要求,开展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2、按照地震应急预案实施应急措施。

3、落实国家、自治区、克州指挥部决策,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具体工作要点:

(1)立即实施交通管制,保证持证救援专用车辆优先通行,向克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实时报告道路通行状况。

(2)发动灾区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3)派遣公安消防队伍、组织矿山救护抢险救灾等专业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和医疗救护。

(4)采取应急措施,在通讯设施损坏或通讯受阻情况下,迅速启动备用信道,保证救灾通讯畅通。

(5)紧急协调救灾帐篷、生活必需品等救灾物资和装备,开放应急避难场所,及时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6)周密考虑救援队伍和现场指挥部设置的条件保障。

(7)组织力量抢修电力、交通、供水、供电、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采取措施防范次生灾害。

(8)加强重要目标警戒和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9)加强信息报告,向克州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和救灾需求。

震后3小时

(一)召开州抗震救灾指挥部第二次会议

1、传达上级党委、政府重要指示精神。

2、调集辖区内各类救援力量投入灾区开展搜救行动。

3、调集医疗队伍赴灾区救治受伤群众。

4、调运救灾物资,协助灾区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

5、在最短时间内抢修抢通电力、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

6、排查重大危险源、重要工程、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危险,对于已经受到破坏的,部署力量快速抢险救援,避免事态扩大,以保障救援工作的有效开展。

7、配合上级地震部门派来的专家队伍,密切监视震情,及时会商研判,开展震害调查与损失评估,指导做好余震防范工作。

8、协助克州党委、政府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灾情并提出需上级支援帮助事项。

9、尽快组织震情、灾情、抗震救灾工作动态等信息的新闻发布会。

(二)指挥部赴灾区人员

派出克州分管领导带领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深入灾区一线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

1、保持与灾区政府、现场指挥部的联系。

2、赴灾区路途中,随时向指挥长汇报震情、灾情。

3、向灾区传达上级党委、政府领导批示精神。

4、协调州域内各成员部门、单位,按照当地指挥部的具体要求开展救灾工作。

震后4小时

(一)指挥部工作要点

1、召开第一次新闻发布会。

2、实时向克州党委、政府报告灾情情况。

(二)成员单位工作要点

1、克州地震局及时与自治区地震局加强联系沟通,第一时间获取、传递余震和灾情预评估信息等。

2、克州党办、政办联合下发《关于启动克州抗震救灾X级响应的通知》、《关于认真做好地震灾情报送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

3、克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汇总灾情信息和抗震救灾信息,及时上报自治区地震局和克州党办、政办。

4、克州公安局确保抗震救灾绿色通道畅通。

5、克州政府应急办、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编写《值班信息》上报自治区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办公室。

6、克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向成员单位、各县(市)公布工作电话,向社会公开监督电话。

震后5小时

(一)指挥部安排部署新闻报道工作

一是克州党委宣传部牵头,加强抗震救灾宣传报导工作。克州地震局积极配合宣传部门做好宣传工作,防止谣言传播,及时平息地震谣传。

二是把抗震救灾宣传报道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安排更多的版面和时段报道抗震救灾工作。

三是抽调州内一流的记者和业务骨干到受灾一线进行采访报道,重点是人员搜救、受灾群众安置、医疗救治,以及反映一线官兵战士、干部群众奋勇救人的场面。

四是克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辟地震专题,报道上级党委、政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抗震救灾工作进展情况。

五是克州外办做好境内外记者媒体服务管理。

(二)成员单位工作要点

1、克州公安局对通往灾区的道路进行管控,在第一时间保障抗震救灾指挥人员、搜救队伍、医疗队伍以及交通、电力、通信抢修队伍等通行。

2、克州安监局安排调动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矿山救护队迅速投入人员开展搜救。

3、克州卫生局安排灾区及周边地区医疗力量迅速抢救伤员。

4、克州交通运输局组织抢修力量和工程机械,抢通保通道路;开辟抗震救灾绿色通道。

5、供电公司组织震区供电抢修力量恢复供电,保障被压埋群众营救场所、现场指挥部、医疗救治场所用电正常。

6、克州经信委组织无线电管理局、电信、移动、联通等单位尽快恢复通信。

7、克州民政局尽快收集人员伤亡、房屋倒塌、转移人口等灾情信息报抗震救灾办公室,并报送克州党办、政办。

8、各级医院对灾区县(市)转入受伤群众进行及时治疗。

9、克州国土资源局立即开展灾区及周边地区地震引发的地质灾害和地震灾害隐患排查。

10、教育部门要尽快收集学生伤亡、校舍倒塌等灾情信息,做好灾区学生的临时安置工作。

11、克州统计局向指挥部办公室提供基础统计信息。

12、克州气象局做好灾区气象服务工作。24小时监视天气变化,随时向指挥部报告。

震后8小时

(一)指挥部工作要点

1、研究解决灾区急需紧急物资款项。

2、向灾区下拨地震应急物资款项,用于解决受灾群众应急口粮、衣被、紧急转移安置等。

3、协调灾区政府做好救援队伍和物资的转运工作。

4、指导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好对网络舆情的监控。

5、组织力量恢复重灾区基层政权和组织功能。

(二)成员单位工作要点

1、现场指挥部各工作组适时报告救援力量投入、覆盖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2、克州民政局协调做好救灾物资调拨、运转工作。

