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大风降温天气防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做好大风降温天气防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克政办传〔2014〕6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克州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部门管理机构:

据气象部门预报,受冷空气影响,2014年12月7日午后到8日白天,克州将再次遭遇大风天气影响,各地有6到7级西北阵风,乌恰、阿图什等风口风力可达9级左右。大风天气过后,最低气温平原将下降到零下8度到零下11度。山区将下降到零下14度左右。为做好大风降温天气防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天气对各族干部群众生产生活和国家财产带来的损失,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估计大风降温天气对生产、生活、工作造成的影响,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周密部署,落实相关预案。

二、农口各部门要加强指导,及时做好农业生产特别是设施农业温室大棚的防风防冻工作;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落实各项火灾防范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对道路交通的监督管理,针对大风降温天气可能对交通安全造成的不利影响,及早安排相关防范措施,确保交通安全;电力和通讯等部门要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确保供电、通讯畅通,保证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经信、安监部门要着力加强全州各企业室外或露天施工现场安全防范措施的监管;住建部门要及时督促有关方面对市政设施、广告牌、电缆等进行加固防灾,并督促供暖企业及时做好供暖工作;气象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通报天气变化情况;各新闻媒体要向全社会及时播报大风降温天气过程信息,引导广大群众、社会各界做好防范各项准备工作。

三、各县(市)、各单位要加强大风降温天气期间的值班工作,确保信息、通讯畅通。发生灾情,要及时报告。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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