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辽宁省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营政办发〔2012〕4号 |
颁布日期:2012-02-01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实施省级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若干意见精神,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级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辽政办发〔2011〕7号)要求,在我市开展省级教育体制改革试点。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立足市情,遵循教育规律,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解放思想、勇于实践、大胆突破、激发活力,努力形成有利于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重大现实问题。把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推进教育改革的出发点,把能否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经济社会需要作为检验教育改革的根本标准,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努力解决深层次矛盾。
坚持统筹谋划,确保改革协调有序推进。搞好总体设计,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把立足当前与兼顾长远相结合,着眼于事关全局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推进,确保改革的科学性和系统性。
坚持因地制宜,鼓励各地区大胆试验。鼓励各地区、各级部门、各学校紧密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增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内在动力,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抓紧抓好试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市省级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市政府决定成立营口市省级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审议我市教育改革的重大方针和政策措施,研究部署、指导实施教育体制改革工作,统筹协调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统筹制定工作方案、试点实施、督促检查、宣传推广,确保组织到位、保障到位。各市(县)区政府要把改革试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改革措施,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职责分工
市教育局负责提出试点工作方案;协调各部门制定并落实试点工作的改革措施和配套政策,组织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培训;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对各市(县)区的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将试点工作及其主要任务列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支持新建、撤并中小学和新建幼儿园的立项、审批,支持开展试点工作各项改革措施,合理确定幼儿园收费标准。
市编委办负责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和实际教学需要解决新建中小学、公办幼儿园的教师事业编制问题以及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教师事业编制不足等问题,解决校长、教师交流过程中出现的编制问题。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按照试点工作要求解决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教师不足问题;会同市教育局制定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学校和城区薄弱学校任教的激励性政策;改革中小学教师职称管理办法,根据省人社厅有关文件规定控制中小学教师职称比例、数量,并根据试点要求和教学实际合理分配师资;制定相关政策,解决校长、教师交流过程中的有关待遇问题。
市财政局负责按照国家和省要求保证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的办学经费,适当提高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负责按照试点工作要求保证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公办幼儿园和实施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校舍维修改造与教学设施功能提升工程所需资金;落实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学校任教的激励性政策,为中小学校长和教师交流工作提供资金保障;按要求保障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经费;落实由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资金安排方案,商财政部门同意后,报政府批准执行的教育费附加管理和使用办法。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按照试点工作要求解决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的规划选址及设计招标事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按照试点工作要求解决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所需的土地问题。
(三)科学制定实施方案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深入调研、科学论证,在充分借鉴我市试点工作总体方案的基础上,形成本地区、本部门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突出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立足解决实际问题,着力创新体制机制,明确改革目标、改革措施、配套政策、进度安排、保障条件、风险分析和应对措施等。制订实施方案要充分听取相关单位、学校、专家和社会各界的意见。
各市(县)区教育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需由市(县)区政府报市省级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启动实施。
(四)加强检查指导
教育改革试点启动后,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督促检查机制,按照试点实施的计划进度,开展跟踪调研,及时了解情况,定期进行督导评估。要密切关注试点实施中需要突破的政策和规定,根据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若干意见的原则和精神,充分协商、积极探索、稳妥操作。对于实施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要深入分析和系统评估,做好预案,积极化解,确保改革平稳推进。对于实施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妥善处理,避免出现大的偏差。试点实施过程中涉及的重大政策调整、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省级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五)加强宣传引导
教育体制改革政治性、政策性强,社会各界关注度高。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动员各方面力量支持教育改革。要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和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鼓励他们参与改革、投身改革。对在改革实践中涌现出来的新思路、新办法,只要有利于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都应给予保护和支持。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多做政策宣传、解疑释惑工作,多做增进共识、统一思想工作,多做典型报道、示范引导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教育改革的良好氛围。
二〇一二年二月一日
营口市省级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高炜副市长
副组长:田华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刘玉江市委副秘书长、市编委办主任
谢连科市教育局局长
王百胜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赖延友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思福市财政局局长
邬毅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
张德远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单飞市教育局副局长
姜兴业鲅鱼圈区政府副区长
金绍选盖州市政府副市长
陈丽坤大石桥市政府副市长
贾维东老边区政府副区长
刘庆文站前区政府副区长
程慧君西市区政府副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谢连科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单飞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试点方案的制定,组织试点经验的交流,宣传推广试点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按阶段总结分析试点工作,为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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