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云南省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保政办发〔2011〕3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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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12-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保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保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发展“十二五”规划
第一章基础环境
一、“十一五”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发展成就
(一)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十一五”期间,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基础设施设备总投资约6亿元,市、县(区)、乡(镇)、村四级基础设施网络基本建立。市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及三馆广场进行了改造提升;五县(区)文化馆、图书馆建设基本完成,全市建有达标文化馆、图书馆10个;全市72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基本完成,达标49个;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成市级支中心1个、县(区)级支中心5个,乡(镇)网点55个、村级网点176个;村级综合文化室建成约500个,建成农家书屋736个;建成大水河头山广播电视市级骨干台1个;新建、恢复重建大六冲、猴桥、滇滩、自治、龙拱山、木城、癞石头、鸡蛋山等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站8个;完成5193个20户以上通电自然村直播卫星建设工程;全市有线电视用户突破18万户,广播综合覆盖率达94.88%,电视综合覆盖率达93.95%,建成了无线、有线、卫星等多种方式为一体的全市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
(二)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深化
一是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适合基层实际,有利发展的文化行政管理新体制。将文化局(新闻出版局)与广电局合并,组建保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履行原来三局的行政管理职能;将市电视台、教育电视台、广播电台、转播台合并组建保山市广播电视台,为市政府直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新组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负责文化、文物、广电、新闻出版、版权的综合执法、实现了彻底的政事、政企分开,事企分设,改变了长期以来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职能交叉、多层执法、多头执法和管理缺位的状况,促进了对意识形态领域的有效管理和监督。二是区别对待,积极稳妥地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撤销市歌舞团和永昌影剧院,组建市艺术团,下设文化演艺公司,建立公益性演出和商业性演出双向管理的新机制。三是分类指导,增强了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内部活力。经过改革,形成了机构设置比较合理,人员比较充足、战斗力比较强的体制,获得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评价,被称为云南文化体制改革的“保山模式”。
(三)文化民生得到全面改善
深入开展“欢乐乡村大家乐”文化创建活动,60%以上的村(社区)基本实现了“天天有歌舞、月月有电影、季季有比赛、年年有演出、人人有书读、家家有电视看”的生活目标,让广大乡村群众“活动起来、欢乐起来、和谐起来、先进起来、富裕起来、文明起来”,使“欢乐乡村大家乐”成为“没有围墙的剧场”、“人民群众欢乐的舞台”,成为我市群众文化活动的靓丽风景,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和谐乡村建设做出积极贡献,把“文化乐民”变成了实实在在的现实。以文化信息共享工程为依托,在全市范围内建成了市、县(区)、乡镇、村(社区)四级联动的农文网培学校网络,并立足基层,为农民提供科技信息服务和与农业产业结合的文化服务,拓展了文化信息共享工程传播知识的渠道,拓展了乡(镇)文化站惠民服务的功能,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和好评。在省文化厅的指导下,省、市、县(区)、乡(镇)、村形成合力,优先抓好腾冲县固东镇江东村、中和乡大村两个文化惠民示范村建设。“文化乐民”方面,主要以“欢乐乡村大家乐”为抓手;“文化育民”方面,以“农文网培学校建设”为抓手;“文化富民”方面,主要挖掘我市农村文化资源,发展文化产业,让农民群众从文化发展中得到真正的实惠,其中以大村为代表村级文化建设的“云南经验”获党和国家领导人充分肯定,号召全国学习。以“中国保山南方丝绸古道商贸旅游节暨澜沧江啤酒狂欢节”、“金布朗文化旅游节”、“腾冲火山热海旅游节”、“滇西抗战系列纪念活动”、“中国·昌宁千年茶乡商贸文化节”为主的节庆活动,不仅繁荣了文艺创作,活跃了群众文化生活,而且拉动了经济发展,宣传了保山,提高了保山的知名度,真正取得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广播影视服务更加完善。全市形成了卫星频道、地面无线频道、有线频道以及广播频率等较为完整的广播电视节目服务体系,创造出了一批深受广大群众喜爱的优秀频道频率和节目栏目。60多万人通过直播卫星接收方式收看到40套以上清晰的广播电视节目。坚持“市场运作,企业经营,政府买服务”的运营机制,在全省率先实现了每村每放映一场免费数字电影。隆阳区、腾冲县城区开通移动多媒体广播和地面数字电视,为群众提供更多更新的广播电视服务方式。
