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充实大理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布单位: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3-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调整充实大理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

为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州制定了《大理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大政办发〔2008〕13号),成立了大理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对相关部门的职责作了明确。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根据《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州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充实大理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马忠华州人民政府秘书长

副组长:施双林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刘卫东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成员:杨作云州人社局局长

王峥嵘州文化局局长

州财政局局长

沈锡清州住建局局长

刘洪州教育局局长

丁一先州卫生局局长

张其富州保密局局长

靳汝柏州监察局局长

杨瑄州统计局局长

李东州工信委主任

李恒宣州政务局副局长

马宽品州档案局局局长

赵建祥州图书馆馆长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办公室在州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由李恒宣同志担任主任,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13〕153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办法(修订)等三个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通知》(云政办发〔2013〕115号)文件要求,政务服务管理局要调整内设机构,设置专门科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处理全州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负责协调州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各牵头单位和重点单位,定期不定期召开协调会;完成省政府安排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三)指导、督促检查全州各县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时汇总上报全州政府信息相关统计数据及资料,按时编制、上报季度、年度政府信息工作报告。

三、有关要求

(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须服从综合协调办公室的安排,定期上报工作情况,并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2014年3月12日前将联络员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报州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联系人:张丽芬,电话:2367398,传真:2367355。

(二)州和各县市应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三)各县市人民政府参照州级做好相关工作。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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