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以思想大解放推动政府工作创新”活动推进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长府办发〔2008〕45号
颁布日期:2008-08-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长府办发〔2008〕45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以思想大解放推动政府工作创新”活动推进计划的通知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以思想大解放推动政府工作创新”活动推进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八月十五日

“以思想大解放推动政府工作创新”活动推进计划

一、8月中旬,成立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党工委、监察局、人事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以思想大解放推动政府工作创新”活动推进领导小组(见附件),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二、8月15日,召开“以思想大解放推动政府工作创新”活动推进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部署各项工作,明确工作分工。

三、8月1—19日,市政府各部门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市委开展新一轮思想解放活动的精神,学习国内发达城市在解放思想、工作创新方面的新举措,并结合实际,进一步提高对“以思想大解放推动政府工作创新”活动重大意义的认识。

四、8月20—25日,市政府各部门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标准、完成时限,并确定专职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落实。

五、8月末,请市委宣传部邀请1-2名知名专家学者,就解放思想的方式、方法进行专题报告和讲座。

六、9月1—9日,市政府各部门认真查找思想观念、体制机制、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查找目标思路、政策措施、工作成效等方面的差距。

七、9月10—18日,市政府各职能部门承担行政管理职能和窗口服务的处室,要面向服务对象进行一次公开评议。

八、9月16—18日,组织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企业家、专家,围绕政府工作创新召开专题研讨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九、9月19—25日,市政府组织对各部门进行公开评议。

十、9月18—30日,市政府领导和市政府各部门负责同志每人要围绕解放思想、推动工作创新,开展一次专项调查研究,并召开专题报告会。

十一、10月1日—11月10日,对查摆的问题和征集的意见及建议逐条梳理,制定措施,全面整改。

十二、11月11—14日,各部门申报参评“改进最显著的政府工作项目”和“政府工作创新金点子”。

十三、11月11—30日,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看、问卷调查、社会测评等多种形式,对此次解放思想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十四、12月1—5日,根据各部门申报,评选出10个“改进最显著的政府工作项目”、10个“政府工作创新金点子”,并给予一定奖励。

十五、12月8日,召开市政府机关“以思想大解放推动政府工作创新”活动总结大会。

十六、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媒体对整个活动适时进行宣传报道。

附件:“以思想大解放推动政府工作创新”活动推进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以思想大解放推动政府工作创新”活动推进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姜治莹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成员:贺兴国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王占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韩忠宝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知众市直机关党工委副书记

寇纯福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刘海玉市监察局副局长

蔡延斌市人事局副局长

于落川市财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政府督查室。

办公室主任:寇纯福(兼)

副主任:李北牧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联络员:时万忠孟令顺刘颖于迅来葛诗文胡丽玲马哲侯俊杰鲍春胜周光牛亚君张守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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