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关于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宜府办发〔2016〕9号 |
|---|---|
| 颁布日期:2016-02-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宜府办发〔2016〕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3〕20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部门关于公布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区)的通知》(建办城〔2015〕19号)精神,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现就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15年宜昌城区扩大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县市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开展宣传发动,普及分类知识。
到2018年,宜昌城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终端处置体系,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70%,人均生活垃圾清运量比2014年下降5%,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
到2020年,基本建成具有宜昌特色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硬件体系、管理体系。宜昌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0%,人均生活垃圾清运量比2014年下降6%,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县域(含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0%。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源头减量。推广净菜进城,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推广无纸化办公,进一步推广清洁能源,引导居民、餐饮行业减少煤炭使用。在住宿、餐饮等行业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提倡不使用一次性用品、不过度包装。
(二)促进回收利用。扶持企业进社区、进农村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立废旧家电、废旧电池、废旧家具等回收制度。统筹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城市污泥、建筑垃圾、园林垃圾、餐厨垃圾等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三)推行分类投放。重点开展居民厨余垃圾、单位和经营服务性行业餐厨垃圾单独收运处置。鼓励在单位食堂、大型酒楼饭店等场所安装小型餐厨垃圾处理设备。积极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学校、单位、街道、景区、社区、小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逐步扩大覆盖范围。
(四)改革收运体系。健全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新建小区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建设垃圾转运站,配置分类收集和运输车辆。2018年底前,宜昌城区及县城基本淘汰垃圾屋和不规范垃圾收集机动三轮车、人力板车。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县(市)集中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体系。
(五)配套终端设施。加快建设卫生填埋场及建筑垃圾、园林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在宜昌城区适时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开展居民厨余垃圾处理项目研究。推进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规范运行。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长任组长的宜昌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委,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检查考核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及无害化处理。住建、发改、财政、环保、商务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协同联动,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强化工作保障。抓紧制定与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的制度,出台《宜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各级财政对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经费给予保障,具体政策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城管委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经费由业主负担。调整生活垃圾处理收费项目和标准。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监管信息系统,通过物联网技术对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全过程进行动态监督。
(三)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全媒体,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普及相关知识,动员全民自觉参与垃圾分类投放。倡导绿色、简约、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强化“垃圾分类,人人有责”意识,引导市民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通过道德讲堂等途径,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题教育和知识普及活动。发动环保志愿者进社区、进家庭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在各类学校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活动。
(四)严格考核奖惩。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文明、卫生城区(县市)、单位等评比考核范围。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绩效考核制度,由市城管委制定年度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资源化利用率等定量考核指标,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纳入对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
附件:1宜昌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宜昌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分解方案(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3日
附件1
宜昌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马旭明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宋文豹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毛传强市政府副市长
王国斌市政府副市长
徐炜市政协副主席、市财政局局长
王均成市政府秘书长
成员:朱家法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赟鸿市妇联主席
蒋正雄市发改委主任
覃照市教育局局长
姚朝云市科技局局长
王华品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吴刚市住建委主任
王仁俊市环保局局长
马宏彦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熊长权市农业局局长
米麦市商务局局长
孔福生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夏文翰市规划局局长
张毅市城管委主任
陈宏彦市林业局局长
孔磊市旅游局局长
叶爱华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杨强华市房管局副局长
陶大熔市工商管理局党组书记
覃绪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许刚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新平市园林局局长
胡志莉宜都市政府代市长
刘丰雷枝江市政府代市长
张世敏当阳市政府市长
苏海涛远安县政府县长
汪小波兴山县政府县长
杨勇秭归县政府县长
李军长阳自治县政府县长
吕学峰五峰自治县政府县长
王平昌夷陵区政府代区长
任蔚西陵区政府代区长
汪元程伍家岗区政府代区长
高杰点军区政府代区长
杨卫华猇亭区政府区长
何开明葛洲坝集团宜昌基地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委,张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发改委副主任徐海涛、市财政局副局长刘昌贵、市环保局副调研员方建、市城管委副主任向常友、市商务局副局长王继中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今后如因人事变动,由领导小组组成单位相应负责人接替,不再另行发文调整。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