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新乡市市区防汛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3-05-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新乡市市区防汛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2013年新乡市市区防汛方案》印发你们,望遵照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

2013年5月17日

2013年新乡市市区防汛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3年市区防汛工作,确保市区安全度汛,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3年市区防汛工作,坚持科学发展观,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安排部署,全面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扎实做好市区防汛各项工作,确保市区安全度汛,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任务区分

(一)市政设施管理处主要任务

1.组织所辖泵站、涵闸等设施的检查维修,保证防汛设施完好率。

2.组织对所辖污雨水管网、泵站前池等疏通和清淤,保证排水畅通无阻。

3.负责对保管的各类防汛物资、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及时补充更换新的防汛物资,确保市区防汛调得出、用得上。

4.认真组织道路、管道、泵站等工种抢险队员的防汛抢险技能培训,随时做好突发事件的防汛抢险工作。

5.密切关注气象预报,提前做好大雨前的提升抽排工作,增强管网调节能力。

(二)卫滨区、红旗区、牧野区、高新区主要任务

1.组织辖区提防、涵闸、排水管渠、低洼易涝区域和小街巷排水管网汛前检查,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防汛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消除防汛隐患。

2.组织辖区防汛沟渠、防汛通道违章建(构)筑物清淤清障工作,加固险工险段,保证防汛沟渠通畅。

3.结合辖区的实际情况,组建高效精干、人数足够的防汛抢险队伍,组织物资运输、迁安救护等工作业务培训和防汛演练。保证防汛险情出现时,在市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相互配合,共同协作,迅速开展防汛抢险工作。

4.根据自身防汛工作需要和防汛部门下达的物资储备计划,储备足够数量的防汛物资。对陈旧、损坏的防汛物资进行及时更换补充。对储备到位的各类防汛物资必须建帐设卡,做到帐物相符,并有固定地点存放,明确专人负责保管。

5.组织对现有的旧房、危房、孤寡老人住房以及学校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制定周密详细的迁安救护方案,做好汛情紧急时的疏散和转移工作。

(三)市河渠办主要任务

1.做好所辖河渠上的橡胶坝检修工作,确保起落完好。2.做好卫河市区段上下游两处节制闸的开启工作。3.积极配合市政设施管理处汛前清淤和汛期排涝工作。4.组织市区卫河河道内的清淤清障工作。

(四)供电、通讯、园林、市政、气象部门主要任务

1.供电部门要认真做好汛前泵站供电设施的检查维修工作,做好汛期泵站供电应急抢险工作,保证汛期泵站不间断供电。供电部门和园林绿化部门要相互配合,在汛前对离电线较近、根部松动的高大树木进行修剪或移除,解决“树电”问题,防止汛期漏电及树倒伤人事故发生。

2.通讯部门要加强通讯设施的检查维护工作,保障汛期通信联络畅通。

3.市政工程施工单位要做好汛期在建工程的临时排水工作,确保施工工地雨水及时排除和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4.气象部门要及时提供准确可靠的天气预报和汛情信息,为市区防汛办提供决策依据。

5.供电、通讯、园林、市政和气象部门均要建立防汛抢险队伍,随时处置汛期突发事件。

(五)交通公路运输部门主要任务

认真做好防汛运输车辆的检查维修和车辆储备工作,保证防汛抢险救灾需要。

(六)新闻部门主要任务

新乡广播电视台、新乡日报社、平原晚报社等新闻部门,要采取不同形式进行汛前宣传报道工作,介绍防汛自救互救常识,提高全民防汛意识和参与意识。

(七)教育部门主要任务

负责做好学院危房改造,落实汛期安全方案,加强对师生防汛意识的教育宣传,汛情发生后组织师生安全转移。

(八)民政部门主要任务

负责灾害情况调查和灾害损失评估,组织受害群众的生活救济工作。

(九)财政部门主要任务

负责市区防汛经费的下拨和管理工作,做好特大防汛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十)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主要任务

