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16年民生实事的决定
关于实施2016年民生实事的决定
| 颁布单位: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德政发〔201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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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6-03-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实施2016年民生实事的决定
德政发〔2016〕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中央、省驻德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广大群众,市政府决定,继续实施2016年民生实事。
一、主要内容
2016年民生实事共10项,包括:实施脱贫攻坚,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水准;推进“全面改薄”工程,缓解城镇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加快医院建设,提升城区医疗服务能力;综合施策严控大气污染,持续改善全市空气质量;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和农村改厕工程,改善群众居行条件;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保障群众饮食安全;改造棚户区和危房,打造群众宜居环境;落实创业扶持政策,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关爱弱势群体,兜住社会底线;加强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二、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有诺必行。办好民生实事,是市委、市政府对全市人民的郑重承诺,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各级各部门尤其是主要领导同志要把民生实事放在工作首要位置,经常研究、部署、推动,切实把实事项目办成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民心工程、满意工程,让广大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
(二)精心组织,善做善成。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科学制定方案,细化责任目标,严格进度要求,坚持综合施策、协同发力、合力攻坚,确保实事项目早启动、早办成、早见效,真正把短板补齐拉长。同时,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让人民群众及时了解进展情况,形成全社会关心实事、支持实事、监督实事的良好氛围。
(三)从严从实,督查生效。市政府督查室将采取多种形式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对完成项目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对进度滞后的,将进行专项督查和重点督办。同时,继续将民生实事办理工作列为全市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协同发展示范区综合考评职能工作目标,由市政府督查室对各责任单位年终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奖惩。
附件:2016年民生实事量化表
德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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