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年度克州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5年度克州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克政办发〔2015〕13号 |
|---|---|
| 颁布日期:2015-03-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2015年度克州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克州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部门管理机构:
现将《2015年度克州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5年度克州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2015年3月2日
2015年度克州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2015年,克州依法行政工作将按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克州党委九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以及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意见》的要求,紧紧围绕克州党委、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努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深化依法行政考核,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法治克州建设,为实现克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结合克州实际,将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紧紧围绕克州党委、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依法治州,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克州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完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要对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将依法行政工作任务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
2、加强宣传培训。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创新做法,营造学法、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加大依法行政培训力度,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培训,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围绕长治久安,加快政府立法工作
认真贯彻克州党委九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和克州第十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精神,着眼于以人为本,民生优先,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着眼于促进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更加注重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方面的立法;着眼于推进跨越式发展,更加注重保障经济发展立法。按照克州人民政府《2012年至2016年克州地方立法规划》,抓紧做好《克州农村道路管理养护条例》、《克州河道管理保护条例》立法的相关程序工作。继续做好《克州河道管理保护条例》立法的基础工作,力争10月底完成草案编制工作。同时启动《克州防震减灾条例》、《克州城镇供暖条例》等二个地方性法规立法调研工作。
(三)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1、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和州直各部门要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所有规范性文件必须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议或部门办公会议讨论。各县(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和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坚持有件必备、有件必审、有错必纠,对内容违法或不适当的要切实督促整改,并及时对照国务院行政法规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结果,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2、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制度。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决策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议或部门办公会议讨论。对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组织听证。风险评估和听证结果应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未经风险评估和听证的,一律不得作出决策。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问责制度,明确问责主体和权限、对象和事由、程序和方式,严格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坚决惩治执法腐败现象,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各县(市)人民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执法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
2、深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有关部门要开展不少于1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克州人民政府法制办要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全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并在全州范围内通报评查情况。
3、严格行政执法资格审查。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把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关,拟上岗行政执法人员未经培训或虽经培训但考试不合格的,不予颁发行政执法证件。符合换证条件行政执法人员未经培训或虽经培训但考试不合格的,不予换发证件;经补考仍未合格的,取消其执法资格,并将其调离执法岗位。
4、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多层次、多渠道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各县(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和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抓好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工作,每年至少举办1—2期培训班。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抓好专门法律知识和新出台法律知识专题培训考试。
5、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认真贯彻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完善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健全举报、控告和投诉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者不适当行政行为。要在食品安全、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对不履行依法行政领导责任,导致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多起严重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负有责任的主管领导直至行政首长的责任。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分离管理制度,严禁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五)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1、统一规范行政权力。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事项的名称、设立依据、法定时限、承诺时限、申请材料等。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主要执法行为的运行流程。
2、完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制度。加强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建立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考核、投诉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构建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长效机制。
(六)积极主动化解社会矛盾
1、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积极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各县(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要加强对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指导和督促,对依法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事项,做好解释、告知和救济指引。要推行公开听证审理,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要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调解、和解达不成协议的及时依法、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依法予以变更或撤销。要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能力和水平。
2、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完善行政调解制度,规范行政调解程序。进一步健全政府负总责、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积极探索以公正为核心的专业化纠纷调解机制,着力推进医疗、物业服务、社会保障、交通事故等领域纠纷的调解工作。健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实现各类调解主体的有效互动,形成调解工作合力。加强行政调解人员的培训,提升行政调解工作能力和水平。
3、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要依法主动出庭应诉,按规定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要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
4、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对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评价,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法律把关,依法解决各类涉法事务及社会矛盾。
三、行动措施
(一)全面评估,积极落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各工作部门要认真对照国务院《纲要》、《决定》、《意见》和《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和目标,对本级政府、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全面评估,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制定2015年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3月上旬完成),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落实。
(二)增强创新能力,促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上台阶
1、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体制和机制,认真解决本级政府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任务和措施。州、县(市)人民政府要认真做好《第三个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15年—2019年》编制工作。(3月中旬完成)
2、设立克州政府法律顾问组并与克州政府法制办合署办公。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法律顾问队伍,并签订协议,承担相应工作任务。(6月底前完成)
3、加强指导,深化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州、县(市)人民政府认真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组织现场观摩,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推动依法行政工作。(10月底前完成)
(三)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1、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新政发〔2014〕62号)要求,克州人民政府决定对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工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7月底前完成)
2、在不断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解决“审批多”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行为,治理“审批难”,提高行政效能。进驻克州行政服务中心的部门对每一个审批事项都要编制服务指南,列明申请条件、基本流程、示范文本等,不让企业和群众摸不清门、跑累了腿。(3月底完成)
3、实行“限时办理”。建立受理单制度和办理时限承诺制,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工作部门受理申请要出具受理单,依法依规明确办结时限,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延长审批时限,防止审批事项久拖不决。(4月底完成)
4、坚持“透明办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所有审批的受理、进展、结果等信息都要公开。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工作部门要切实履行对申请人的告知义务,及时提供咨询服务。强化内部督查和社会监督,建立申请人评议制度,杜绝暗箱操作,给群众一个“明白”。(3月底完成)
5、推进“网上办理”。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工作部门要积极推行预受理、预审查,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尽可能让地方、企业减少为审批奔波,切实方便群众。用便捷、高效、透明的行政审批打造政府服务品牌。(4月底完成)
(四)规范行政强制执法行为
1、依法履行行政强制权的职责部门,应当对职责依据进行梳理(1季度),报本级人民政府确认(1、2季度)后,在办事服务场所和政务公开媒体公布执行机关、依据、执法人员、执行程序、纪律约束和监督等(2、3季度)。
(五)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
2015年,克州人民政府对各县(市)和州直各工作部门依法行政工作采取动态考核与年度考评、普遍适用与有所侧重相结合的考核方式进行考核。(11月中旬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加强对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指导、监督检查
克州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工作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指导、监督检查,以《依法行政目标责任书》为载体,以依法行政考核为杠杆,强化引导指导督导,突出考核结果运用,推动依法行政工作有序前行。
(二)积极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的社会氛围
克州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工作部门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深入持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特别要加大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切实增强公民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发挥法治对转变政府职能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