3、克州公安局开展网络监控。

震后12小时

1、灾区县(市)政府做好灾害伤亡人数和损失统计汇总,报克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2、克州发展改革委上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请求协调各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组织抢通交通、通信、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做好保通工作。

3、克州地震局积极配合自治区地震局现场工作组开展地震灾害调查、震害评估、宏观异常落实跟踪研判工作,并提出对策建议。

4、驻州部队、武警及克州公安局、矿山救护队等相关救援力量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5、克州民政局、卫生局等报告救治伤员,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工作进展情况。

6、县(市)住建、水利部门现场工作组在受灾群众安置点和缺水、断水处(村)设置临时供水点。

震后24小时

召开克州抗震救灾指挥部第三次会议

1、传达上级党委、政府指示精神。

2、汇报灾情,抗震救灾总体情况。

3、相关成员单位汇报工作进展和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

4、研究当前救灾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5、通知灾区县(市)政府,继续做好灾害伤亡人数和损失统计汇总。

震后2天

1、召开克州抗震救灾指挥部第四次会议

(1)传达贯彻各级领导对抗震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具体要求。

(2)研究解决抗震救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根据两天来了解的情况对当前抗震救灾重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4)继续做好灾害压埋人员搜救、伤亡人数和损失统计核实工作。

2、克州党委、政府领导前往医院看望慰问转运伤员。

震后3天

1、召开克州抗震救灾指挥部第五次会议。研究解决抗震救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2、加强救灾物资管理。特别是群众生活急需物资的组织、供应、调拨和管理,统筹医疗和救灾力量。

3、研究分配震后涉外救援物资、资金。

4、安排部署相关单位向所属上级部门报告灾害损失,申请帮助解决所需物资。

5、通知灾区县(市)政府,进一步做好灾害伤亡人数和损失统计核查工作。

6、按照地震现场调查评估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召开地震烈度发布和震害评估会议,与上级地震部门会商,拟定灾害损失各项数据。

7、与上级地震部门共同起草、审核、上报地震灾害损失评估报告。

8、协调、配合灾区政府做好死亡人员善后和家属抚慰工作。

震后4天

黄金72小时结束,工作重心视情况转向安置群众

1、通报抗震救灾工作进展。对抗震救灾重点工作进行再部署。

2、印发《XX地震灾害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办法》。

3、检查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

震后5天

现场指挥部工作要点

1、督促检查灾区群众生活保障、次生灾害防范及卫生防疫工作。

2、配合自治区抗震救灾核查工作组做好地震灾情核查工作。

一是对次生、衍生灾害做到统筹考虑,科学规划。

二是卫生、防疫部门做实做细卫生防疫工作。

三是民政部门结合实际,及时调集救灾物资,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科学规范建立救灾物资台账。

震后6天

安排部署转入过渡安置相关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完善物资发放工作。

二是切实做好畜禽掩埋,开展消杀防疫工作。

三是及时制定灾民生活安置方案。

四是科学组织,快速推进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五是把抢险救灾与灾后重建有机结合,最大限度发挥各方力量优势。

六是统筹兼顾,安排好抗震救灾转入到过渡安置阶段的各项工作。

六、转入恢复重建工作

震后七天

根据救援工作情况做好各项善后处置工作。

一是视情撤销州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

二是成立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职责分工,见附件2。

附件:1

地震灾害分级、简报信息格式及防震减灾基本术语

一、地震灾害分级

按影响范围和程度,地震灾害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4级。

一般地震灾害。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县(市)附近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较大地震灾害。指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县(市)附近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县(市)城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重大地震灾害。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事件。县(市)附近发生6.0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县(市)城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克州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县(市)附近发生7.0级以上地震,人口密集县(市)发生6.0级以上地震,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二、克州地震简报信息格式

据中国(或新疆)地震台网测定:北京时间××年××月××日××时××分,在克州××县(市)××乡附近(北纬××度,东经××度)发生××级地震,震源深度××公里。震中距××县(市)××公里,××多数人震感明显,邻近××有震感,目前没××的报告,有关情况正在进一步了解中。相关宏观异常和微观监测资料的变化正在密切跟踪监视中。

三、防震减灾基本术语

1、地震:大地震动。包括天然地震(构造地震、火山地震)、诱发地震(矿山冒顶、水库蓄水等引发的地震)和人工地震(爆破、核爆炸、物体坠落等产生的地震)。一般指天然地震中的构造地震。

