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鹰南大道民居改造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鹰府办字〔2011〕183号
颁布日期:2011-11-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鹰南大道民居改造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鹰府办字〔2011〕183号

余江县人民政府,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鹰南大道民居改造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鹰南大道民居改造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改善我市鹰南大道两侧群众居住环境,完善鹰南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功能区品位和档次,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结合鹰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富裕、秀美、宜居、和谐鹰潭”的发展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努力提升鹰南功能区品位和档次,把鹰潭打造成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璀璨明珠。

二、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规划,分块实施,两级承担、快速推进”的要求,在鹰潭传统民居——穿斗悬山式民居中汲取营养,将改造范围内的民居打造成为舒适耐用、美观大方、具有鹰潭特色的现代民居,并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做好美化、绿化和亮化等工作。

(二)工作原则

1.统一协调原则。将改造范围内的民居风格定为有传统鹰潭特色的现代新民居,做到协调统一、风格一致。

2.经济实用原则。在改造中,既要照顾到街景的需要,又从住户使用的实际需求出发,尽量考虑造价,做到既美观又实用。

3.简便易行原则。改造中,要尽量尊重原有建筑,在街景造型与实施难度上找平衡点,使改造既有一定的街景效果,又简单好操作。

4.费用分担原则。市级财政和县(区)各承担一半。

三、工作范围

改造范围为济广高速公路鹰南出口至龙虎山大道路口段鹰南大道两侧民居,全长8.6公里。

四、工作任务

(一)全力搞好村(居)民房屋改造

1.对需改造的房屋进行调查摸底,分类登记,并提出具体意见。

2.依据规划设计施工图,动员鹰南大道两侧村(居)民支持配合房屋改造。

3.针对不同具体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对鹰南村(居)民房屋逐一进行改造。

(二)全面进行环境综合整治

1.对沿线环境卫生进行整治。

2.对沿线所有广告宣传牌、路标路牌进行彻底清理,按照规范,合理布局,做到美观实效。

3.动员沿线各个单位和村民,对单位庭院和村民院落进行综合整治,达到庭院硬化、绿化、美化,没有违章的目标。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鹰南大道村(居)房屋改造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序进行,成立市鹰南大道村(居)民房屋改造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由市政府副市长李力任总指挥,余江县、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公路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主要领导和市公安局分管领导为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公路局,由白剑魁任办公室主任,李高明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职责:1.负责鹰南大道沿线民居房屋改造图纸设计工作;2.负责鹰南大道沿线村(居)民房屋改造技术指导工作;3.负责工程进度款的拔付工作;4.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余江县政府、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分别成立相应工作组,负责此项工作。工作组主要职责:1.负责鹰南大道辖区内的村(居)民房屋改造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2.负责鹰南大道辖区内的村(居)民房屋改造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治安环境。

六、实施步骤和时间要求

整个鹰南大道沿线村(居)民房屋改造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宣传发动阶段(10月21日—11月1日)

各工作组依据鹰南大道沿线村(居)民房屋改造设计图逐户进行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并将调查摸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指挥部办公室。

(二)房屋改造实施阶段(11月1日—12月25日)

对鹰南大道沿线村(居)民房屋进行改造。改造措施:加木结构斜屋面,统一盖小青瓦;外墙刷白,局部加线条;外窗加仿木防盗窗格;外门换仿木防盗门;底层贴青砖墙裙。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26日—12月31日)

全面检查验收县(区)鹰南大道沿线村(居)民房屋改造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

七、保障措施

1.各工作组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2.各工作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必须服从指挥,服从分配,集中精力做好工作。对在工作中办事推诿、拖拉、行动迟缓的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责任追究,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予以表彰。

3.加大宣传力度,争取沿线村(居)民的支持,减少工作阻力,确保鹰南大道民居改造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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