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纠风办2012年全市纠风工作意见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纠风办2012年全市纠风工作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3-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纠风办2012年全市纠风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纠风办拟定的《2012年全市纠风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2012年全市纠风工作意见
(市纠风办2012年3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和市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根据国务院纠风办、省纠风办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2012年纠风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民主评议为抓手,以专项治理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证,以提高纠风工作实效性为目标,进一步转变方式方法,提高科学化水平,更加有效地防治各种不正之风,为迎接党的十八大的召开营造良好环境,为我市实现“三争一创”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继续推进和完善政风行风热线“五位一体”新模式。进一步发挥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和“12345”政府服务热线对政风行风的监督作用。继续推进政风行风热线“关注民生、走进区县”户外直播活动常态化运行,实现“政风行风热线”市—区县—街镇三级联动、上下贯通,形成体系。继续办好电台、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专题节目,探索建立政风行风热线与“12345”政府服务热线联动督查督办机制,利用媒体联动平台,采取现场连线、现场反馈、专家评论等形式,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
(二)继续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创新发展。按照国务院和省纠风办统一部署,重点组织对学校、医院、铁路、民航、城市公交(含出租车、地铁)、旅游、殡葬、银行、通信、供电、供水、有线电视等12个公共服务部门和行业,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认真贯彻《关于深化民主评议推进“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工作的意见》(苏纠办发〔2010〕16号),深入推进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继续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示范点活动。认真组织2011年重点评议部门和行业开展“回头看”,督促深入整改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大力推行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坚决纠正利用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有偿服务以及价格欺诈、乱收费等侵害群众权益的现象。进一步完善民主评议科学测评体系,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三)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问题。各职能部门要依法履职,严格落实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征地拆迁行为的监管,推动拆迁单位依法、文明、和谐拆迁;严格执行信息公开、资金监管、搬迁安置、公平补偿等政策规定;严肃查处采取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问题。强化对农村土地征收征用的监管,防止和纠正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土地整治、耕地占补平衡等环节发生的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对非法暴力拆迁引发恶性事件或群体性事件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行政问责。
(四)继续深化“药房托管”改革,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全过程监督检查,促进药品集中采购公开、公平、公正。继续以“防腐、惠民、增效”为宗旨,深化“药房托管”改革,积极推进以医疗机构药品供应链运营管理服务外包为特征的改革。推进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医用耗材、检验试剂的集中托管采购改革工作。认真组织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努力改善服务水平和质量。强化对药品用量动态监测预警、处方点评公示、医德医风考评等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促进合理诊疗用药。继续开展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索要及收受“红包”、药品回扣、乱收费等问题。
(五)扎实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组织对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落实情况、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和中外合作办学行为开展专项督查。强化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两免一补”资金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等教育经费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坚决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园入学挂钩的费用。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教辅材料的监管,严肃查处各类教育乱收费行为。
(六)加强公务员考录、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和其他人事考试监管。严格规范公务员考录操作程序,积极完善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制度。提高考录和招聘工作透明度,推动实行全程公开,强化对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的监督。严明工作纪律,坚决查处和纠正违反操作规程、暗箱招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行为,确保考录和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七)加强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加强农民负担监管,严肃查处面向农民和村级组织的乱收费和集资摊派行为,巩固专项清理成果。继续对农村河道疏浚和村庄河塘清淤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组织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专项督查。探索利用网络平台对涉农资金和工程建设进行监管。
(八)加强食品安全领域监管工作。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推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调查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食品安全工作监管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等行为。
(九)深入推进庆典研讨会论坛博览会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按照中央要求,将规范博览会、体育运动会举办行为纳入专项治理范围,严格控制由政府主办、财政出资的博览会和运动会。巩固深化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成果,加大活动报批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督查力度,督促将活动举办和资金使用情况列入政务公开范围,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推动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
(十)巩固公路、河道“三乱”治理成果。认真组织并做好收费公路专项清理自查自纠工作。深入开展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认真督查绿色通道政策贯彻执行情况。加强对公路河道明查暗访,对规范执法、规范测速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认真处理群众投诉举报,严肃查处各种涉路涉车涉船违规执法行为。
同时,继续深入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继续整治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弄虚作假、非法牟利等问题,推进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与政府分开。继续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等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继续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各区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纠风工作,认真落实责任制,进一步推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总体部署,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机关和纠风机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区县政府要担负起全面领导本地区纠风工作责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工作指导,加强纠风组织机构、体系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纠风工作基础。各部门、各行业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细化工作任务,严格目标考核,确保任务落实。各区县纠风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
(二)强化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充分利用政风行风热线、“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和网上咨询投诉平台等载体,不断拓宽群众诉求渠道,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政、以权以业谋私、与民争利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并督促相关部门对照检查,举一反三,堵塞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顶风违纪的案件,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对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或公开曝光,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
(三)建立健全纠风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完善纠风工作责任考核评价机制,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采用日常检查、年度考核、专项评估等方式,强化纠风工作考核。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上下联动、条块结合、覆盖全面、高效运转的纠风预警监测网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围绕群众反映的难点、社会关注的热点和具有苗头性、多发性的问题,深入思考、科学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努力形成一批有事例、有分析、有对策的调研成果,为全市纠风工作提供参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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