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东省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威政办字〔2015〕3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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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6-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更好地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解读范围。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重要政策文件,市政府各部门自行出台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文件,尤其是规范性文件都要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等载体进行解读,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
二、规范解读程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重要政策文件由起草部门负责解读。起草部门要在拟制重要政策文件时,一并准备解读材料,并于文件印发后,会同有关方面按程序同步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
三、丰富解读形式。政策解读形式一般包括部门负责同志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解读等。市政府各部门可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其他解读形式。
四、建立解读队伍。由市政府新闻办建立专家库,组建政策解读专家队伍,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专家由市政府各部门分别推荐1至2名,可优先从驻威高校、科研院所中推荐,并填写《政策解读专家登记表》,于7月6日前报市政府新闻办(联系电话:5231091;邮箱:[email protected])。市政府各部门也要组建本部门专家库,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提升解疑释惑能力。
五、强化组织保障。政策解读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市政府新闻办牵头负责政策解读工作,积极协调、督促各部门及时进行政策解读。市政府各部门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要精心编制解读材料,拓深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是政策解读的第一平台,已经开设政策解读专栏的要进一步完善,没有开设的要抓紧开设,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视频等方式展现解读内容并及时更新,不断增强网站的吸引力和亲和力。市电子政务管理中心要加强网站建设和管理,强化基础保障。市法制办要及时向市政府新闻办等部门提供规范性文件申请审查登记情况。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监督考核,全面推进政策解读工作。
各区市政府和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管委要参照本通知精神,组建政策解读专家队伍,建立健全政策解读机制,切实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
附件:政策解读专家登记表
http://zfxxgk.weihai.gov.cn/xxgk/jcms_files/jcms1/web83/site/art/2015/7/13/art_6994_130270.html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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