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旅游产业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赣市府办发〔2011〕16号
颁布日期:2011-04-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旅游产业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赣市府办发〔2011〕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旅游产业发展提速提质提效,切实做好2011年全市旅游产业发展工作,根据全市旅游产业发展工作会议精神,现将《2011年全市旅游产业发展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2011年全市旅游产业发展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旅游工作会议、市委三届九次全会以及全市旅游产业发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完成2011年全市旅游产业发展工作任务,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围绕赣州特大型、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的建设要求,突出科学发展这个主题,抓住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树立发展为先、生态为重、创新为魂、民生为本的理念,统筹城乡和区域旅游发展,推动赣州旅游产业发展提速、提质、提效,全面推进赣州区域性旅游中心建设步伐,为争取早日把赣州建设成为生态旅游大市、旅游产业大市和著名的旅游目的地夯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按照“十二五”期末实现旅游总收入翻两番以上的要求,力争2011年旅游总收入130亿元,同比增长32%以上;积极创建省级旅游强县(旅游目的地)、旅游强镇、生态旅游示范区、乡村旅游示范点、星级农家旅馆和星级农家饭庄,加快旅游业成为我市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龙头产业步伐。

三、主要措施

(一)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编制和实施“十二五”旅游产业发展规划

大力推进“文化+旅游”发展模式,整合红色文化、客家文化、宋城文化、生态文化等优质文化旅游资源,打好赣州文化旅游特色牌,使文化旅游互动双赢,让灵山秀水产金出银。(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二)整合重点旅游资源,着力打造旅游休闲走廊

依照构建开放式网络模式和与主体市场对接的原则,按照《赣州市旅游精品线路建设方案》的要求,有效整合全市重点旅游资源,完善航空、铁路、公路、旅游厕所、酒店、餐馆、购物、娱乐、标识系统、景区项目设计、游览环境等配套建设,加强组织领导、人才培养、线路推广,加强体制创新、机制激励、政策保障,建设黄金旅游线路和特色旅游线路,全面提升赣州市旅游产品质量和旅游经营水平,促进赣州市旅游产业由粗放型向集约型发展转变。(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努力实现发展规模发展层次发展水平新跨越

1.结合中心城区、次中心城市、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推进特大城市、旅游强县、旅游强镇和精品旅游景区等建设,加快赣州旅游中心建设步伐。(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落实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主体,发掘文化内涵,提升旅游资源等级品位,按照旅游总体规划抓好近期项目的实施,加快通天岩创建国家5A级旅游区进程。(责任单位:市旅游局、通天岩创建国家5A级旅游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以打造旅游目的地为重点,推进以和谐钟塔为主题的文化休闲旅游度假区、赣州游客集散中心建设,发挥中心城区休闲场所、酒店、购物中心、公园绿地等城市功能设施的作用,丰富和完善旅游休闲度假的要素,增强中心城区商务休闲旅游度假功能。(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规划建设局、市文广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局、章贡区人民政府、赣县人民政府、市高速公路责任有限公司、客家旅游集团)

4.以提升旅游强县素质为重点,完善和提升现有旅游设施、配套设施和服务设施,加快瑞金打造5A级旅游区和红色旅游名城步伐。(责任单位:瑞金市人民政府)

5.以创建旅游强县品牌为重点,完善和提升现有旅游设施、配套设施和服务设施,加快龙南次中心城市游客集散综合接待服务中心、龙南县客家历史展示陈列馆、九龙湾国际温泉休闲度假区、武当山景区等项目建设步伐,拓展龙南客家围屋风情旅游区,加快龙南打造“中国客家围屋第一县”步伐。(责任单位:龙南县人民政府)

6.以旅游强镇和精品旅游景区建设为重点,整合各种旅游资源,加快三百山镇、陡水镇、筠门岭镇打造旅游强镇步伐。(责任单位:安远县人民政府、上犹县人民政府、会昌县人民政府)

7.加大温泉资源开发力度,重点建设温泉旅游度假(示范)区、温泉旅游特色镇、温泉旅游度假村,大力推进温泉旅游产业发展进程。(责任单位:石城、安远、龙南、寻乌、会昌、于都、赣县、全南、信丰、上犹、崇义、大余等县人民政府)

8.加强与筹建的中国(赣南)脐橙研究院、建设脐橙(信丰、瑞金)产业园等方面的对接,在进一步提升脐橙产业规模和层次的基础上打造“世界橙乡游”精品。(责任单位:市果业局、信丰县人民政府、瑞金市人民政府)

