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认真抓好校企对接促进职业院校毕业生为工业园区企业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认真抓好校企对接促进职业院校毕业生为工业园区企业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九府厅发〔2011〕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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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4-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关于认真抓好校企对接促进职业院校毕业生为工业园区企业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九府厅发〔2011〕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相关部门,市直及驻市相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认真抓好校企对接促进职业院校毕业生为工业园区企业服务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四月七日
关于认真抓好校企对接促进职业院校毕业生为工业园区企业服务工作的意见
为加快推进“两区互动、强工兴城、科学发展、奋起赶超”和“鄱阳湖经济生态区”发展战略,实现“十二五决战工业6000亿”目标,创建我市最优发展环境,促进职业院校毕业生就近就业,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赣府发〔2009〕5号)及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中小企业局《关于认真抓好“立足产业抓对接,十万学生“进园区”活动工作的意见》(赣教职成字〔2010〕4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业园区发展实际的需要,特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校企对接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几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势头,但随着我市工业规模的迅速壮大,工业园区企业用工紧缺问题也日益凸现,影响到了我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这就迫切要求担负着技能人才培养重任的职业教育必须进一步推进职业院校与工业园区企业对接,促进职业院校毕业生积极为九江企业服务,有效解决我市工业园区企业用工短缺的现实问题,服务好地方经济发展。这既是职业教育的职责所在,也是我市扩大招商引资、创造最优投资环境、促进工业园区更好更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要树立高度政治责任感和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加强职业教育与园区企业对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新校企合作模式,立足服务本地经济、立足服务工业园区企业、立足服务支柱产业,大力促进职业院校毕业生向我市工业园区企业转移就业,着力解决工业园区企业技术工人短缺问题,建立职业院校与工业园区企业对接的长效机制,形成“政府统筹、学校和园区主导、企业承接和学校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工作目标和任务
1.工业园区企业要积极与本地职业学校建立长期的校企合作关系,主动接受本地职业学校学生到企业实习和就业。各职业院校必须安排50%以上最后一学年的学生到我市工业园区企业顶岗实习,一、二级学生学习期间的见习和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原则上要全部安排在市县工业园区,确因专业对口需要而工业园区无法安排的,可适当调整。
2.高职院校、省级示范以上(含省示范、省级重点、国家重点)中职学校,每所学校至少要与市内10家园区企业(其它中职学校至少也要与2—3家园区企业)建立相对稳固的校企合作、订单培养关系,并签订合作办学协议或以企业名义冠名办班。
3.按照“农村向城市集中、城市向园区集中、园区向产业集中”的工作思路加快我市龙门职教园区建设,已列入进入职教园区建设新校区的职业学校,要加快建设进度,努力扩大办学规模,使龙门职教园区成为我市技能人才培养重要基地和职业教育与工业园区对接的示范区。各县(市、区)要建设一所公办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使之成为当地职业教育与工业园区对接、为地方经济服务的示范基地。
4.在工业园区企业建立一批教学实训基地、产业教师培训基地,在学校建立一批教学工厂、产品研发中心或设计室。
5.各职业院校要积极推行“校企合作、订单培养、工学交替、半工半读”的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根据我市工业园区主导产业和企业用工岗位需求,调整专业设置、教学计划和课程结构,提高实用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为园区企业解决结构性、季节性“用工难”、“招工难”问题提供积极支持,促进我市投资创业发展环境的改善。
6.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社会责任。各地要积极引导技能培训机构,根据工业园区产业特点和企业用工需求,合理设置培训专业、培训期限、计划及时间。加强培训资源与工业园区的用工对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定期公布用工信息,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定向培训学员到对接企业定向就业。
7.积极选派校长到工业园区挂职,同时从合作企业中选派一批管理人员到学校挂职。从合作企业中选聘技术人员到职业学校担任兼职教师,建立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定期到企业实习制度。积极推进“学校在企业建立实习基地”、“企业在学校建立生产车间”的模式,实现实训设备和教学资源共享。
8.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园区企业用工需求调研制度。要充分发挥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定期研究职业教育与工业园区企业对接工作。教育部门和工业园区管委会要积极为校企对接搭建平台,适时召开校长和企业负责人对话会,大力开展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园区企业用工需求调研活动,并将调研信息发布到学校和企业。工业园区和企业要根据发展规划,建立现阶段和未来一段时间用工需求台帐,为职业学校科学制定对接人才培养计划,提供准确信息。
