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5-01-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潍政字〔201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市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刘曙光同志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机构编制、财政、税务、审计、监察、市政府机关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联系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省财政厅驻潍坊财政检查办事处。

邹庆忠同志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市长负责机构编制、监察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粮食、物价)、统计、蓝黄两区建设、工业和信息化、智慧城市建设、电业、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管、招商引资及项目建设、公共行政集中审批、配套改革等方面的工作。

协助分管市监察局,分管市发改委、市经信委、智慧城市建设办公室、市文广新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安监局、市合作发展促进局。

联系市人大、市政协、潍坊供电公司。

孙起生同志负责交通运输、商务、外事侨务、质量技术监督、对台事务、风筝会、综合保税及各类开发区、海关、海事、出入境检验检疫、打击走私、口岸、农业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供销、食品谷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外侨办、市质监局、市会展办、市政府口岸办、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食药局、市供销社、食品谷办公室。

联系市工商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贸促会、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潍坊海关、潍坊海事处、潍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气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水文局、省胶东调水局潍坊分局。

潘强同志协助市长负责财政、税务、审计工作,负责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盐业、国有资产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老龄、军民关系、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的工作。

协助分管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分管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老龄办。

协助联系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省财政厅驻潍坊财政检查办事处。

联系市残联、市盐务局。

王桂英同志负责教育、科技、卫生和计划生育、民族宗教、体育、旅游、知识产权、档案、史志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卫计委、市民宗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市知识产权局。

联系市档案局。

夏芳晨同志负责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金融、保险、人防、地震、提升市区、文化艺术中心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市政局、市人防办、市金融办、市地震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提升市区办公室、市文化艺术中心。

联系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潍坊银监分局。

王树华同志主持滨海海洋经济新区工作,负责海洋渔业、港航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海渔局、市港航局。

于永生同志协助邹庆忠同志负责智慧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公安、司法、政府法制、国家安全、信访、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协助分管智慧城市建设办公室、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分管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

联系市国家安全局、市委市政府信访局。

刘建国同志协助孙起生同志负责农业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供销、食品谷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协助分管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食药局、市供销社、食品谷办公室。

协助联系市气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水文局、省胶东调水局潍坊分局。

张洪全同志负责处理市政府日常事务、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主持市政府办公室工作。

分管市事务局。

潍坊市人民政府

201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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