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文号:泰政发〔2013〕16号
颁布日期:2013-05-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为加快绿色生态泰安建设步伐,提高城市品质和人民生活质量,进一步增强城市环境综合竞争力,市政府决定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城乡一体的推进机制,深化林业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构建起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和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努力打造“文化家园泰安市、生态宜居森林城”,为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作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全市生态建设各项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标准,全面建成国家森林城市。具体目标为: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9%;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以上,街道树冠覆盖率达到25%以上,建设以各类公园为主的休闲绿地,基本满足居民游憩需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6平方米以上;城市森林建设树种丰富,城区某一个树种的栽植数量不超过树木总数量的20%,乡土树种数量占城市绿化树种使用数量的80%以上;河流、水库等水体沿岸林木绿化率达到88%以上,形成城市特有的水源保护林和风景林;公路、铁路两侧绿化率达到80%以上;平原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85%以上;村庄绿化率达到35%以上,村旁、路旁、水旁、宅旁基本绿化;郊区森林自然度不低于0.5;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5%以上;古树名木管理规范,档案齐全,保护率达100%;公众对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达到93%以上,满意度达到92%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实施重点绿化工程,建设较为完备的生态环境体系。

1.实施绿色空间工程,构建城区生态园林区。以增加城区绿地乔木覆盖率、丰富植物品种为重点,突出泰城城区绿化,强力推进县城绿化,加快推进环城景观林带建设、城市道路绿化、公园和广场绿地建设、社区和单位绿化、绿荫停车场建设、垂直绿化等,全面提升城市景观。城区绿化以乡土乔木树种为主,乔灌花草相结合,提高保健型植物品种的比例,注重绿化植物与周围建筑的协调融合,加快骨干道路绿化,实现城市公园绿地、社区单位绿地与环城景观林带的点、线、面、带结合,建设完善的城市森林绿地体系。到2015年,泰城建成区完成环城景观林带建设2238.65公顷;新泰、肥城、宁阳、东平四个县(市)完成公园绿地建设624.3公顷,城区道路绿化466.045公顷,绿荫停车场25公顷,垂直绿化15处。

2.实施人居林工程,构建村镇生态防护区。按照“城乡一体、绿化良好、宜居优美”的原则,以镇驻地街道绿化、庭院绿化、围村林建设和村旁、路旁、水旁、宅旁植树为重点,大力实施村镇绿化提升工程。坚持重点突破,示范带动,逐步推进,突出抓好泰城周边、城镇周边等重点区域的村镇绿化,全面提升村镇整体绿化水平。到2015年,新建市级以上绿化模范村镇800个;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打造高标准的村镇生态防护体系。

3.实施生态廊道工程,构建路域生态防护区。以等级公路绿化为重点,打造城区之间、城镇之间、镇村之间路域相连的绿色廊道体系。按照绿色通道建设标准,京台高速、京沪高速、泰新高速、莱泰高速、济菏高速等公路两侧林带宽度达到20—50米,105国道、泰肥一级路、泰商路、泰曲路、莱肥路、济微路等国省道两侧林带宽度达到20—30米,县乡公路两侧林带宽度达到10—20米,乡村公路两侧林带宽度达到5—10米,缺株断带的路段,要按标准限期补植完善。省级以上干线公路绿化,要注重优化树种结构,大力提升景观效果。新建县乡道路绿化以防风固土、改善环境为主要功能,因地制宜选择乡土树种,充分体现地方特色。到2015年,完成新建改建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村道路绿化工程,新增绿化面积3310公顷,形成多树种、多层次、林路相依的路域生态防护体系。

4.实施水系生态绿化工程,构建水域生态保护区。结合河道治理和水网恢复,加快以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为主的生态水系建设。在主要河流发源地、汇水区、河道两侧和湖库周边营造防护林和宽幅林带,增强森林调蓄能力,保障下游用水安全。水土流失严重的区域,实行以小流域为单元,植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提高森林覆盖率和水土保持能力;加快主要河流湿地、湖泊湿地的生态修复、建设与保护,对流域内的宜林荒滩荒地全部造林绿化,对保护区内的污染源限期整治。到2015年,完成沿汶河等河流生态林带建设1839.7公顷、环湖生态林带473.3公顷、环库生态林带245公顷;完成东平湖湿地景观林建设面积2000公顷(含东平湖环湖生态林带)。对现有防护林带进行景观改造,提升林带景观质量;完成汶河湿地公园的生态湿地段和净水段以及宁阳大汶河省级湿地公园段部分工程建设,造林绿化1280公顷,打造生态系统完善、景观效果良好的水域生态保护体系。

5.实施农田林网工程,构建平原农田生态防护区。平原区域要结合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实行田、林、路、渠综合治理,实现农田林网化。林网网格面积控制在20—25公顷。到2015年,新建农田林网9339公顷,修复退化林网20433公顷,逐步建成网格规范、林相整齐、树种多样的农田林网体系。

6.实施荒山绿化和山体植被恢复提升工程,构建山区生态防护区。坚持突出重点、抓点带面、梯次推进的原则,突出抓好省级以上干线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和城镇驻地周边及东平湖等重要水源地周边的荒山绿化,全面推进深山远山荒山绿化,对宜林荒山,实行专业队造林、工程化管理,加快现有荒山绿化步伐,对不适宜人工造林的瘠薄荒山,实行封山育林,逐步恢复植被。对质量较差的森林,采取补植改造、中幼林抚育、更新造林等措施,全面提高森林质量。对破损山体,坚持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实施客土回填,植树造绿,恢复植被,实现景观美化。到2015年,完成荒山造林11651公顷(包括补植完善面积5330公顷);完成主要风景名胜区、旅游观光区、重要通道、河流两侧、主要林场等重点区域封山护林10.9万公顷、中幼林抚育5.3万公顷;基本完成179.4公顷破损山体的植被恢复治理。

