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纲要(2011—2015年)》的通知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纲要(2011—2015年)》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南省人民政府 中共湖南省委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2-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纲要(2011—2015年)》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现将《湖南省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纲要(2011—2015年)》(以下简称《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根本体现,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四化两型”建设的重大任务。制定和实施《纲要》,是我省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创新性举措,对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作,全面提升民生质量和水平具有重大意义。《纲要》明确了我省“十二五”期间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是今后五年我省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行动纲领。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从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推进科学发展富民强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高度,充分认识《纲要》的重大意义,切实抓好《纲要》的贯彻落实。一是全省各级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领导,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担负起贯彻执行《纲要》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二是各级各部门要对八大民生工程进行分解细化,每年制定落实《纲要》的年度实施意见,明确年度目标、实施办法和配套措施,将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是加强对《纲要》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绩效考核,做到年初有实施方案、年中有进度报告、年底有考核结果,确保《纲要》得到全面有效贯彻落实。四是加大对《纲要》的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民生事业建设,并注意及时总结、推介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经验、做法和典型,使各领域各方面的民生事业广泛深入地扎实推进。
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11年2月26日
湖南省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纲要(2011—2015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决定》(湘发〔2010〕13号)的部署,进一步加强民生工作,全面提升民生质量和水平,制定本实施纲要。
一、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总体要求
1.重大意义。保障和改善民生,是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任务。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改善民生放在突出位置,民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民生状况得到显著改善。但与中央对民生工作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生需要相比,仍有不少差距,民生领域的许多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全面改善民生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从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民生工作的重大意义,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扎实做好各项民生工作,在改善民生方面不断取得新的更大的进展。
2.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四化两型”建设,把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更好地结合起来,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顺应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加大民生投入,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解决影响民生的突出问题,健全民生保障机制,保障人民权益,努力使全省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不断增进人民福祉,促进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使发展成果惠及全省人民。
3.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民生为重。把以人为本的要求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摆在各项工作的优先位置,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
——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全面改善民生状况。统筹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各类民生需求,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在教育文化、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等方面的根本需要;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关系,协调平衡社会各阶层的利益。
——公平正义、公益普惠。坚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切实增强民生政策的公平性和普惠性,政府支出重点向“三农”、老少边穷地区、低收入群体、特殊困难群体倾斜,努力缩小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差距,逐步完善符合省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
——积极作为、量力而行。既要尽心竭力加大民生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整合财力物力和各种公共资源,加快改善人民生活,又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条件和承受能力,把民生改善建立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使改善民生的力度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促进民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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