(四)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可喜成果
认真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文物432项,全市已知地上地下不可移动文物700余处。经各级政府核准公布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389项,其中国家级5项,省级15项,市级49项,县(区)级320项。“十一五”期间,我市共投入文物保护经费2540.6万元,对腾冲国殇墓园、艾思奇故居、和顺图书馆、腾冲文庙、李根源旧居、绮罗文昌宫、龙陵县董家沟日军慰安所、隆阳区双虹桥、光尊寺等文保单位进行了维修维护。全市各级文保单位得到了有效的保护,环境得到了整治,多数文物保护单位成为了当地重要的旅游景点,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一定的经济效益。非物质文化遗产市级及以上保护名录255项,其中国家级保护项目3项、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人,省级保护项目14项、项目代表性传承人52人,市级保护项目119项、项目代表性传承人66人。保护范围涉及民族濒危语言文字、民间文学、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建筑、美术、工艺、习俗、艺术之乡、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12个大类。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取得了较好效益。文化遗产研究取得可喜成果,《保山碑刻》获较高评价。
(五)产业发展形势喜人
一是系统内重点扶持新华书店、网络公司、华丰数字电影放影公司、保山哀牢艺术团、高黎贡山书画院和网吧、娱乐业等传统文化产业,使其不断发展壮大。二是坚持文化与旅游结合。抓好文化旅游景点建设,加强对进入旅游市场的重点文化保护单位的管理,和顺柏联公司被文化部命名为第三批“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全国十大“最具影响力国家文化产业基地”之一。培育开拓服务旅游产业的文化演艺市场,《梦幻腾冲》实现常年商演。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开发具有地方特色和市场竞争力的文化旅游产品,施甸县举办“金布朗”民俗节——“天天过大年”活动,和顺开发了古法造纸、农民绘画、宗祠文化等特色文化旅游,玉泉文化园推出了“做客傈僳人家”系列活动。三是市内几大节庆活动每年成功举办,吸引了国内及南亚、东南亚国家的经贸、文化、旅游人士莅保,节庆活动正在向国际盛会迈进。四是兰花、翡翠、黄龙玉文化产业规范发展。成功举办28届兰展,腾冲被亚洲珠宝联合会授予“中国翡翠第一城”荣誉称号,“腾越翡翠”成为著名品牌,龙陵“黄龙玉”知名度进一步扩大。五是以大村、江东村为代表的乡村文化产业发展加快,文化富民不断推进。六是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疏”、“堵”结合的管理方式,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得到巩固,坚持不懈抓好“扫黄打非”,加强日常监管,文化市场繁荣有序。2010年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达14.6亿元,占GDP的比重达5.6%。
(六)文化艺术创作硕果累累
文化:在全省、全国文艺演赛中,成绩突出,亮点频现。如:云南省首届新农村文艺汇演,获优秀组织工作奖和一、二、三等奖各1、2、3个,获奖等次和数量均居全省前茅。《古道飞歌》获得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云南第十届新剧(节)目展演一等奖。在云南省第六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中获“彩云奖”金奖、银奖、展演奖,我市代表队获组织奖。在云南省首届“大家乐”群众文化广场舞蹈大赛决赛中,我市代表队获优秀组织奖,成绩名列全省第一。女子群舞《阿昌女子蹬窝罗》代表云南省参加第九届中国艺术节、全国第十五届群星奖舞蹈类作品的决赛,获得了国家文化部政府社会文化最高奖—“群星奖”。
广电:电视纪录片《记忆的伤痕》获中国广播电视影视大奖、第20届星光奖,《独角01号》获第五届《城市之星》电视节目社教类一等奖、国家广电总局科技进步一等奖;《松山!松山!》获中国电视纪录片长篇十佳奖。出台了《保山市外来拍摄电影、电视剧以奖代补暂行办法》,吸引了众多剧组到保山拍片,《我的团长我的团》、《翡翠凤凰》、《滇西一九四四》等在全国多家电视台播出后,引起了强烈反响。
新闻出版:《保山日报》被评为全省报刊出版质量最高奖A类。
市文广局被授予“全国文化先进集体”和“全国农村电影放映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保山市被确定为云南省唯一的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单位。
二、“十二五”规划面临的形势和环境
