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蕉城组团市高级中学西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颁布单位: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9-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蕉城组团市高级中学西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市城乡规划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蕉城组团市高级中学西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宁规〔2014〕186号)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蕉城组团市高级中学西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

QCT-DZT-DK地块,总建设用地面积4519平方米,主导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A1),容积率不大于1.2,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退让北侧用地红线最小距离8米,退让西侧用地红线最小距离6米,退让东侧用地红线最小距离6米,退让南侧用地红线最小距离8米。

特此批复。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1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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