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萍乡市参加第七届江西名优农产品(上海)展示展销会筹备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11-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萍乡市参加第七届江西名优农产品(上海)展示展销会筹备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第七届江西名优农产品(上海)展示展销会将2011年12月9日在上海举行,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萍乡市参加第七届名优农产品(上海)展示展销会筹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萍乡市参加第七届江西名优农产品(上海)

展示展销会筹备工作方案

由江西省人民政府主办,省农业厅承办的第七届江西名优农产品(上海)展示展销会(以下简称“上海展销会”)将于2011年12月份在上海举办,为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树立武功山绿色安全农产品品牌、推进农业对外合作、扩大农产品贸易、促进萍乡现代农业发展”为指导思想,本着“宣传推介、展销订货、提升品牌、加快发展”的思路,全面展示我市名特优新农产品,提升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为圆满完成此次参展工作,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农业局局长任副组长,萍乡市驻上海办事处主任、市农业局分管副局长和各县(区)分管副县(区)长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功山管委会分管副主任为成员的萍乡市上海展销会参展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各项参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总体策划。

参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由市农业局副局长谭水平兼任主任,市农业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各县区农业局(社会发展局)局长为成员。主要职责是负责展销会参展工作的筹备、组织、协调、策划等具体工作。

三、展会活动和安排

(一)展会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12月9-11日(周五至周日),为期3天。12月6—8日布展,12月12日撤展。

地点:上海国际农展中心

(二)展位分配情况

我市共有13个标准展位(3m×3m),根据县(区)实际情况,展位分配如下:安源区3个、湘东区1个、上栗2个、芦溪4个、莲花2个、开发区1个。

(三)参展资格:参展企业为省、市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展产品为我市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有规范包装的名特优新农产品。

(四)展会布展:市农业局负责萍乡展区的总体设计和装饰布展,统一风格和形象。企业负责本企业的形象宣传和展位的装饰布展。

(五)产品运输:参展产品往返的运输由市农业局指派专人负责,统一运输。

四、参展经费

参展费用主要有展位费、布展费、宣传费、运输费、差旅费等。其中:展位费、运输费用由市承担,其余参展经费由县(区)或企业承担。市、县两级财政要予以积极支持,确保参展经费及时到位。

五、日程安排

(一)11月1日-10日,制定下发《萍乡市参加第七届江西名优农产品(上海)展示展销会筹备工作方案》,召开全市筹备工作会议,部署全市筹备工作。

(二)11月11日-25日,根据参展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和要求,各县(区)农业局和企业组织落实参展产品,制作宣传材料,做好各项参展准备工作。

(三)11月26日-30日,召开上海展销会参展工作调度会,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和具体安排参展有关事项。

六、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上海展销会各项参展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工作,协调和解决企业在参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二)各县(区)赴上海展销会要统一组队参展,布展人员须于12月5日到达上海,参展人员须于12月8日到达上海。

(三)各参展企业应携带有关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登记手续的复印件,以备上海展销会期间上海有关部门的检查。

七、联系方式

(一)市参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6791605,联系人:谢安、温娇萍,E-mail:[email protected]

(二)上海展销会相关情况查询:请各单位和企业访问“江西农业信息网”(http://www.jxagri.gov.cn/)和“萍乡农业信息网”(http://www.px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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