保山文化源远流长,积淀深厚。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市文化建设取得了新的显著成绩。同时也要看到,保山的文化事业与历史文化文脉的发展要求是适应的、匹配的,但文化产业的发展与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是不适应的、不匹配的;保山人的人文素质与历史文脉发展是适应的,但与开拓创新是不适应的;区域文化研究如哀牢文化、永昌文化、腾越文化等的研究是不错的,但分类型的如玉文化、宗教文化等研究还不够。全市文化资源的整合利用差距明显,文化高端人才比较缺乏,文化创新创造的能力不强,文化产业的总体实力和竞争能力还不强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不够完善,特别是广大农村和山区,文化设施还比较落后,公共文化产品供给不足,实现和保证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任务十分艰巨,加快文化强市和文化旅游名市建设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关键时期,也是文化发展的重要阶段。当前,我市文化建设正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一是保山市被国家文化部、财政部确定为云南省唯一的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单位,给保山文广新事业带来了新机遇,提出了新要求。二是党中央做出了“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大决策部署,云南实施“两强一堡”战略,我市文化发展迎来了新的机遇。三是以大村为代表的村级文化建设“云南经验”在全国推广,为搞好全市村级文化建设,提供了典型示范。四是文化与经济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趋势进一步显现,为推动文化与政治、经济、社会、生态建设以及文化与旅游、文化与城建的结合,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繁荣都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五是面对西方发达国家文化扩张、渗透的形势和省内兄弟州(市)文化竞争的压力,文化发展的任务更加繁重。六是高新技术的迅速发展对文化的影响和作用日益深刻,网络文化对现实社会的影响越来越大,推进文化内容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的要求更加迫切。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加快文化发展的重大战略意义,认清形势,正视问题,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培育文明道德风尚,营造积极健康的思想文化舆论氛围,广泛开展和谐文化创建活动,增强文化软实力,努力推动保山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
第二章“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西部大开发、桥头堡建设和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机遇,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统筹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协调发展,以“文化乐民、文化育民、文化富民”为目标,实施“文化旅游名市”战略,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抓手,围绕“一环”(腾冲—龙陵—隆阳以及高黎贡山黄金旅游环线)、“四直”(一是瓦窑—隆阳—腾冲—密支那—大通道线;二是芒宽—潞江—腊勐—勐糯—木城—怒江大峡谷线:三是隆阳—昌宁—临沧线;四是蒲缥—施甸—姚关—旧城线)、“五片区”(五县区城区及其周边地区),配置文化资源,开发建设和打造重点文化示范项目,构建较为完善的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民生需要;推动文化与旅游的深度融合,促进文化产业快速持续发展;积极构建国际文化交流平台,探索实施对外文化贸易,加大对外文化交流;切实提高文化软实力,为推动保山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有力舆论支持和良好文化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国内与国外的有机统筹。一方面要立足国内苦修内功,保障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受文化改革发展的成果,构建“文化保山·走向南亚”的“国门文化”新形象。一方面要扩宽国际视野,勤练外功,努力把保山建成区域性的文化艺术交流中心,把保山文化推向南亚、东南亚,同时还能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二)坚持事业与产业的有机统筹。在继续抓好文化事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的同时,把文化产业摆到一个更加突出的位置上,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充分发挥“文化富民”的作用。
(三)坚持城市与乡村的有机统筹。一方面要进一步巩固提升城市文化建设成果;一方面要重心下移,切实加强乡村文化建设和繁荣工作,逐步减小城乡在文化服务上的差距,让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覆盖城市与乡村,切实发挥文化在建设和谐社会、增进民族团结、维护边疆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四)坚持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的有机统筹。一方面要继续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硬件建设,缺什么建什么,弱什么强什么,切实改善和提高各级文化设施;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已建公共文化设施设备的作用,加强文化软件建设,推动公益性文化单位实现常态化达标,确保长期都能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规范的服务,掀起我市群众文化活动新高潮。
