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白银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白银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7-09-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中共白银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市直机关各部门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各县(区)机关工委:
市委高度重视机关党的建设,最近专门下发了《中共白银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市委发[2007]40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是市委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六次全会精神,巩固和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机关党的建设的长效机制,努力开创机关党的建设新局面的重要举措。《意见》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措施有力,指导性强,是新时期加强和改进我市机关党的建设一个十分重要的指导性文件。学习贯彻好《意见》,是当前全市各级机关党组织的一个重要政治任务。为此,现就认真学习贯彻和落实好《意见》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意见》的重要意义
市委下发的《意见》,深刻分析了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推进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做出了全面部署,与时俱进地提出了新时期机关党的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要求,尤其是为了进一步推进新时期我市机关党的建设新发展,提出了一系列重要举措。《意见》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对于推进机关党的建设深入发展,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在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中的作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全市各级机关党组织一定要从坚持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从加强执政党自身建设和从严治党的客观要求,从各级党政机关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所处的重要地位,来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和落实《意见》的重要性,并以此为契机,大力推进新时期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不断提升我市各级机关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和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组织和作风保证。
二、认真做好学习宣传《意见》的各项工作
全市各级机关党组织要切实加大对市委《意见》精神的学习贯彻力度,认真安排和组织好《意见》的学习宣传工作。一是各级各单位党委(党组)要首先学。机关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近期要安排一次《意见》的专题学习,深刻领会和把握《意见》的主要内容、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切实增强搞好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进一步明确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职能,重视、关心和支持机关党组织开展工作,努力为机关党的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二是各级机关党组织和机关党务工作者要带头学。要通过召开机关党委会、总支(支部)委员会,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同时还要采取讲座辅导、培训和研讨等各种形式,认真组织党务干部学习,领会精神,进一步明确机关党组织和党务干部的工作职责,认清自己肩负的责任和使命,增强做好机关党的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要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共同学。机关基层党组织要专门安排党日活动时间,以上党课或专题讲座的形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党员学习,使党员干部加深对《意见》精神的理解和把握,增强党员的先进性意识、组织观念、纪律观念和监督意识。同时,要充分利用机关基层党校、党员活动阵地和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对《意见》宣传力度,为学习贯彻《意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紧密结合实际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
全市各级机关党组织把学习贯彻贯彻《意见》作为今年机关党的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党建工作管理目标,力求在解放思想、统一认识上取得新突破。要对照《意见》,对近年来机关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自查,重点是检查机关党的工作责任制是否健全、党委(党组)指导机关党组织工作的职责是否得到落实、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保持先进性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健全、开展机关党建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是否到位等。各县(区)、市直各部门通过自查,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抓紧制定贯彻落实市委《意见》的具体实施意见(办法),增强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求在完善配套文件、搞好科学指导上取得新进展。要坚持学以致用,在学习中加大贯彻落实力度,明确机关党的工作地位和职责,着力健全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长效机制,力求在理论学习深入、形式载体丰富和工作责任靠实上取得新突破。
四、切实加强对学习贯彻《意见》的组织领导
学习贯彻落实《意见》,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和执政能力建设要求,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具体措施,全市各级机关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的组织领导工作。要进一步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贯彻落实《意见》列入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工作议程,切实抓紧抓好。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重视和支持《意见》的学习贯彻落实,做到认识到位,精力到位,工作到位,对学习贯彻落实中《意见》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各县(区)机关工委要在县(区)委的领导下,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狠抓《意见》精神的贯彻落实。年底,市直机关工委将对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贯彻落实《意见》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各县(区)工委、市直各基层党组织要在10月1日前将学习贯彻《意见》情况及实施意见(办法)报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
二00七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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