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政府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 年全市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政府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 年全市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东省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6-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政府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全市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济宁北湖新区管委会,
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市政府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全市纠风工作的
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
贯彻执行。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2011年全市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政府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六日)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以及
全国、全省纠风工作会议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
实际,现制定全市2011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11年纠风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
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标
本兼治、纠建并举,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
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群众的关系,为全市经
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坚决纠正当前政府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群众反映强烈的
不正之风。一是认真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按照
中央、省、市的规定开展审核清理和自查自纠,拟举办的活动必
须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经批准举办的,要从严规范,严格控制
活动规模和开支,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列入公示和审计范围。
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举办或参与。严格规范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含离退休干部)出席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坚决纠正和查
处违规举办活动,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群众摊派费用,领导
干部未经批准出席或在活动中挂名任职、发贺信贺电、题词剪彩
等违规行为。二是切实精简会议和文件。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
模、经费,政府领导原则上不参加部门的会议,坚决纠正会议过
多过滥、发放纪念品等铺张浪费、形式主义问题。严格控制文件
数量,凡不涉密的文件都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不再另
行发文。三是从严控制和压缩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公务接待三项经费支出,严肃查处变相利用公款出国(境)
旅游,违规核定用车编制、超标准配备更新和违规使用车辆,利
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请客送礼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
动等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借婚丧嫁娶、节日庆典等收送现金、
各类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的行为,督促有关部门抓
紧制定政策措施,完善管理制度。
(二)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问题。加强对《中华人民
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
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依
法征地和房屋征收。坚决纠正超范围、超规模征地,违规改变土
地用途,不按规定确定征地补偿标准,不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
障资金,截留、挪用、克扣补偿资金等问题,切实保护被征地农
民合法权益。坚决纠正违规拆迁、暗箱操作、徇私舞弊和房屋征
收部门调查登记弄虚作假等问题,严肃查处先拆迁后补偿、违背
群众意愿牺牲群众利益的大拆大建等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采取
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电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的
行为。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引发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
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人员责任。
(三)坚决防范和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等环节的不正
之风。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设约谈、巡查和问责机制,加强督促检
查,坚决防范和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各个环节的不正之风。一是
建设环节,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专项专用,加强资金监管,
严肃查处擅自改变用地性质、挤占挪用建设资金等问题;确保工
程质量,防止出现偷工减料、降低标准等问题。二是配置环节,
及时将保障房房源、配置过程、配置结果等相关信息公之于众,
接受社会监督,做到配置过程公开透明、配置结果公开公正。三
是管理环节,加强对保障性住房运营、退出的监管,坚决查处擅
自改变住房性质或将住房转让、转租、转借或空置的行为。同时,
简化管理程序,规范收费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方便人民群众。
(四)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一是深化强农惠
农资金的监管,促进资金有效使用,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
挪用、骗取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二是坚决纠正面向农民和村级
组织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行为,严格规范“一事一议”
筹资筹劳,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
行为。三是着力解决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耕地占补平衡、土
地整治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等环节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足
额安排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切实保障和维护农民土地权
益。四是认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入
学难,以及技能培训、住房租购、社会保障、职业安全卫生等方
面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五)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完善
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食品药品
安全责任体系。一是严格执法监督。纠正重审批、轻监管和有利
争着管、无利推不动的现象,严肃查处监管中的失职渎职、推诿
扯皮、吃拿卡要等行为,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的落
实。二是严格行政问责。对本地区、本领域食品安全问题突出、
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严格实行行政问责,强化责任追究。
切实纠正发案瞒报、迟报漏报和压案不报等问题。三是开展专项
治理。在食品药品行业开展“讲诚信、保质量、树新风”活动。
对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严厉打击食品非法
添加行为、非法药品广告和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违法行为。
(六)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一
是加强资金监管。组织开展对政府投入医改资金、新农合资金、
医疗保障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
挪用、虚报、冒领、套取资金行为。二是督导网上药品集中采购。
全市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所属的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必须全部参加省网上药品集
中采购。所有列入省集中采购范围的药品,必须全部实行网上集
中采购。严肃查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的违规行为。三是进一步
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加强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监管和合理用药监
测,坚决纠正和查处滥检查、大处方、乱收费、收受回扣、索要
和收受“红包”等问题。
(七)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一是推进全市教育系统公
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提高教育工作透明度。二是加强对农村
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免学费
补助资金等教育经费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
用。三是加强对学前教育收费行为的监管,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
费和代收费行为,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入园挂钩的各种费用,
严禁举办与入学挂钩的“占坑班”和各种特长班、兴趣班。四是
深入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过多过滥,强制推销学生保险、学生用
品等问题。切实解决教辅材料价格虚高、变相强制征订等问题。
五是加大高中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力度,坚决纠正公办普通高
中招收择校生违反“三限”政策的问题。
(八)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督促有关部门加强收费
公路管理,坚决撤销超期收费、违规设置、不符合规定间距要求
的公路收费站(点)。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
策,确保“绿色通道”畅通、惠民。进一步巩固车辆治超治限成
果,强化源头监管。严格规范涉路涉车执法行为,不定期开展明
察暗访,严肃查处乱收滥罚、以罚代管等行为。
(九)严格“四项资金”监管。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
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
理和监督,纠正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十)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和政风行风热线工作。一是充分利
用我市的网络评议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评议活动。推进民主评
议政风行风工作重心下移,强化对基层站所和医院、学校的评议
工作。二是推进政风行风热线创新发展,让热线节目走进基层社
区,组织上线部门、单位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推动电台、电视、
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互联互动,建立与“市长公开电话”等投
诉渠道的相互协调联动机制,发挥行政监察、群众监督、舆论监
督、上下级互相监督的综合监督作用,及时有效地解决群众反映
的问题。
另外,进一步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成果,纠
正和查处各种违规举办活动的行为。深入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
群众权益问题,坚决纠正利用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有偿服务
以及价格欺诈、乱收费等行为。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规范涉
企收费行为,严肃查处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向企业乱收费、
乱摊派等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各县(市、区)、市直各
部门要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
任制。各县(市、区)政府要担负起全面领导本地区纠风工作的
责任,健全纠风机构,配齐配强人员,强化工作指导,进一步夯
实纠风工作基础。各部门、各行业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
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细化工作任务,严格目标考核,确保
任务落实。各派驻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协助抓好所驻部门
的纠风工作。各级纠风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
部门认真履行职责。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中央、省、市
重大改革措施和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惠
民政策落实到位。加大暗访力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发
现和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把监督检查作为推动纠
风工作的重要手段,落实到日常工作中。把监督检查与专项治理、
案件查处、行政问责有机结合起来,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切身利益
的案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要严肃处
理,及时通报曝光,推动问题整改落实,以纠风工作的实际成效
取信于民。
(三)开拓创新,加强源头治理。坚持纠风工作与业务工作
相结合,坚持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通过制度创新解决群众
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注重改革,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
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行政执法部门、经济管理部
门和公共事业单位都要从实际出发,科学分析本部门、本系统不
正之风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系统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
法,不断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纠正和防范不
正之风的制度体系,从源头上铲除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土壤。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