(五)坚持系统内与社会文化的有机统筹。各级文化主管部门要把工作范围从以系统工作为主转为系统内与社会文化的有机统筹。既要抓好系统内的工作,又要抓好系统外的社会文化工作;广泛开展全民性的社会文化活动,推动全市各行各业社会文化的大繁荣大发展。
(六)坚持管文化与办文化的有机统筹。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在工作职能上要从“以办文化为主”转为管文化与办文化的有机统筹。既要充分发挥国办文化企事业单位办文化的职能作用,又要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来办文化;同时要切实加强对文化发展工作的规范和管理,把管与办有机结合起来。
(七)坚持文化繁荣发展与文化安全的有机统筹。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大力发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的文化,努力改造落后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在对外开放中维护文化安全,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健康快速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到2015年,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群众需求相适应、与桥头堡建设相匹配的文化强市格局,使保山成为集自然之美和人文之美、历史之美和现代之美于一体的文化名市。具体要在5个方面取得明显进展:
(一)城乡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使全体市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更加巩固,和谐社会的理念深入人心,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得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牢固树立,具备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
(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文化设施和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建成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全面协调发展,精品力作不断涌现,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开展,农村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和开发利用,新兴文化样式和活动载体健康发展,各类文化产品丰富多彩。
(三)文化及有关产业进一步壮大。在扶持重点文化产业、培育重点文化产业区块、壮大重点文化企业方面取得明显进展,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的年均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同期经济增长速度,到“十二五”末,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8%。
(四)文化体制机制进一步创新。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行的文化管理体制,形成保证正确方向、富有活力和效率的微观运行机制。
(五)“文化旅游名市”效果更加突出。充分发掘区域文化资源优势,打造一批具有地域特色和重要影响的文化品牌。积极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和对外文化贸易,把保山建成云南面向缅甸、印度文化交流合作的走廊。
第三章“十二五”期间的主要任务
一、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工程
大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全市广泛、有力持久开展,着力提高公民思想道德水平。加强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加大道德模范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和文化活动巩固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切实加强新闻传播能力建设,巩固壮大积极健康的社会主流舆论。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媒体建设和管理的有效方式,推进媒体管理制度化、科学化。坚持导向正确、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进一步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舆情分析研判制度和新闻宣传要情通报制度,积极主动正确地引导公共舆论、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问题。大力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开展科学发展的战略研究,抓好建设和谐社会、社会主义新农村、桥头堡建设等重大课题研究;开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热点问题研究。深入研究保山历史文化,整理出版保山历史文献,在历史文化研究领域形成若干个优势学科。
二、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改造提升工程
