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市政府序列市直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市政府序列市直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南省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衡政办函〔2009〕8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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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6-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市政府序列市直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衡政办函〔2009〕89号
市直机关各单位:
《2009年市政府序列市直机关目标管管理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2009年市政府序列
市直机关单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2009年,是我市项目建设年和企业服务年,也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一年。为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调动部门的工作积极性,抓住机遇,战胜困难,实现富民强市,振兴衡阳的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解放思想,推进“一化三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实现弯道超车,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突出重点原则。考核指标进一步简化,突出考核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事项。
(二)坚持注重结果原则。实行重结果,轻过程的考核办法,减少繁文缛节,不搞过程控制,只问工作效果,鼓励实干,注重实绩。
(三)坚持基本公平原则。充分考虑部门之间的差异性,努力增强可比性,尽量体现科学客观和公平公正。
(四)坚持奖优罚劣原则。惩前毖后,推进工作,注重考核结果在干部使用、评优评先和资金分配方面的运用。
三、考核对象
市政府序列98个正县级单位,除2008年列入绩效管理考核的87个单位外,新增中行、建行、工行、农行、农信联社、农发行、邮政储蓄银行、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国家调查队、外事侨务办等11个单位。市水文局、政务中心、信息化办、中小企业担保中心、弘湘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民族宗教事务局、金融证券办等8个单位参照本方案执行考核。
按工作性质的不同,分类进行考核。具体分组为:
(一)公共服务部门(28个):政府办、监察局、人事局、审计局、统计局、劳动保障局、公安局、司法局、计生委、物价局、行政执法局、民政局、体育局、教育局、广电局、卫生局、文化局、新闻出版局、衡阳海关、气象局、人防办、法制办、市志办、国家调查队、外事侨务办、驻京办、驻穗办、驻沪办。
(二)经济管理部门(40个):发改委、经委、国资委、农办、财政局、商务局、国土资源局、科技局、建设局、交通局、公路局、煤炭局、乡镇企业局、农开办、粮食局、供销社、农业局、林业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商局、地税局、国税局、水利局、农机局、畜牧水产局、移民局、规划局、建工局、房产局、环保局、开发区、旅游局、药监局、银监局、人民银行、质监局、安监局、城建投公司、松木工业园、白沙洲工业园。
(三)生产经营和行业管理部门(20个):烟草局、盐务局、邮政局、电业局、石油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建材总公司、石化总公司、电子总公司、机械总公司、纺织总公司、二轻总公司、轻工总公司、一商总公司、医药总公司、物资总公司、二商总公司、冶金总公司。
(四)金融保险机构(10个):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商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信联社、邮政储蓄银行、人保财险衡阳分公司、人寿股份衡阳分公司。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四项,分别是:引资跑项、服务发展、决策落实、信访维稳工作。
第一项:引资跑项(30分)。主要考核招商引资和争取资金。招商引资考核引进的市外的项目资金,不包括国家和省直主管部门的项目资金;一个项目一个招商单位,不得几个单位分享同一个项目。争取资金考核在国家和省直主管部门争取到位的项目资金占全省本系统总盘子的比例。
第二项:服务发展(30分)。主要考核以服务企业(包括重大项目代理制执行情况)和服务项目建设等工作。
第三项:决策落实(25分)。主要考核市委、市政府明确的中心工作,市委、市政府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等工作。
第四项:信访维稳(15分)。主要考核信访、维稳工作。
五、考核任务安排
(一)不同性质、不同职能的单位,其考核指标确定的任务及分值也相应变动,金融保险机构的考核任务与其他类别不同。
(二)招商引资、争取资金、部门中心工作的具体任务列入《目标管理责任状》,由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市政府第一次全会上向市长递交。
(三)服务发展,市委、市政府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市委市政府交办工作,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工作任务列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和任务总表》,由各台账管理单位制定考核细则,明确考核任务,报市政府批准后,以正式文件交办被考核单位。
六、考核方式
(一)考核责任单位
1、招商引资由市商务局、协作办负责考核;争取资金由市发改委、财政局负责考核;
2、服务发展由市监察局、经委、乡镇企业局、法制办、政务中心、重点办、重工办分别负责考核;
3、决策落实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安监局分别负责考核;
4、信访维稳由市信访局、稳定办负责考核。
(二)考核方式
各考核台账管理单位要对考核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实施细则,报市政府办公室批准后,在年初下发;要安排专人建立考核台账,实行分月记账,每季结账并通报,年终算总账的考核办法。年底,由市考核办统一部署,各考核台账管理单位分别拿出考核计分意见,报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公室汇总后,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七、考核计分
(一)所有指标的扣分不超过其底分,扣完为止,不记负分。
(二)招商引资和争取资金实行超额加分的计分办法,超额完成基准任务,按比例加分,但单项指标加分最高不超过该项总分的50%。
(三)全年无服务企业或服务项目建设工作任务的单位,该项工作按有服务企业或服务项目建设工作任务所有单位的平均分记分。
(四)对发生重大集体违法违纪、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影响经济发展环境案件、重大不稳定事件、违反计划生育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八、奖惩办法
(一)排出名次。各单位评先资格:年终考核得分必须在80分以上(含80分)。各单位按年终考核最终得分分组排定名次。公共服务类取前8名、经济管理类取前11名、生产经营和行业管理类取前5名、金融保险机构组取前3名为“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年终考核得分低于70分(不含)或被一票否决的单位为“目标管理不达标单位”。其他单位为“目标管理达标单位”。
(二)落实奖惩。对“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各发奖金2万元,确定单位年度考核评优比例为20%,该单位全体人员按本人当年12月份基本工资的150%计发一次性奖金,单位领导班子作为“优秀领导班子”推荐,单位一把手记二等功。对“目标管理达标单位”,确定单位年度考核评优比例为15%,该单位全体人员按本人当年12月份基本工资计发一次性奖金,单位领导班子无“优秀领导班子”参评资格。对“目标管理不达标单位”,确定单位年度考核评优比例为5%,该单位全体人员按本人当年12月份基本工资的50%计发一次性奖金,取消单位领导班子和成员的评先评优资格。国省属单位参照市直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考核情况,提出奖惩建议。
九、组织领导
成立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位副市长和其他市政府党组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政府秘书长任办公室主任,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人事局局长为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市政府督查室承担。
附:1、2009年度政府工作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和任务总表.doc
2、2009年度政府工作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和任务总表(银行).doc
3、2009年度政府工作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和任务总表(保险).doc
4、2009年度政府工作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和任务表2-1.doc
5、2009年度政府工作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和任务表2-2.doc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