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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南省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颁布日期:2014-03-11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通知

永政办函〔2014〕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4年森林防火、烤烟防雹和增雨抗旱等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高度重视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是指通过科技手段避免或者减轻气象灾害的有效办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重大意义,根据需求建立作业方案和相应预案。要按照队伍、装备、经费和安全措施四到位的要求,认真做好人工增雨、防雹、森林防(灭)火、水库增水等方面的准备工作。到3月底,每个县至少有一支作业队伍随时能够投入作业,有烤烟种植的县区作业装备要进驻作业炮点。

二、建章立制,落实责任

各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事故处理预案和应对重大森林火灾、污染突发事件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预案,落实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责任。要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检测和保养,防止使用破损、变形和过期弹药。

三、部门联动,安全作业

各地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气象、烟草、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公安、武装部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气象部门要加强天气会商,密切关注气象卫星、天气雷达和天气预报信息,做好天气趋势预报。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办公室要提前做好作业公告的发布,确保安全作业。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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