认真落实《保山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规划》。按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标准,建设覆盖城乡、功能全面的公共文化硬件设施网络体系。市级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要全部达文化部颁布的二级以上标准,建设市级文化馆、图书馆分馆,建成保山大剧院和保山艺术馆。县(区)级文化馆、图书馆要全部达部颁三级以上标准。乡(镇)综合文化站全部建成并达部颁三级以上标准。实现村村(社区)有综合文化室和农家书屋,争取较大自然村建设综合文化室。凡是建有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都建设公共电子阅览室。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和“户户通”工程,建设全市农村有线广播节目覆盖网,实施光纤到村工程、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程等,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加快实现广播电视城乡一体化,全面提升农村广播电视入户率,到2015年末,全市广播和电视覆盖率分别达到98%和97%。建设好滇西抗战纪念馆、杨善洲教育基地、保山历史名人纪念馆、保山广播电视新闻传输中心、保山报业发展中心等重大工程,构建媒体发展平台,增强媒体竞争力。积极实施乡村影院建设,改善乡村看电影、演出环境。加快现代城市影院建设和改造提升,探索多渠道投资建设社区影院的发展方式。加强乡村文化资源与教育、科技等服务资源的整合,形成联动机制,基本建成以公共文化产品生产供给、设施网络、资金人才技术保障、组织支撑和运行评估为基本框架的覆盖市、县(区)、乡(镇)、村(社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按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标准,全面推进城乡公共文化软件服务的体系化建设。一是全面落实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免费向社会开放服务的政策,提高服务水平、加强服务管理,确保各级各类公共文化设施都能够长期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规范的常态化的达标服务,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主阵地作用。二是按照“文化乐民”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欢乐乡村大家乐”系列文化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各级群众文艺活动协会组织,不断创新活动抓手,力争2015年全面实现广大乡村“天天有歌舞、月月有电影、季季有比赛、年年有演出、人人有书读、家家有电视看”的文化生活目标。在广泛组织开展普及性的群众文化创建活动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专业艺术院团建设,开展好“千场节目下乡村”演出活动,推动文化活动水平不断提高;认真组织征集、创作和演唱“创先争优”和“学习杨善洲同志”的文艺作品,积极开展“大众经典红歌演唱”活动,充分发挥群众文化活动在社会宣传引导、社会舆论教育和社会和谐管理中的积极作用,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做到“活动起来、欢乐起来、和谐起来、先进起来、富裕起来、文明起来”。三是按照“文化育民”的要求,利用各级“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网络,全面建成覆盖全市城乡的现代化的“农文网培学校”网络,积极探索以服务“三农”为主的多部门联合办学模式,充分发挥文化科技对提高人民素质、支撑产业发展的软实力作用。四是要在市、县(区)、乡(镇)、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服务阵地内分别建设一个常态化的“市情展厅”、“县(区)情展厅”、“乡(镇)情展厅”和“村(社区)情展厅”,广泛开展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宣传教育活动,把各级公共文化服务阵地建成增强当地人民群众自信心、自豪感和加强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和阵地。五是进一步实施好“文化精品工程”,着力推出继承优秀民族文化传统、体现时代进步要求、广大群众喜闻乐见、具有良好市场效益、体现保山特色的文艺精品力作;大力繁荣文学艺术、美术、书法、摄影艺术和具有地方特色的各类艺术,不断满足全市对内对外高水平文化交流、比赛、展览活动的需要。六是进一步拓宽视野,创新模式,站在“桥头堡文化”平台的高度,把端阳花市文化旅游节、火山热海文化旅游节等重大节庆活动及其他基础较好的民族民间节日文化活动推向一个新的水平,不断提升知名度、扩大影响、服务保山经济社会发展。
三、实施以“永昌文化”为核心的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利用工程
“永昌文化”博大精深、特色鲜明、底蕴丰厚,是保山文化构成中的主体文脉,是保山的重要文化遗产,实施以“永昌文化”为核心的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利用工程,就是要在传承和弘扬优秀的永昌文化的同时,传承和弘扬各类优秀的文化传统,珍视每一笔宝贵的文化遗产财富。重点实施好以下专项工程:
(一)实施南方丝绸古道—永昌道保护开发利用工程。以永昌道为轴线,沿线道路遗存、古渡桥梁、邮驿站点、边防关隘、碑铭石刻等大量遗址遗迹为主体,兼顾周边相关联文物,在100余处文物点的保护范围内规划实施文物本体保护工程、周边环境整治工程、关联历史文化展示工程、配套开发利用设施建设工程。推动我国南方丝绸古道、茶马古道保护研究工作和开展对外文化交流促进旅游经济的发展。
(二)实施滇西抗战文化遗产研究、保护、开发利用工程。对滇西抗战遗址群,包括滇缅(中印)公路交通设施、远征军驻军训练遗址、远征军怒江江防阵地遗址、日军侵华罪证遗址、地方民众敌后抗日活动旧址、远征军反攻作战遗址、战后纪念设施等类实施文物本体保护、周边环境整治、滇西抗战文化及关联抗战博物馆展示、配套开发利用设施建设工程,建设滇西抗战博物馆,使珍贵的历史得于保存,建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同时为旅游产业、文化产业乃至保山经济腾飞的宝贵资源与对外交流共同发展的又一特色亮点。
