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版政府门户网站维护和保障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11-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做好新版政府门户网站维护和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为做好新版政府门户网站(www.jyg.gansu.gov.cn)的运行维护和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政府门户网站的维护管理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是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办单位,负责市政府网站建设的规划、指导、组织和协调工作,及时审核网站栏目,督促信息更新。市政府信息办是市政府网站的具体维护部门,负责政府网站的栏目策划、信息编辑、审核发布,为各单位提供政府网站维护保障的网络环境和技术支持。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是市政府网站的协办单位,负责为市政府网站提供政务信息、受理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发布、网上业务和与本单位职能相关的信件处理及回复,登录各自的政府信息公开库,及时更新本单位、本部门的对外信息公开内容。

二、建立健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维护保障机制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加大工作力度,在机构、人员和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同时,各单位要确定一名分管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员(信息采集员),负责网站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按照“谁主管谁受理;谁审核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所有信息必须经分管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向网站上传发布,切实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对于未经审核或审核不严,致使信息发布后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泄密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相应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涉及本单位职能分工的栏目信息维护和业务受理工作,于11月18日前完成规定内容的资料整理(电子版)报市信息办,并做好今后所属栏目的内容更新维护工作。

市政府督查室将会同市政府信息办定期对各部门、各单位网站内容维护履责情况进行检查。

联系电话:0937-6328025

传真:0937-632809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嘉峪关政府门户网站维护保障责任分解表

2、场景式服务内容详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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