7.实施森林保护监测工程,确保生态安全。一是加强森林防火体系建设。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和工作“两大标准体系”,强化专业队伍、扑火装备、物资储备“三项建设”,完善预警响应机制,加强防火道路、扑火水源、林火阻隔等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森林防火能力。二是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设。加快建设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三大体系,提高技术服务水平,增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能力。到2015年,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0%以上,预测预报准确率达到93%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97%以上,成灾率控制在2‰以下,实现有虫不成灾的目标。三是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依法审核审批各类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全面加强和规范林木采伐、木材运输和木材经营加工管理,强化绿色通道采伐更新监管。依法及时查处各类涉林案件,促进林区和谐稳定。

(二)加快林业经济发展,建设较为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科学编制林业产业发展规划,通过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基地推动、科技园区引动、名优品牌促动、合作组织联动,大力实施特色经济林、苗木花卉、木材加工、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建设工程,培强做大林业产业。一是大力培植龙头企业。采取扶持、改造、新建、联合等多种形式,培育一批有发展特色、产业关联度大、带动力强的干鲜果品贮藏加工、苗木花卉、木材加工等龙头企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骨干带动作用,加快建立“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新型林业产业化经营体系,实现林产品增值增效。二是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基地。按照扩规模、提质量、增效益的思路,引导农民围绕龙头建基地、突出特色建基地、连片开发建基地,大力发展高值高效、规模连片的特色经济林、苗木花卉、用材林、林下经济产业基地,打造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的林业产业化格局。三是加强科技园区建设。建立健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林业科技推广网络体系,加大林业科技园区建设投入,整合科研力量,强化关键技术研发创新;积极推进林产品加工向示范园区集中、林地向经营大户集中、产业向优势特色领域集中,优化资源配置,转变增长方式,挖掘生产潜力,着力打造区域优势明显、综合效益高、引领带动力强的标准化科技示范园区,提高林业集约化经营水平。四是突出名优品牌创建。充分发挥与北京林业大学协同创新平台的作用,加快新产品研发和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提高林产品科技含量;鼓励引导企业积极引进人才、资金、技术,打造名优品牌,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五是加快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积极扶持林业合作组织发展,充分发挥林业专业合作社在技术推广、组织林农进行标准化生产、生产资料供应、开拓市场等方面的作用,提高林农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加速推进林业产业化进程。到2015年,涉林产业产值达到320亿元,林业一、二、三产业产值比例达到30:30:40。

(三)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建设较为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

建立健全生态文化组织,鼓励林业生态文化研究会、协会等文化组织的发展。广泛组织开展以森林、湿地、生态旅游等为主题的生态文化活动。大力发展生态文化产业,鼓励创作发行反映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文艺作品和文化产品。以现有各类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为依托,加快森林文化广场、森林文化博物馆、生态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的生态科普教育宣传活动,利用学校等教育阵地,对中小学生开展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教育。广泛开展城市绿地或树木认建、认养、认管活动,让更多的公众参与城市绿化的建设管理。进一步创新完善义务植树组织机制,鼓励全民参加义务植树活动,不断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的生态文明意识,增强参与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到2015年,新建义务植树基地面积1980公顷、纪念林基地30个以上、生态文化教育科普基地24个。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3年5月—2013年6月)。开展城市森林现状调查,编制《泰安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成立领导机构,制订实施意见,明确创建目标,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创建责任;召开动员会议,启动创建工作。

(二)创建实施阶段(2013年7月—2015年2月)。大力开展城市森林建设工作,着力实施一批重点工程,增加全市森林资源总量,提升城市品质,全面完成创建目标任务。

(三)核查验收阶段(2015年3月—2015年10月)。组织开展创建工作自查,邀请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厅专家进行检查指导,落实专家整改意见;准备创建工作申报材料,迎接国家森林城市专家组考核评审。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5年11月—2018年12月)。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森林城市建设水平,确保顺利通过国家林业局组织的复查。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里成立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负责创建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县(市、区)、泰山景区、泰安高新区、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全面搞好创建工作。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按照工作分工,全面抓好创建任务落实,合力推进创建工作。

(二)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全市林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构建部门主导,科研、教学、协会带动,林业企业和农户参与的新型林业科技推广网络。大力推广瘠薄山地造林、绿色有机果品生产、低产低效林改造等配套技术,提高林业的科技贡献率。组织和鼓励科技人员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和攻关,加快新品种引进推广,不断提高林果种苗的良种率。强化林业标准化体系建设,鼓励开展森林认证、绿色有机林产品认证。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的联合,积极引进高科技人才和项目,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提供科技支撑和智力支持。

(三)加大资金投入。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大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资金投入,保障创建工作需要。要创新项目工程建设投融资机制,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渠道和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工作机制,吸引和鼓励更多投资主体参与创建工作。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激发调动社会资本参与林业建设的热情,鼓励产权明晰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合理流转,培植一大批林果大户、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股份制林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认真落实国家对林业的长期限、低利率信贷扶持政策和财政贴息政策,鼓励企业、个人以林权抵押方式贷款、融资,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保障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四)强化舆论宣传。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全社会爱绿、护绿、植绿的文明意识,全面提高市民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要把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开辟专题、专栏,发布公益广告,制作环境标识,宣传在创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予以曝光,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五)加大考核力度。要强化目标管理,将创建工作纳入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定期督导检查。要加大考核力度,严格考核奖惩,对创建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市政府将对创建工作情况定期进行督查。

泰安市人民政府

2013年5月20日

泰安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doc

http://www.taian.gov.cn/zwgk/zfwj/zfwj_tzf/tzf2013/201305/P02013052752360609582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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