9.落实开发建设和营运管理主体,按照规划要求抓好近期开发项目的实施,大力推进陡水湖景区建设。(责任单位:陡水湖景区管理局、陡水湖景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深圳安远集团)

(四)做大做强红色旅游拳头产品,促进红色旅游产业提速提质提效

1.发挥赣州是全国12个重点红色旅游区、30条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和100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之一等资源和品牌的优势,以瑞金为中心,以兴国、于都、宁都、会昌、寻乌、石城等6县为重点的“红色故都”旅游区(形成中央苏区红色旅游经济圈),大力发展红色旅游产业集群。(责任单位:瑞金、兴国、于都、宁都、会昌、寻乌、石城等县(市)人民政府)

2.按照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要求,重点抓好瑞金市沙洲坝、罗汉岩、纪念园等三大景区基础设施工程,重点景区做到设施完备、配套齐全、环境优美。发挥红色故都的会议、培训功能。(责任单位:瑞金市人民政府)

3.进一步凸显兴国特殊的政治优势和区位优势,加快做大做强“将军故里,模范兴国”旅游品牌步伐。积极争取将兴国纳入国家红色旅游二期规划。争取将厦蓉高速公路江口至兴国的快速连接线建设、梅窖三僚“风水文化第一村”的旅游配套设施建设等项目作为“十二五”规划前两年的重点项目向上申报。按照打造红色旅游重点城市的要求,加快完成游客集散中心建设;大力推进苏区干部好作风纪念园、毛泽东农村调查纪念园、将军园改造、烈士陵园、官田中央兵工厂纪念园、名人公园等“六园”项目建设;依托三僚独树一帜的风水文化资源,加速推进三僚风水文化景区建设,把三僚景区打造成集风水文化研究、风水作品欣赏、风情民俗体验于一身的国家4A级旅游景区。(责任单位:兴国县人民政府)

(五)发挥旅游会展功能,进一步加大宣传营销力度

1.加强行业间联合,深化旅游与本地主流媒体赣州电视台、赣州晚报、赣州交通广播电台的合作。在赣州晚报合作主办《走遍赣州》旅游专栏,在赣州交通广播电台合办《赣州旅游》栏目,在赣州电视台合办《周末列游》并策划合办文化旅游类专栏《七彩赣南》,市场化运作编印《赣州旅游》杂志,多形式报道我市旅游工作,多方位、宽视觉扩大宣传营销力度。(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文广局、赣南日报社)

2.加强行业内联合,积极组建赣州旅游营销联盟。加强区域联合,进一步拓宽旅游客源市场,继续拓展长珠闽客源市场,重点在北京、广州和成都等地开展营销活动,大力开拓首都北京、珠三角和西部客源市场。与韶关市合作在首都机场T2、T3航站楼开展全年赣州和韶关旅游形象宣传推广。深入对接海西旅游网、千里客家文化旅游长廊沿线友好合作城市、红三角区域旅游圈、中央苏区红色旅游联盟等区域联盟,加强交流与合作。制定并落实对旅行社的奖励政策,调动旅行社的积极性,全面拓展已有影响力的广东、福建、江西、湖南及港澳台市场。(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客家旅游集团、赣州航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3.发挥节庆活动的作用,进一步扩大赣州旅游的影响力。围绕2011年旅游主题年“中华文化游”,精心组织中国赣州第五届生态旅游节,积极组织开展游客最喜欢的十大赣菜、江西十大民间民俗表演项目、江西十大旅游商品、江西十大旅游景区特色项目、江西十大旅游明星饭店、江西十大明星导游等评选活动,组织参加好红色旅游博览会、中国赣州第三届国际脐橙节、2011广东国际旅游文化节、海峡旅游博览会等节庆会展活动。(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加强行业队伍建设,卓有成效地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

进一步健全市、县、旅游企业三级培训体系,加大对旅游培训的投入,提高培训层次和质量,加大旅游人才选拔培训力度。积极探索职业化导游队伍建设,对在岗并经过考核合格的职业化导游享受不同的考察、奖励、免费培训政策;实行动态化管理,对不符合职业化导游条件的导游实行退出机制。进一步加强旅游部门行政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不断加强旅游创新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指导各地严格按照旅游各项标准和规范要求开展景区创A、旅游饭店创星(创绿)、旅行社创星、乡村旅游示范点创A和导游员创星,促进“五进五创”工作取得新成效。(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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