负责市区工业企业的行业防汛,组织抢险工作,负责指导组织工业企业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十一)卫生部门主要任务

负责组织市区汛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十二)市市场发展局、中石化新乡分公司主要任务

负责市区防汛物资的分拨、供应和必要的储备,并安排专人保管,保证防汛急需。

(十三)公安部门主要任务

负责做好汛期的治安保卫和道路疏导工作,确保汛期社会程序的稳定和防汛抢险工作顺利实施。

(十四)驻新各单位主要任务

结合本单位的办公房、厂房、家属房、仓库及排水设施进行认真检查和整改,确保汛期积水的及时排泄和安全度汛。同时,在认真做好本单位的物资储备、抢险自救工作的前提下,积极承担辖区分配的防汛任务。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明确市区防汛工作责任

市区各级各部门要按照《防洪法》和国家防洪总局《关于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职责》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主要领导要提高对市区防汛工作的认识,严格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主管防汛的领导要熟悉市区防汛重点区域(部位),掌握辖区防汛设施的状况。各区政府、办事处、市属和驻市各单位都要结合工作实际,层层落实责任目标,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真正做到“领导、机构、资金、物资、措施、协调”六个到位。

(二)认真组织,扎实搞好汛前排查和整改

市区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汛前的有限时间,对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的防汛工作组织细致的排查。重点检查组织、物资、旧危房、经费、通信等方面的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及时排除防汛隐患,进一步完善、修订切实可行的防汛应急方案。

(三)积极储备,充分做好抢险救灾物资装备

各单位要按照备而不集的原则,及时更新和储备足够数量的防汛物资并登记造册,落实严格的管理制度。做到“地点清、品种清、数量清、质量清、规格清、联系人清”,确保汛期物资质好量足,调的出、运的上、用的好。

(四)迅速行动,认真组织辖区防汛沟渠、街巷污雨水管网的清淤清障

各责任单位要认真组织清淤清障工作,市区防汛指挥部和市四大班子领导,将于5月底、6月初对各单位防汛沟渠的清淤清障工作进行现场督察并通报情况。凡对清淤清障工作组织不力、效果不好、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领导的责任。

(五)全力以赴,做好应急抢险工作

市区各级防汛部门及各相关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市区的各项防汛预警应急方案,精心组织业务培训和防汛演练,努力提高应对暴雨预警的应急抢险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六)严格制度,强化防汛值班工作

市区各级防汛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加强防汛信息报送工作,5月30日前整理上报本单位市区防汛物资储备明细表、防汛抢险方案(含防汛办公地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防汛应急队伍人员名单。坚持防汛值班制度,从6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严格实行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坚守值班岗位,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和处理汛情、险情。

四、机构设置

为加强市区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2013年新乡市市区防汛指挥部,负责市区防汛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指挥部组成如下:

指挥长:贾全明市委常委

副指挥长:何光亮市政府副秘书长

吴毅强市住建委主任

成员:杨义红卫滨区政府副区长

焦红琴红旗区政府副区长

吴育斌牧野区政府副区长

齐振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分顺市财政局副局长

周联云市住建委副主任

王太宏市河渠办主任

戚绍斌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百胜市气象局副局长

蔡胜林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郑学玉市文化广电新闻局副局长

张林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东升市民政局副局长

唐国友市卫生局副局长

张广军市工信局副局长

张霞市市场发展局副局长

谢来铭市政设施管理处处长

马晓旺市住建委工程科科长

苏彦泉中石化新乡分公司副总经理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市区防汛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委主任吴毅强兼任,副主任由市住建委副主任周联云兼任,日常工作由市住建委市政工程科科长马晓旺负责。

市区防汛办地点:市行政办公楼9楼0940房间,市区防汛办电话:36965673696572。

凤泉区的防汛工作可参照本方案自行制定并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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