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重点项目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3-07-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重点项目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陕政办函〔2013〕127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陕西省重点项目推进办法》要求,省政府决定建立省重点项目建设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研究制定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的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有关政策措施和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江泽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召集人:张光进省政府副秘书长

方玮峰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员:郭志英省考核办副主任

成立笠省委宣传部副巡视员

蒋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王卫华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王成文省环境保护厅厅长

周彬县省金融办主任

张文波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梁宝林省教育厅副厅长

韩中林省财政厅副厅长

沙德宪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韩一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冯明怀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田万全省水利厅巡视员

文引学省农业厅副厅长

王建阳省林业厅副厅长

李军民省文化厅副厅长

黄立勋省卫生厅副厅长

魏四新省统计局副局长

李桂明西安铁路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牵头抓好《陕西省重点项目推进办法》的落实;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汇总通报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文波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省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办公室主任袁君健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研究相关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主动研究重点项目建设中的有关问题,认真落实好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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