(三)实施隆阳区环坝历史文化保护开发利用工程。以保山中心城区为中心,保山坝为范围,规划实施32处文物本体保护工程、周边环境整治工程、关联历史文化展示工程、配套开发利用设施建设工程,着力保护、建设、开发保山市政府所在地——隆阳区的历史文化,巩固省级历史名城,积极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使文化名城的名片更亮,同时为旅游开发提供基础平台。
(四)实施古民居保护开发利用工程。保山特别是腾冲留下了大量具有特色的古民居建筑,在水平较高、影响较大的重点古民居实施文物本体保护工程、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民居文化及关联历史文化展示工程、配套开发利用设施建设工程,达到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文化旅游的发展双赢的目的。
(五)实施“历史名人文化研究工程”。保山人杰地灵,各个历史时期都涌现了大批杰出的人物,他们的功绩永载史册,他们的精神永远激励着保山人民。实施“历史名人文化研究工程”,就是要认真组织对保山历史名人进行系统化、科学化的研究,并“以人带史”研究保山的丰富的历史文化,利用研究成果出版图书、拍摄影视剧目、打造文化品牌,让名人文化得到彰显和弘扬,古为今用,激励后世。
(六)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展示与开发利用工程。市本级建设“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下设“保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集中展示馆”,每个县(区)规划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集中展示点(民族文化风情园、民族文化传习所)1个,加强对各级非遗项目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开发利用,实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动态保护、开发利用、强化旅游文化内涵的多赢目的。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产业开发利用率达60%。
四、实施文化产业振兴工程
认真落实《保山市文化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进一步拓宽视野,站在“桥头堡文化产业”发展的新高度,跨地区、行业谋划文化产业发展,重点发展珠宝玉石、休闲娱乐、生态旅游、民族民间工艺、节庆会展、滇西抗战文化、影视制作、茶文化等八大产业,初步形成较为合理的文化产业体系。加大对重点产业的扶持力度,切实加强文化与旅游、科技等相关门类的互动结合,多渠道、多形式推动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提高文化产品的附加值,提高文化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不断壮大文化产业规模。着力打造新的文化产业品牌,推出新的特色文化产品,提升保山文化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提高文化产业对经济的贡献率。培育永昌文化园、猴桥对外文化贸易产业基地、怒江大峡谷文化艺术创作基地、和顺柏联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等文化产业园区,建设保山南亚国际文化影视城。打造一个重点突出、有品位、有魅力、有辐射力的综合性的桥头堡文化建设示范区。
五、实施对外文化交流拓展工程
扩大中华文化、保山文化影响。结合国际大通道和桥头堡建设,拓展大外事工作格局,用活用好区位、侨务资源,利用我市丰厚的文化积淀和丰富的民族文化,多层次、多渠道地走出去开展文化交流活动,把具有浓厚地方特色的文化门类和文化精品推向全省、全国和南亚、东南亚。加强与全省各地州(市)、南亚、东南亚国家,以及其它省市和国家的文化和学术交流,积极举办区域性、国际性的文化学术研讨交流活动,提升文化学术交流的档次和影响力。加大引进各地文艺院团、优秀剧目的力度,努力把保山建成区域性的文化艺术交流中心。结合挖掘和创新具有保山特色的历史文化、民间民俗文化和各类文化产品,根据交流国家和地区的不同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文化交流合作,充分展现保山文化魅力。通过文化交流,沟通联络感情,推动商贸往来,拓展合作空间,为保山面向南亚、东南亚开放发挥开路作用。
积极开展对外文化贸易。对外文化交流需要向更宽的领域拓展。要更多地采用对外文化贸易的方式,在赢得掌声与喝彩的同时还能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以政府为主导,并积极培育从事文化交流活动的民间团体,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对外文化交流的中介机构,并努力使文化交流与经济合作有机结合起来。允许文化产业部门开展对外代理演出、展出等对外代理经纪业务,建立健全对外经营服务网络,增强文化产业在国际市场的开拓竞争能力。对出口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给予金融、保险、外汇、财税、人才、法律、信息服务、出入境管理等方面的优惠,为文化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市场份额、提高国际竞争力创造必要条件。对引进市外文化产业投资具有直接贡献的个人和中介组织,根据引资规模给予相应的奖励。
六、实施国门文化安全保障工程
