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吐政办明电〔2016〕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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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6-01-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吐政办明电〔2016〕15号
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1月14日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雪克来提·扎克尔、常务副主席黄卫等两位领导的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第十三届全国冬季运动会及春节、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关于立即开展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新安办发电〔2016〕2)和《吐鲁番市全面开展元旦春节及全国自治区“两会”期间安全生产隐患的大检查大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吐安办〔2015〕33号)等文件,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检查、督查范围
全市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检查、督查范围要实现全覆盖。
二、大检查、督查时间
即日起至3月12日。
三、大检查、督查重点
(一)全国和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吐鲁番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二)《吐鲁番市全面开展元旦春节及全国自治区“两会”期间安全生产隐患的大检查大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吐安办〔2015〕33号)落实情况;
(三)举办节庆、大型活动的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预案情况;
(四)企业安全管理、隐患自查自改情况;“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应急值守情况;节后复产复工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检查、督查的重中之重:
煤矿领域。深刻吸取黑龙江鸡西市杏花煤矿“11?20”重大火灾事故教训,严查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4小时领导下井带班制度落实情况;严查企业瓦斯、火灾、水灾等重大灾害治理,各类灾害防治的基础管理、技术管理、现场管理和制度落实情况。
道路交通领域。认真吸取2015年喀什“2?24”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打击客运车辆非法载客、道路未经验收违规通行行为,坚决杜绝和防范类似事故发生;切实加强“春运”期间的交通安全检查巡查,督促企业合理安排运力、加强旅客疏导分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严厉打击客运、货运、城市出租车超速、超载、超员、违法占道、疲劳驾驶以及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督查检查相关职能部门、企业健全重点路段应对突发事件和灾害性天气风险预警机制,落实风雪、大雾、冰冻等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通行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工作情况。
消防领域。加强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和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材料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和违规住人等行为,严格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审批把关和群主自发性活动等安全管控。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易制爆物品领域。深刻吸取天津港危险品仓库“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惨痛教训和宁夏“1?05”、四川泸州“1?09”纵火案教训,严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环节的安全隐患,特别是易燃易爆化学品、合成氨企业和危险工艺环节的安全管理及隐患整治落实情况;严查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无证非法经营、分包转包、非法运输、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和销售超规格或不合格产品等行为;严格成品油、烟花爆竹和民爆、易制爆物品管控,严厉查处生产经营企业执行流向登记和实名购买制度等情况。
建筑施工领域。加强冬季施工工地、生活区管理,严查明火取暖和乱拉、乱接电气行为,严防烟气中毒、火灾和触电事故。
燃气和供暖用电领域。督查企业加强对供气、供热、供电管理及设备设施安全巡查和维护,切实加大对化工等重点领域、餐饮等重点单位、自采暖等重点人群入户检查的频次,及时督促和协助用户消除安全隐患,严防烟气中毒等事故。严禁火锅店、汤锅店、麻辣串店等在餐饮大厅、包厢内使用煤气罐、天然气。
城市管理领域。加强对城市房屋建筑、道路桥梁、天然气管网、地下管道、寄递物流等领域的安全管理,严格排查危旧房屋、玻璃幕墙、商场、集市、宗教场所、影剧院、宾馆、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严防坍塌坠落、消防火灾和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
非煤矿山、旅游、冶金、有色、电力、特种设备等行业和领域也要结合行业特点和节后企业复产复工的实际,加强对重点部位、危险因素高的工艺环节安全检查,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四、大检查、督查方式
1.企业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深入开展自查、自改。
2.负有监管职责政府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检查和“四不两直”检查。
3.市政府各分管领导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对各自分管工作领域内安全生产的监督,亲自带队督查分管部门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各区县、乡(镇)政府要强化属地责任,组织明查暗访。
4.市政府将在“春节”前后、全国“两会”期间对区县政府、部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督查。具体时间安排将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各区县、市直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部署落实,并与正在开展的《吐鲁番市全面开展元旦春节及全国自治区“两会”期间安全生产隐患的大检查大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吐安办〔2015〕33号)等工作有机结合,主要领导亲力亲为、深入基层一线检查督查,做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取得实效,坚决确保春节、全国“两会”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分头落实。市政府分管领导,各区县、市直部门领导均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属地监管”,亲自参与工作部署,严格组织分管范围、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分管部门、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齐抓共管,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三)即查即改,严格执法。坚持全覆盖,彻底细致排查安全隐患,快速、着力消除安全死角、盲区;坚持“零容忍、严执法”态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四)加强值守,稳妥处置。各区县、市直部门要加强灾害天气预报、预警、预防工作,落实应急值守,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对突发事故事件要组织有效、快速、安全的处置,严防次生事故发生。
(五)畅通信息,认真总结。各区县政府、市直部门要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明确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责任,立即组织开展大检查活动,并认真总结好的作法、经验,及时报送安全大检查信息。3月11日前,要将大检查督查工作总结报送至市安委办。
联系人:赵玉东853179318909956989
刘森85219831810995589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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