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自查报告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自查报告
| 颁布单位: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文号:黄政〔2007〕2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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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7-06-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自查报告
黄政〔2007〕24号
省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省纪委、省监察厅内部明电(青机号0608号)要求,现将黄南州开展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5年1月1日以后,全州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共22项,其中省发改委批复的18项,州发改委及同仁县发改局批复的4项。目前,在建12项、已完工4项、未建设6项。
二、清理工作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7〕11号)、中纪委等七部委《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中纪发〔2007〕5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的意见》的要求,我州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成立了由州委常委、州政府副州长李青林任组长,纪检监察、发展改革、财政、审计、国土资源、建设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黄南州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向四县及州直机关下发了通知,并且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并组成检查组对全州范围内修建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情况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清理检查。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文件、图件等形式,对每一建设项目的立项批复、土地报件、规划设计文本、基本建设程序等进行了认真审核,同时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圆满完成了清理自查工作。
三、自查结果
通过检查,我州自2005年以来建设的22个楼堂馆所项目中,除目前尚未开工的以外,其余在建和完工项目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和招投标,建设用地主要为三个来源:政府无偿划拨、原院内建设和征用,无违规修建现象。建设资金主要是中央预算内投资、省及部门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办公楼人均使用面积、资金使用、房屋使用及土地手续均通过了发展改革、财政、审计部门,建设规划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的审核,建设的办公楼没有超标准、超规模建设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近年来,我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的一系列决定和指示精神,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严管理、严标准、严审批,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省政府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严禁各级党政机关违规建设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
附:1、党政机关办公楼项目自查基本情况表:
2、党政机关办公楼项目清理初审汇总表。
二○○七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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