市级建设集应急系统、综合监控平台、文化遗产抢救性保护为一体的数字化、现代化监控中心,县(区)建支中心。一方面配套建设国门文化安全信息化设施设备,包括广播电视应急系统、网络文化和视听监管设备、广播电视节目监听监看设备、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监控系统等,确保国门文化安全。另一方面建设抢救性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既对濒危文化遗产进行有效保护,同时承担文化遗产传习展示开发任务。
第四章“十二五”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对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作的领导,深刻认识加强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文化建设的目标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任务一起部署、一起实施。要把文化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任期考核和干部评价体系。党委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协调指导作用,相关部门积极支持、密切配合,文化管理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工青妇和文联、社科联、科协等人民团体在联系群众、组织群众、推动文化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紧紧依靠和充分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共同推进文化建设。建立文化建设的督促检查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创新
进一步改革和理顺文化行政管理体制和综合执法体制,形成管理统一规范,市、县(区)、乡(镇)协调一致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执法体制。
调整整合和充实加强市、县(区)两级文化遗产保护机构设置,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的文化遗产保护机构,进一步加强对文化遗产的保护、研究、开发和利用工作。
继续深化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内部以“三项制度改革”为主的改革,加大人事劳动、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力度,推行全员聘用制、岗位管理制和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制,逐步建立符合文化单位特点的员工自主择业、配套措施完善的人事管理制度,完善和优化内部激励机制。
深化新闻媒体单位“两分开”改革。保山日报社、保山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单位要在坚持事业体制的前提下,进一步深化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宣传与经营业务“两分开”改革,把经营性业务从公益性宣传中分离出来,组建面向市场的经济实体。改革中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经营性文化活动领域,借助社会力量做大做强媒体产业。
深化国办文化企业的改革。印刷、书店、网络等国办文化企业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内部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培育一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有竞争力的国有和国有控股的现代化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推动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体制和产业格局。
按照国家建设首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的要求,把文化制度创新列入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公共文化资源整合、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公共文化组织支撑、公共文化人财物保障体系和公共文化绩效评估等制度设计、研究与建设,努力实现体系化的制度创新,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标准化、规范化、体系化、常态化、多样化业态的形成,把我市文化建设、文化服务、文化管理和文化发展推向一个崭新的阶段。
三、加大对文化建设的投入
一是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对文化投入的增幅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要求,切实加大对文化的投入;积极落实国家关于“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文化设施建设”等要求和政策,切实加强社区文化建设。
二是自2011年起,市财政继续按省级要求安排文化惠农活动经费,专项用于扶持“欢乐乡村大家乐”、农文网培学校建设等城乡群众文化活动;市级每年安排150万元乡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建成达标文化站的以奖代补和村级综合文化室建设补助;市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用于市级重点文物抢救性保护、省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前期工作和历史文化研究。
