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试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亳政办秘〔2015〕76号
颁布日期:2015-04-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试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15〕14号)和《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亳政办秘〔2015〕60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乡镇(街道办事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行政收费清单(以下简称"四个清单")制度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一致,上下衔接

按照亳州市级政府"四个清单"制度建设模式,推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下同)“四个清单"制度,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行政收费清单制度。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乡镇政府权力来源必须依据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的决定和命令、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和省政府规章。省部级以下文件作为权力来源的,必须提供现行有效的上位法依据。为贯彻落实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市厅级及以下行政机关制定文件自行设定的行政权力一律按工作责任、工作任务或政府服务项目对待,不得作为行政权力的来源。

二、先行试点,全面开展

谯城区试点单位:古井镇人民政府、魏岗镇人民政府、花戏楼街道办事处。

三县分别选取一个街道办事处、一个建制镇和一个普通乡镇作为试点单位。

以上试点单位先行开展"四单"编审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对乡镇"四单"建设试点做出具体安排,各县区编办、监察局、法制办、发改委(物价局)、政务服务中心各负其责,配合市清权办共同做好试点工作,其中:法制办、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的审核,监察局负责责任清单和廉政风险点的审核,发改委(物价局)负责行政收费清单的审核,编办负责组织协调。试点工作从4月24日开始,至5月10日结束。

在试点成果的基础上,全市其他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参照试点做法,在各县、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四单"制度建设工作。5月20日之前,全市乡镇、街道办事处"四单"建设工作全面完成。

三、梳理范围和标准

(一)本次清理包括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收费事项。行政职权指本级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行使的外部行政权力,包括具体行政执法权力、不针对特定人的外部管理权力和没有行政强制执行力的行政职权。政府公共服务事项是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为目的、不以管理为目的事项。行政收费事项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各类政府基金、保证金等。乡镇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权力;行政机关(包括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对其管理的有关人事任免、考核、奖惩、退休、违纪人员处置措施、违纪财物处置措施;党务、财政资金安排、决策、领导干部外出等内部事项审批;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设置的审批行为;乡镇机关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步骤、环节等不具有独立性的行为不在本次清理范围。

(二)行政权力清理必须准确、完整、明确、清晰、细化、规范、系统。权力项目名称必须准确完整,上级文件有规定的名称,原则以上级文件为准;没有文件依据的,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名称为准。行政权力来源的依据必须以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具体到条、款、项、目;权力必须细化、清晰、系统、全面,不得进行合并、叠加,确保每项政府权力能够独立运行。

(三)政府权力种类必须是独立完整行政权力种类。主要包括行政许可(行政许可变更、延续、注销、换证、补证、年审)、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撤回、行政许可撤销、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行政给付、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申请类行政确认、职权类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规划、行政收费、行政征用、行政征购、行政划拨、行政奖励、行政备案、行政验收、行政调解、行政取缔、评比达标表彰、行政年检、行政命令、行政命名、财政专项资金分配、行政仲裁、行政应急措施、审核转报、行政执法监督等和其他种类。

县派驻乡镇机构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收费事项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清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试点乡镇、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四单"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组成一支法律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精干队伍,专职从事"四单"建设工作。

(二)编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按照权责一致要求,乡镇(街道办事处)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同时,要编制运行流程图,排查廉政风险点。

(三)市清权办,各县区编办、监察局、法制办要切实负起责任,组成专班加强对试点单位的指导,并明确联络员负责上下联络协调,确保按时完成"四单"编审任务。

市政府权力清单办公地址:市委党校教学楼212室,办公电话(传真):5696057,QQ群:318812834,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人:市编办戴劲松,联系电话:18609671166;市法制办慕朝春,联系电话:15855875765。

编审所需表格和模板可从QQ群下载。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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