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阳市第二中学新建教学楼、宿舍楼、改建餐厅项目设计方案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安阳市第二中学新建教学楼、宿舍楼、改建餐厅项目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4〕2867号

河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报批安阳市第二中学新建教学楼、宿舍楼、改建餐厅项目设计方案的请示》(豫文物[2014]33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应补充教学楼、宿舍楼、餐厅的建设指标依据,进一步论证新建宿舍楼的相关规划依据。各新建、改建建筑的面积应按照有关法规、规范要求,与教学需求相一致,不应超标建设。

三、教学楼宜尽可能靠近文源街,其总高不应超过12米。

四、新建、改建建筑的色彩、风格应与既有建筑相协调。

请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所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将经你局核准的方案报相关部门审批后予以实施。施工中如发现地下遗存,应及时上报。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4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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