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南通市通州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颁布单位: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文号:通政复〔2015〕16号
颁布日期:2015-04-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关于《南通市通州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南通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请求批准〈南通市通州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通规发〔2015〕2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南通市通州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

二、原则同意《控规》对通州城区43.24平方公里(包括老城区单元,世纪大道单元、新城区单元,银河新区单元,高新区西区01、02单元,高新区南区01、02单元,共计8个单元)的规划内容。

三、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按照规划确定的各项技术指标,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对各项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要加强管理落实,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的协调发展。

四、严格执行本批复。在规划实施中,请你局加强管理,以确保该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落实。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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