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中学生运动会的通知

颁布单位: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 共青团中央文号:教体艺函[2010]1号
颁布日期:2010-01-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中学生运动会的通知

教体艺函[201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体育局、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体育局、团委,包头市人民政府: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推动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规定,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决定于2011年7月16日至21日在包头市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中学生运动会。

本届中学生运动会由包头市人民政府承办,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协办。运动会设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健美操、毽球共9个比赛项目,同时举办科学论文报告会等活动。

希望各地教育、体育、共青团等部门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以育人为宗旨,突出学校特点,做好参加中学生运动会的组队、集训和科学论文报告会的论文撰写等各项工作,共同把本届中学生运动会办好。

有关第十一届全国中学生运动会科学论文报告会的参加办法由教育部另文通知。

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

二○一○年一月七日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中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rar

http://www.moe.gov.cn/edoas/xinxichayue/showaccessory.jsp?fileid=1265159257168628&filetype=application/octet-stream&filename=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中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rar&filetypeclass=0

延伸阅读

关于印发白银市2007年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包保”责任有关工作的通知

张掖市人民政府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试行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