三是按照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区的建设规划要求和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公益文化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完全免费开放后所需经费、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运行、广播影视、新闻媒体发展、文化市场执法、农家书屋运转、送戏下乡演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生活补助等各项经费配套投入。
四是市财政设立文化产业引导资金1000万元,每年安排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0万元,用于文化产业发展、重点项目扶持和文化惠民示范村建设推广项目补助等。
五是各县(区)、乡(镇)要参照市级的财政投入政策,制定投入标准,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四、加强队伍建设
必须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的文化人才工作机制,制定宣传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各类宣传文化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服务单位编制建设,配齐配强村(社区)文化专干。推进制度创新,建立完善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制度。突破地域和身份限制,不拘一格引进急需文化人才。扶持农村文化示范户,使其成为健康文化的引领者和科技致富的带头人。要建立和完善行之有效的文化队伍培训教育机制,加强对文化人才的培养和培训财政支持力度,充分利用党校、行政学校等各级各类教育资源,使培训制度化、经常化。培训内容要与文化行政管理、事业发展、产业振兴和市场开拓需要相衔接,构建人才知识更新、能力建设的培训体系;抓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作,注重民间、民族艺人的培养,加大后备人才培养力度,全面完成国家“十二五”宣传文化人才培训任务全面提高宣传文化人才队伍素质。
五、充分发挥社会资源优势
要完善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经济政策,创新方式,规范管理,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公共文化实体、建设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对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于非营利公益性组织向文化事业的捐赠,要纳入公益性捐赠的范围。将文化建设纳入对口扶贫计划,建立和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农村的文化援助机制,支援农村文化建设。落实国家关于非公有资本、外资进入文化产业的有关规定,根据文化产业不同类别,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途径,积极吸收社会资本和外资进入政策允许的文化产业领域,参与国有文化企业的改造,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六、大倡文化建设之风
要高度重视文化工作,高度重视文化人才,在全社会大倡文化建设之风。宣传部门和各类媒体要发挥各自优势,组织开展特色鲜明的主题宣传活动,推出一批生动鲜活的深度报道,大力宣传我市文化事业建设、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宣传我市的文化品牌、文化人才、文化形象,宣传我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所创造的优秀成果,在全社会营造重文化、抓文化、兴文化的浓厚氛围,把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各级的决策部署上来,强化地方文化意识,提升地方文化品位。市委、市政府今后每3年表彰一批文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文化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1.保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
2.保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十二五”重大建设项目集群规划项目表
附件1
保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
指标名称
单位
“十五”完成情况
“十一五”完成情况预计
“十二五”预测
责任单位
2005年
实际
2010年
同比增长(%)
年均增长(%)
2015年预测
年均增长(%)
市级以上重点文化遗产有效保护率(开发利用率)
%
30%
(10%)
50%
(30%)
100%(50%)
市文广局、县区政府
广播综合覆盖率(地方节目覆盖率)
%
94.74%
(58%)
97.5%(62%)
98%
(85%)
市文广局、市广播电视台、县区政府
电视综合覆盖率(地方节目覆盖率)
%
93.55%
(19%)
96.8%(28%)
98%
(75%)
有电视机家庭率
%
88%
95%
文化产业占GDP比重
%
5%
6.25%
8%
市文广局、市文产办、县区政府
乡村小型多功能影剧院建成率
%
10%
60%
市文广局、市发改委、县区政府
两馆一站常态化达标服务率
%
14%
100%
村级综合文化室建成率
%
60%
100%
欢乐乡村大家乐常年开展率
%
60%
90%
行政村农家书屋建成率
%
80%
100%
文化惠民示范村建成率
%
1%
10%
农文网培学校达标服务率
%
60%
100%
文化数字化工程建成率
%
100%
财政投入占同级财政支出比
%
1%
市财政局、县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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