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古田县黄田镇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的批复

颁布单位:福建省人民政府文号:闽政文〔2009〕320 号
颁布日期:2009-10-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古田县黄田镇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的批复

闽政文〔2009〕320号

宁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要求调整汶洋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请示》(宁政文〔2009〕328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取消古田县黄田镇汶洋水库水源保护区,并补充划定溪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溪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划定如下:

一、一级保护区范围:溪坪水库库区水域及其沿岸外延200米范围陆域。

二、二级保护区范围:溪坪水库的整个汇水流域(一级保护区及古田县辖区以外范围除外)。

三、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切实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日常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九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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