9.构建工业园区用工和谐环境。工业园区企业要发挥用工主体作用,自觉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加大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劳动仲裁和职业危害防护的投入,依法与学校或学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会保险;确保工资按时发放,严禁企业拖欠和克扣工资;注重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加强价值观、经营理念和企业精神宣传,以人为本,积极为学生见习、实习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0.各职业院校要加强学生顶岗实习教育与管理。认真做好学生顶岗实习的岗前培训工作和安全工作,并指定专门部门、专门人员负责顶岗实习学生的跟踪管理服务,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各地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好各职业院校与实习单位的关系与责任,切实维护好实习学生正当权益。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报酬要以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或学生家长签订“三方协议”的形式在顶岗实习前明确约定。中等职业学校要与家长、实习单位共同落实顶岗实习学生的保险责任,为顶岗实习的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购买保险的费用可以通过实习协议的方式由实习单位承担。坚持杜绝推荐有可能危害学生生命及身心健康的任何顶岗实习劳动。不得安排学生在风险较大或者其他不适宜学生的岗位顶岗实习;不得安排学生每天顶岗实习超过8小时;不得安排学生加班;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
四、对接方式
推动职业学校真正与企业实现有效对接、尽快建立起职业学校与园区企业“九个”对接的立体化模式。
1.与产业对接专业,适应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市一级范围内统筹规划好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把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规划与园区产业的建设规划有机地结合起来,与当地经济建设的主导产业、支柱产业结合起来,避免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专业设置的重复,做到“一校一品”、“一校一产”、“一校一业”。
2.与企业对接教育人,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根据企业需求,积极推行“校企合作”、“订单培养”与“工学交替”。注重培养学生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和实践动手能力,把企业先进文化融入校园文化之中去。
3.与岗位对接课程,全面优化课程结构。通过校企合作、订单培养,根据企业岗位需求及时调整课程设置,改革教学内容与方法,全面优化课程结构,形成必修课、选修课、特色课相结合的课程体系,校企合作共同开发校本教材。
4.与车间对接基地,加快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建设。在工业园区企业建立一批教学实训基地、专业教师培训基地。
5.与技术能手对接教师,强化“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鼓励企业技术骨干到职业学校做兼职教师,鼓励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定期到企业工作。
6.与用人单位对接评价,完善评价制度。学校根据企业用人需求和评价标准,改革完善学生评价制度,通过评价内容多元化鼓励学生对知识和技能进行自我构建;主管部门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和标准,改革完善学校评估制度。
7.与生产对接科研,建立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充分发挥企业高工、高管及能工巧匠和专业教师的技术优势,职业学校与企业联合建立“技术研发中心”或“工作室”,共同研发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与新产品。
8.与工种对接培训,加强企业职工培训。在职业学校建立“职业技能培训站”、“技能鉴定站”,采取“送教到企业”、“换岗培训”等多种方式开展企业职工培训。
9.与厂长对接校长,加强组织建设。在规模较大的学校和规模较大的企业之间探索互派兼职副校长、副厂长的做法,以便及时协调和沟通校企合作方面的各项工作。
五、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职业院校为工业园区服务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个动态、长期的过程,涉及部门和单位较多,市政府已将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列入市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并把加强校企对接工作纳入职业教育联席会议的重要职责。各县(市、区)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也要尽快作相应调整,切实把做好职业院校与工业园区企业对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建立健全各相关部门促对接的责任体系,实行领导挂点、专人负责,对工作进展情况定期督促检查,定期通报。
2.建立考核评估制度。教育、人保、工业园区管委会、园区企业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校企对接为工业园区服务工作评估细则,把用人单位满意度、市场满意度和劳动安全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保障是否到位分别作为评价学校办学质量和评价企业用工规范的重要指标。每年对全市职业院校开展校企对接工作进行一次评估,并将评估结果通报,以评估促对接,确保对接工作取得实效。
3.建立奖惩机制。各工业园区、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开展一次校企对接工作评先评优活动,市县工业园区要设立校企对接工作奖励机制,表彰在校企对接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职业院校和先进个人。对在校企对接为工业园区服务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单位,视情节轻重,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将校企对接工作绩效与安排各地、各校职业教育项目资金、评先评优挂钩。
4.建立校企对接长效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工业园区管理部门要统筹协调、加强对校企对接全过程的管理,特别是要落实好职业院校在校学生、毕业生到园区企业实习、就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政策待遇,以增强工业园区企业招工、用工的吸引力。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职业院校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各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实施办法,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5.加大宣传力度。市县工业园区、教育行政部门、职业院校要切实加大校企对接工作的宣传力度,着重宣传市委、市政府近几年来出台的一系列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在家乡创业、就业的政策和举措,宣传我市实施“强工兴城”战略以来取得成就,增强学生服务家乡的责任感和荣誉感。要大力树立在工业园区就业、创业的成功典型,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形成爱我家乡、服务家乡、乐于园区就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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