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应对重大强降水天气做好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应对重大强降水天气做好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双政办发〔2008〕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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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8-07-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双政办发〔2008〕36号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应对重大强降水天气做好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和在双中、省直有关单位:
2008年7月4日14时30分,省政府在省气象台召开了全省应对重大强降水天气紧急会议。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金济滨同志主持,省气象台通报了2008年7月5日至7日我省强降水过程预测情况,省水利厅、省政府应急办公室、省民政厅分别就做好当前防汛工作进行了部署,省长栗战书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各地市市长或主管副市长、防汛办公室主任、气象局局长参加了会议。
据省气象台预报,2008年7月5日至7日我省将有一次较大降雨过程。其中,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大庆市、绥化市、黑河市、伊春市、鹤岗市阴有大到暴雨,过程雨量在30—60毫米,局部地区有暴雨到大暴雨,过程雨量在100毫米以上。强降雨过程可能伴有强对流、雷电、冰雹等灾害天气。
为应对即将到来的重大强降水过程,省长栗战书强调,此次强降水过程是我省近五年来强度最大的一次,各地市、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千方百计做好防范工作,确保不发生大的自然灾害。栗战书省长要求,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省气象台对此次强降水过程提前做了预报,各级政府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各级领导要24小时带班执守,靠前指挥。二是突出重点,严密防范。特别是对低洼易涝地区、沿江沿河城镇、各类病险水库、大型水利工程、山区小塘坝等重点部位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做好监测预防工作,同时山区要注意防止地质灾害的发生。三是要把中小学校安全渡汛作为预防工作的重点。地处山体下方、河流下游、低洼地段受威胁的学校可放假两天,避免沙兰镇事件发生。四是做好预报、预警发布,及时上报雨情、灾情,做好跟踪服务。
全省气象预报会商紧急会议召开之后,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了全市防汛工作紧急会议,市气象灾害应急处理成员单位、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及各区政府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高民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显刚同志对全市应对强降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应对此次重大强降水天气,做好当前防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各县、区防汛指挥部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靠前指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汛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应急预案安排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保证物资、车辆、人员到位。
二、突出重点,严密防范。各级防汛指挥部要组织气象、水文等部门进一步做好雨情、水情、汛情会商,增加观测频次,确定强降雨范围和降雨时段,及时通知易受洪水威胁的村屯、学校、矿井、水库、低洼地区居民、主要道路交通路段做好防范准备。
三、采取措施,确保安全。各县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落实防汛物资,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预测预报情况,易受山洪威胁的学校要24小时安排专人值班,必要时可以停课;重点矿井可暂时停产、升井;重点村屯要立即通知到位,提前做好转移准备,一旦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汛情,及时组织人员转移,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有所侧重,加强检查。市政府成立了4个防汛督导检查组,于2008年7月5日分赴各县、区,对全市易发生山洪和泥石流灾害的村屯、学校、煤矿及存在安全隐患的中小型水库等重点部位的预案编制和物资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各县、区要结合自身实际,迅速开展自检自查,切实落实好各项防汛措施。
五、严格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各级防汛指挥部要迅速进入应急状态,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领导要在岗带班,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同时,加强信息沟通,发生汛情和灾情,及时向上级防汛指挥部报告。
二○○八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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