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商务局关于2014年海东市迎新春消费促进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商务局关于2014年海东市迎新春消费促进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青海省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东政办〔2014〕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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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1-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商务局关于2014年海东市迎新春消费促进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商务局《2014年海东市迎新春消费促进月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1月15日
2014年海东市迎新春消费促进月
活动实施方案
(市商务局2014年1月)
为进一步繁荣全市春节期间市场供应、引导消费、扩大内需,丰富广大市民春节市场货品供应,使城乡居民过一个祥和愉悦的新春佳节,特制定“2014年海东市迎新春消费促进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1月17日至2月14日,共29天。
地点:各县(区)。1月17日,在平安县城中心广场举行启动仪式。
二、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市商务局
协办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发改委、农牧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海东公安消防支队。
三、活动主题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参与”的原则,以“繁荣市场、引导消费、扩大内需、促进发展”为主题,在全市范围内打造一个活跃节日市场、扩大消费需求、展示企业形象、沟通产销渠道的供需衔接平台,营造品种齐全、质优价廉、安全可靠、温馨舒适、热闹红火的节日购物氛围。力求把本届年货节办成一次主题突出、内容丰富、特色鲜明、氛围浓厚的商贸盛会。
四、活动方式及内容
(一)举办“2014年海东市迎新春消费促进月”系列活动。
1、开展名优特新商品展销活动。各商贸企业要针对春节期间群众购物消费特点,紧扣活动主题,集中展示地方特色产品,汇聚全国名优商品进行展销,突出食品饮料、服装服饰、馈赠礼品、喜庆商品等重点大类。提前组织适销对路、物美价廉、品质优良、特色鲜明的商品货源,集中投放上市,丰富节日市场。策划举办各具特色的年货商品展销会、供货会和特卖活动,开辟年货一条街、年货大集、年货销售专区,开展特色商品集中展销,展示现代生活品质,满足群众时尚化、品牌化和节日消费需求。
2.推进大件商品绿色节能消费。各商贸企业、专卖店要以汽车、家电、家居等高值商品为重点,大力宣传家电下乡政策,集中推出一批节能、节水、绿色、环保商品,举办展销、巡展、特卖活动,引导群众现场观摩和体验,推进节日绿色消费。
3.开展服务惠民消费活动。组织我市35家平价店,集中投放平价商品,为群众提供质优价廉的商品和便利快捷的服务。各摄影和美容美发企业,通过开展“美好瞬间进万家”摄影服务和“开心美容祥和过年”美容美发服务等一系列活动,营造喜庆的节日消费氛围。各家政服务企业要积极组织家政服务资源,增强服务能力,满足居民节日期间家政服务需求。
4.组织“贺年宴”和“欢乐团圆年夜饭”活动。各餐饮企业要针对春节餐饮特点,突出团圆、欢乐、祥和的文化内涵,推出适合不同消费层次的特色美食、节日套餐,举办年夜饭、团圆饭促销和预订活动,满足群众和外地游客春节餐饮消费需求。要积极开展地方特色菜、特色小吃的展示推介活动,弘扬我市特色餐饮文化,满足群众餐饮消费需求。同时,要认真落实餐饮业厉行节约整治浪费的相关办法,推进文明节俭消费方式。
(二)开展“万村千乡赶年集”活动。
各县(区)政府要组织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在各自辖区农家店举办“万村千乡赶年集”活动,扩大农村年货消费。
1、做好活动组织和氛围营造。要指导承办企业制定活动方案,统一悬挂横幅,营造“日日有年货,天天赶年集”的氛围。
2、组织节令商品上市展卖。各承办企业要设立销售专区、专柜,积极组织物美价廉、包装简约、名优特新等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节令商品上市,方便农村居民消费选购。
3、开展系列促销活动。各承办企业要举办多种形式让利优惠活动,通过有奖销售、让利优惠和送春联、送“福”字等形式,聚集人气、商气;开展进店登记、电话预约等形式的年货订购,促进年货销售。
4、各零售企业要认真贯彻《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落实好大型促销活动备案制度,不得对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进行限时限量的促销,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确保营销活动安全。
五、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成立由市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市商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各县(区)政府,市发改委、农牧局、工商局、公安局、质监局、公安消防支队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海东市迎新春消费促进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消费促进月活动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年货节活动,确保节前保供应、促消费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要结合本部门工作特点,在组织动员企业、费用减免等方面予以积极协助和配合。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县(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营造浓郁的促销活动氛围;市发改委负责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明码标价行为;市工商局依法查处商业贿赂、促销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市农牧局加强畜禽屠宰检疫环节监管,确保上市肉品质安全;市质监局依法加强市场监管,净化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公安、消防部门加强消费促进月启动仪式和活动期间的安全防范、防火工作。
(三)加强协作配合。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商贸流通企业要加强与组委会的联系,及时反馈信息和工作进度,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证年货节安全顺利进行。平安县政府负责组织县直机关单位部分干部职工和群众参加活动启动仪式,协助市商务局做好会场布置工作,并通知相关企业做好副食品、生活用品现场展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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