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博览园建设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锡政办发〔2009〕301号
颁布日期:2009-10-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博览园建设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9〕301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市博览园建设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九年十月二十日

无锡市博览园建设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为深入贯彻全市旅游振兴与博览园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博览园规划建设,协调解决博览园规划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博览园经济发展和旅游振兴,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八个博览园规划建设的实施意见》(锡委发〔2009〕61号),特制订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组成及主要职责

(一)联席会议的组成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召集,市委宣传部、农办,市发改委、经贸委、公安局、财政局、国土局、建设局、交通局、农林局、文广新局、规划局、市政公用事业局、园林局、旅游局、民族宗教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以及八大博览园指挥部负责人参加。

(二)联席会议的职责

1.审议职责。对涉及博览园产业发展、规划建设有关重要政策性文件及重大事项事前进行审议。审议意见通过后上报市委、市政府决策。为加快办事效率,对重大事项可采取一事一议制,按照“急事急议,特事特办”原则办理。

2.协调职责。联席会议负责研究协调解决涉及博览园规划建设的重要问题,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工作,协调解决博览园规划建设问题。对于涉及多个职能部门意见分歧的问题,应按照先协调后表决的原则,最终达成共识形成决议,共同遵守。

3.监督职责。联席会议负责协助对我市博览园扶持政策执行情况和服务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博览园规划建设按时序推进。

二、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一)联席会议的召开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召集并主持,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放在每个季度最后1个月第4周,若遇重要问题急需解决可随时召开。

(二)会议的主要议题应是涉及全市博览园规划建设工作中需要整体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会议议题由成员单位提报联席会议办公室,由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审核,市政府分管市长审定。未经审定的议题不得直接提交联席会议讨论。

(三)联席会议每次审议议题,原则上都要达成共识形成决议,各参会部门根据决议,具体落实。对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整理,形成会议纪要报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印发给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并由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对落实和工作进展总体情况,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向各成员单位进行通报。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时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的,要向联席会议办公室请假,并指定本单位其他负责人代为参加。每次会议的列席单位和人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报分管市领导审定。

三、联席会议日常办事机构职责

联席会议日常办事机构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调查了解博览园规划建设中重要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市八大博览园规划建设领导小组提交解决问题的有关议案;负责联席会议决议的落实,协调各职能部门具体实施联席会议部署的工作,统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及时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报告工作完成情况;负责筹备组织联席会议,整理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及时通报工作完成情况。

四、联系会议联络员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联络员组成

市博览园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业务处室负责人为联席会议联络员,参与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如有变动,应及时报告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联络员主要工作职责

1.参加市博览园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完成联席会议办公室部署的相关工作任务。

2.协调与各有关部门的关系,牵头协调本单位博览园建设相关工作,包括工作进展、数据统计、材料汇总、信息交流等。

(三)联络员工作要求

1.联络员根据联席会议办公室的部署,按时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

2.联络员每月定时收集本单位关于博览园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向本单位联席会议成员报告。

3.联络员每月27日前书面向市博览园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报本单位博览园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4.市发改委每月组织联络员召开一次联络员会议,由各联络员通报本单位近期博览园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讨论拟提交联席会议的议题,反映博览园规划建设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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