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度“群众满意单位”的通报

颁布单位: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 中共浙江省湖州市委文号:
颁布日期:2013-02-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度“群众满意单位”的通报

市直属各单位:

2012年,按照扎实开展“进村入企”大走访、全面深化“三个年”活动的总体部署,在市级机关中组织开展了“万名群众评议机关”工作,产生了10个年度“群众满意单位”。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市委组织部等10个单位授予2012年度“群众满意单位”称号,并予以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各地各部门要以“群众满意单位”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委改进工作作风新要求,扎实开展以“两看两比、聚力发展”为主题的作风建设活动,在全市营造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真抓实干、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为实现“四个翻番”、打造“四个湖州”,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共湖州市委

湖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2月16日

附件

2012年度“群众满意单位”名单

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社科联)

市总工会

市发改委(物价局)

市民政局

市建设局

市农业局

市气象局

市人行

市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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