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建委关于尽快落实明沟排水盖板问题报告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7-02-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建委关于尽快落实明沟排水盖板问题报告的通知

洛政办〔2007〕18号2007年2月16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搞好城市精细化管理,给洛阳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洛阳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尽快落实明沟排水盖板问题的报告》(洛建〔2007〕92号)批转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洛阳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尽快落实明沟排水盖板问题的报告

市政府:

目前,我市部分城镇道路及城中村道路的排水沟上没有盖板,既影响市容又存在安全隐患。为使群众过上安全卫生的生活,确保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顺利实现,对所有明沟暗渠进行整治,以达到安全卫生的要求。

一、对我市城市规划区内已查明的21条道路的排水沟缺损盖板的问题,各区政府要认真履行职责,高标准进行整治,要将明沟全部改为暗沟,暗沟缺损盖板的要全部进行修复。

二、各县(市)政府也要对政府所在城镇的道路进行排查,对存在明沟排水或排水暗沟盖板损坏的,要尽快加盖盖板或对缺损盖板进行修复。

三、集中力量组织实施,确保在3月底以前全部完成。市建委要把此项工作纳入月周报范围,认真进行检查督促,抓好工作落实。

附件:洛阳市区明沟排水道路盖板缺损情况统计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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