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吉林省出口玉米监督检验管理办法》的决定

颁布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号:令1997年第69号
颁布日期:1997-08-15失效日期:2000-11-22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吉林省出口玉米监督检验管理办法》的决定

吉林省人民政府令

第69号

省政府决定对《吉林省出口玉米监督检验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第十一条修改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本决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吉林省出口玉米监督检验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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