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定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实施意见
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定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政府 | 文号:鹰府发〔2010〕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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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12-3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定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实施意见
鹰府发〔2010〕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今年下半年以来,受国内外多种因素影响,以农产品为主的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价格总水平逐月攀升,加大了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众的生活负担。为保持物价基本稳定,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定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0〕3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稳定市场价格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维护市场价格稳定,事关国计民生,事关社会稳定。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突出民生为先,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上来,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实施,重点治理,保障民生,稳定预期”的原则,科学判断当前的物价态势,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坚持扶持生产、保障供应与抑制不合理需求相结合,实施短期应急措施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理顺价格关系与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相结合,维护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与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相结合,以经济和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进一步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稳定市场价格,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二、大力发展农业生产,稳定农副产品供应
进一步落实扶持农业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保持农业稳定发展。农业部门要抓好蔬菜和油料作物的生产,财政部门给予必要的支持。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占补平衡补偿机制,落实好商品蔬菜地最低保有量工作,将商品蔬菜基地建设纳入“民生工程”,把扩大和稳定商品蔬菜面积列入城市化建设的范畴。各级人民政府要提前做好小包装成品粮油和越冬蔬菜等农副产品储备工作,加快蔬菜批发市场、社区菜店和冷链物流建设,提前做好粮食、食用油、蔬菜等应急保障预案。
三、完善绿色通道政策,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
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自2010年12月1日起,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少量混装其它农产品以及超载幅度在合理计量误差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整车合法装载车辆执行;将马铃薯、甘薯、鲜玉米、鲜花生列入绿色通道品种目录。各地要进一步规范和降低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各地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要大力推广“农超对接”等模式,减少流通环节,减少流通费用,降低农产品销售价格。
四、保障化肥供应,促进农业生产
继续实行化肥生产用电、用气和铁路运输价格优惠政策,保障化肥企业正常生产用电、用气供应,不得对化肥企业拉闸限电。化肥生产企业要按照有关价格政策和规定销售产品。铁路、交通部门要加强协调,保证省外化肥调运畅通。各地要按时间进度要求,切实落实各级化肥淡季储备任务。
五、规范市场秩序,加强行业协调
要大力整顿主要农产品收购秩序,严格粮食收购资格审核。落实经营者最高库存量的规定,加强粮食收购资金监管。对玉米深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清理,违规建设的要予以关停。进一步做好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搞好运力衔接,提高电煤、成品油库存水平,确保冬春季能源供应。要做好电力迎峰度冬各项工作,加大成品油资源调运和生产力度,保障市场供给。各地要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企业正常生产的电力供应,不得随意拉闸限电。
六、增加困难群众收入,切实保障基本生活
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多渠道筹措资金,对享受抚恤定补的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妥善安排好群众生活。要根据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情况,尽快建立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研究制定科学的低保对象物价补贴方法,同时逐步提高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和最低工资标准。按照隶属关系,增加对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生食堂补贴,各大中专院校要保持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安排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的生活。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对民生工程的总体部署,在2011年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的生活补助水平。
七、加强市场监管、稳定消费价格水平
各地要把握好政府管理价格的调整时机、节奏和力度,对已经确定的调价方案,要充分听取社会各方意见,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完善配套措施,审慎出台政府管理价格项目。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建立健全价格新闻披露机制,及时公布市场价格情况,客观分析价格变动趋势,准确阐释价格政策,稳定社会预期。强化价格监管,重点打击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以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恶性炒作事件,维护市场和价格秩序。各地、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清理和整顿不合理收费项目,做到上级部门明文规定不能收取的收费项目坚决取消,切实减轻企业、经营者、消费者的负担。
八、完善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增强价格调控监管能力
依法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进一步规范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行为。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在重要时段、敏感时期,运用价格调节基金进行政策性补偿,支持重要物资储备,扶持蔬菜生产及流通,平抑粮油等生活必需品价格以及困难群众动态价格补助等,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稳定价格的作用,提高政府运用经济手段调控市场价格的能力。
九、建立健全价格信息发布制度,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各地要建立健全价格新闻披露机制,及时公布市场价格情况,客观分析价格变动趋势,准确阐释价格政策,澄清不实报道,稳定社会预期。
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策贯彻落实
市政府成立市场价格调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价格调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也要相应成立市场价格调控工作领导小组,把稳定价格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监测预警,及时研究制定价格应急预案。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确保国务院、省政府确定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市政府近期将组织督察组赴各地检查了解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和市场物价情况。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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