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07年全州城市棚户区改造方案的通知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07年全州城市棚户区改造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7-03-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延州政办函〔2007〕12号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07年全州城市棚户区改造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有关委局室: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州城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07年全州城市棚户区改造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三月五日
2007年全州城市棚户区改造方案
州城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七年二月十二日)
为做好全州200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05〕34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全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提高城市弱势群体居住水平,打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城镇化建设。
二、工作目标
做好2006年度已完工的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的综合验收工作,以及小区基础配套设施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确保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2007年计划拆迁改造114万平方米,延吉市、敦化市当年回迁安置(含货币安置)率原则上不低于90%,其他县(市)利用二年时间完成计划改造指标。
三、组织实施
2007年全州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以各县(市)城市中心区为重点,主要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方式进行,改造工作从2007年1月份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1.做好调查摸底与宣传发动工作。各县(市)要尽快深入拆迁改造地块,普查被拆迁户数、人口、面积以及特困群体等基本情况。州人民政府将召开全州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会议,对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统一部署,明确责任,落实目标。要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城市棚户区改造的意义、内容和政策以及典型,使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得到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2.制订切实可行的改造方案。各县(市)要在查清底数的基础上,编制城市棚区改造建设计划、改造用地计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小区整体规划方案和改造意见。改造方案要逐片制订,明确改造方式、改造措施、改造时限、负责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取得实效。
3.建立和完善政策保障体系。各县(市)要根据当前城市棚户区改造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从实际出发,按照“三个有利于”的原则,完善有关政策,建立一套完善的支撑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政策体系。
4.做好改造资金筹措工作。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资金通过政府组织和市场化运作两种方式解决。属于政府运作的县(市),要在3月份前筹集拆迁和建设资金;属于市场化运作的县(市),要通过开发权招标由开发企业筹集拆迁建设资金。
(二)全面实施阶段(2007年4月1日至2007年10月25日)
1.严格实行标段开发权招投标。各县(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开发权招标由各县(市)棚改办组织,改造地块和规划方案由州城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城镇规划委员会负责审核认定(延吉市报州城镇规划委员会),州棚改办对各县(市)标段开发权招投标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招标后,将中标结果报州城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备案,颁发《绿色通行证》。
2.依法组织实施“阳光”拆迁,合理安置补偿。各县(市)在核发拆迁许可、确定补偿安置方案、行政裁决和强制拆迁等环节要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做到公开透明。同时,要妥善安置居民,充分考虑棚户区居民的承受能力,做好与各项政策的衔接和廉租房建设的协调统一工作。
3.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各县(市)要依法组织开发、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招投标,优中选优,吸引和鼓励有实力的施工单位参与改造。要组织专家对城市棚户改造方案和改造规划进行科学论证,切实做好设计服务和质量管理,保证新建安置住宅的功能和质量,并符合节能要求。要严把改造项目的质量关,保证棚户区居民按时回迁。安置用房以中小户型住房为主。
4.搞好综合整治,提高城市品味。各县(市)的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要坚持改造与改善相统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城市总体规划,落实好控详规和各项专业规划,将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与棚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突出特色城市建设,完善城市综合功能,提高城市品味,建设宜居城市。
(三)总结验收阶段(2007年10月5日至2007年11月15日)
按照“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到位、棚户区改造建设标准到位、棚户区低收入居民安置到位”的要求,由州、市棚改办分阶段、分步骤对改造工程进行阶段性验收和整体验收。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是一项关系到民生的系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并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政策,制订实施与保障措施,完善工作思路,加强棚改办的力量,认真抓好每个环节,确保改造工作万无一失。
(二)分类实施,整体进程。各县(市)要在审核改造方案的基础上对各片棚户区进行分类排队,依据不同地段、不同条件确定改造实施方式,按年度制订改造计划,按月份排出进度表,并及时上报。通过分类实施,缩短改造时间,确保整体推进、按期完成。
(三)抓住重点,合力攻坚。城市棚户区改造是一项综合复杂的系统工程,面临着资金紧张、拆迁安置难、招商难、政策兑现难等诸多问题。因此,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精心组织,通力协作,积极主动,明确责任和任务,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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