2、震源:产生地震的源。

3、震级:对地震大小的相对量度。

4、地震烈度:地震引起的地面震动及其影响的强弱程度。

5、地震波:地震时从震源发出、向四周传播的波。

6、震中:震源在地面上的投影。

7、极震区:一次地震破坏或影响最重的区域。

8、宏观震中:极震区的几何中心。

9、震源距:地震震源至某一指定点的距离。

10、震中距:地震震中至某一指定点的地面距离。

11、(宏观)震中烈度:极震区的地震烈度。

12、无感地震:震中附近的人不能感觉到的地震。注:一般震级在3级以下,震中烈度在Ⅲ度以下。

13、有感地震:震中附近的人能够感觉到的地震。注:一般震级在3级以上,震中烈度在Ⅲ度以上。

14、极微震:震级<1级的地震。

15、微震:1级≤震级<3级的地震。

16、小[地]震:3级≤震级<5级的地震。

17、中[等]地震:5级≤震级<7级的地震。

18、大[地]震:震级≥7级的地震。

19、特大地震:8级和8级以上的大地震。

20、地震灾害: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和社会功能的破坏。

21、地震原生灾害:地震直接造成的灾害。

22、地震次生灾害:地震造成工程结构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火灾、爆炸、瘟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以及水灾、泥石流和滑坡等对居民生产和生活区的破坏。

23、地震次生灾害源:产生地震次生灾害的设施和环境。如燃气管道、弹药库、化学药品库、水库、陡坡等。

附件:2

克州抗震救灾指挥部人员、办公室职责分工应急值守制度及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

一、克州抗震救灾指挥部人员

指挥长:克州人民政府主要领导。

副指挥长:军分区、自治区地震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成员:克州党办、政办及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组成。

克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地点设在克州抗震救灾指挥中心(克州地震局二楼),实行集中办公,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克州地震局,办公室主任由克州地震局局长兼任。

二、克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收集、汇总、灾情报告、震情和抗震救灾工作信息。

2、承办抗震救灾文电、起草文电、讲话稿、值班信息等。

3、承办指挥部会议,制发会议纪要,督促落实会议议定事项。

4、与现场指挥部保持联系,协调解决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灾区政府工作中存在的困难。

5、受理抗震救灾工作投诉,督促整改落实,督查指挥部成员单位、灾区及边邻地区政府抗震救灾责任落实情况。

三、克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分工

综合组:由克州政府办公室负责同志任组长,负责承办抗震救灾文电、起草文电、讲话稿、汇报稿;负责自治区、克州领导对地震灾害紧急批示的转办落实等。

灾情信息组:由克州地震局、民政局负责同志任组长,负责收集、汇总灾情,组织开展地震灾害损失初步评估和核查工作。自治区级地震应急救援队(现场应急队)到达后,配合开展灾害损失评估和核查工作。

值守和联络组:由克州政府应急办负责同志任组长,负责应急值守,编制值班信息,与现场指挥部保持联系,协调解决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灾区政府工作中存在的困难等。

新闻宣传组:由克州政府新闻办负责同志任组长,负责新闻发布、信息通报等工作。

会务组:由克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同志任组长,负责承办指挥部会议,制发会议纪要等。

督查组:由克州监察局负责同志任组长,负责受理工作投诉,督促投诉整改,督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县(市)政府抗震救灾责任落实。

后勤保障组:由克州政府办公室负责同志任组长,负责协调应急期间各工作组办公、食宿、交通、通信等保障工作。

四、克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应急值守制度

重大地震发生后72小时内各成员单位由1名县级干部和至少1名科级干部值班;4-10天内,至少有1名科级干部值班,随时受领任务。

五、克州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

1、克州党办、政办、发改委、商务(招商)局、民政局、住建局、财政局、卫生局,协助配合灾区政府做好疆内外对口支援综合协调工作

2、克州财政局、民政局、发改委、商务(招商)局、审计局、纪检监察局、红十字会,协助配合灾区政府做好疆内外支援资金接收、分配、使用、管理等工作。

3、克州住建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地震局。协助配合灾区做好城乡建设规划、修复、重建等工作。

4、克州交通运输局,协助配合灾区做好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

5、克州卫生局、畜牧兽医局、住建局、发改委,协助配合灾区做好医疗卫生设备设施、药品、器械调配,及人员救治、防疫消杀等工作

6、克州教育局、住建局、发改委,协助配合灾区做好学校建设、师资选派、学生入学,儿童入托等工作。

7、克州水利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协助配合灾区做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8、克州发改委、旅游局、商务(招商)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环保局,协助配合灾区做好工、农、畜牧、旅游业恢复生产经营等工作。

9、克州党委宣传部负责做好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开展重建工作的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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