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05-04-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长府办发〔2005〕22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我国人口状况不断发生变化。为了摸清2000年以来我国人口数量、结构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研究未来人口状况的发展趋势,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提供客观准确的依据,国务院决定在2005年开展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全市认真开展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这次调查将在全市各县(市)、区和各开发区抽取500个调查小区,调查对象为小区的全部人口,共约10万人。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住户的基本情况和个人的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职业、迁移流动、生育、社会保障、住房情况等指标。调查时点为2005年11月1日零时。

这次调查是一次重要的大规模人口调查,需要强有力的领导、广泛的社会动员、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为此,成立长春市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负责此次调查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有关调查工作的具体安排,由市统计局负责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开发区管委会都要建立相应的机构,切实加强对调查工作的领导。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认真负责,确保调查任务的顺利完成。

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需要从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和社区)人员中选调,有的还要从社会上临时招聘。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动员各有关方面积极参加,确保选调和招聘人员的质量。开展调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使用。

附件:长春市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

长春市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崔杰副市长

副组长:罗远增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威市统计局局长

张永会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国瑞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成员:韩忠宝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林姗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慧力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俊魁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意海市工商局副局长

穆华民市统计局副局长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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