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镇江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5-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印发镇江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镇江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镇江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镇江市由小康社会向基本现代化迈进的重要时期,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攻坚时期。为加快推进卫生事业科学发展,全面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任务,根据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制定第十二个五年发展规划建议》的精神,结合镇江卫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一)发展现状

1.基本情况。“十一五”期间,全市卫生系统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核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力推动公共卫生体系、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基层医疗救治服务体系和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努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矛盾,卫生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卫生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不断提高,较好地完成了“十一五”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2.主要指标完成情况。指标总体实现情况良好,在反映居民主要健康指标等49个指标中,42个指标提前或超额完成,占总指标数的85.7%。其中,国家法定甲、乙类传染病年发病率大大低于规划指标,计划免疫、儿童-孕妇保健指标接近或达到规划指标要求,社区卫生服务各项指标达到或超过规划指标要求,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指标全部实现或超过规划指标要求。

(二)发展成就

1.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初见成效。全面启动公立医院改革,组建江苏康复、江滨两大医疗集团,建立以理事会为核心的医疗集团法人治理结构,实行集团内资源优化整合,推行全成本核算,建立综合绩效考核体系。建立集团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实行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全面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全市范围内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全部配备并使用基本药物,成为全省首个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省辖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价格平均降低42.1%,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1.55亿元。

2.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更趋合理。依据“布局合理、层次清晰、任务明确、功能互补”的原则,对市区部分医疗机构进行调整、迁建,进一步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市一院、江大附院全面改扩建,迁建市传染病医院、市中医院、市口腔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建成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三级中医医院和三级乙等传染病医院;组建市儿童医院。在建市二院、市中医院综合楼,预计2011年投入使用。

3.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更加完善。新建市疾控中心与卫生监督大楼,设立新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中心,新建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新建市中心血站,调整采供血机构。句容市达到了《江苏省卫生应急工作示范县(市、区)建设》标准。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与疾病预防控制进展顺利,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免费叶酸补服、免费宫颈癌乳腺癌检查、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等新增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提前一年实现全覆盖,名列全省第一;血吸虫病、结核病、艾滋病防制工作处于全省前列,血吸虫病防治经验全国推广;免疫规划、肝炎防治处于省内较好水平;全国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专项落户丹阳;食品安全、饮用水质量不断提高;职业卫生服务得到提升。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实行卫生许可“双向承诺制”,建立绿色通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高;重大活动保障实现“零事故”目标,打击非法行医成效明显,建立五小行业长效考核机制。

4.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快速发展。科学合理制定布局规划。与市规划局共同完成《镇江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规划》编制工作,形成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近期、中期和远期三期规划,实现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与城市整体建设同规划、同建设、同使用,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配套建设问题。构建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通过资源重组、功能转换和社会参与等形式,在全市基本形成了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社区卫生服务站为补充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覆盖率100%。社区卫生服务标准化建设有力推进,按照区政府为举办主体、医疗集团为管理主体的思路,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加入两大集团,依托集团管理、技术、人才优势,带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发展。社区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妇幼保健服务、预防接种服务占服务总量比例分别达到86%、87.7%,居民在社区门急诊量占全市门急诊总量达52%,位居全省前三位;京口、润州两区被省政府授予“江苏省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为“江苏省示范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农村卫生整体水平显著提高。形成了“3改2”的新型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整合非建制镇卫生院和调整村卫生室布局,建制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设备装备任务全面完成,农村卫生机构基本设施进一步完善,形成农村“十五分钟健康服务圈”,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率100%。乡村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全面达标,27个乡镇卫生院,214个村卫生室完成新改建任务;句容获“江苏省农民健康工程县”,丹阳、句容获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先进单位”,全市建成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5个。

(三)存在问题

“十一五”期间,我市卫生事业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城乡卫生资源分布与现实需求有一定的差距。城市医疗资源配置还需进一步优化,农村卫生发展相比于城市卫生发展尚显薄弱,基础卫生设施有待加强,不能满足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二是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安全问题日益凸显,健康危险因素继续增加,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仍然较弱。三是重疾病治疗,轻健康管理,“生理—心理—社会医学”模式没有得到有效转变。四是医药卫生体制深层次改革有待进一步加强。影响卫生事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尚未得到彻底解决,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多元化办医格局推进难度较大,民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资源优势互补机制效应尚未完全显现。五是人才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机制尚不健全,引进人才区域优势不明显;人力资源开发不够理想,与“十一五”指标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坚持以“总量控制,存量调整、完善功能、提高效率、满足需求、跨越发展”的总体思路,以人群健康需求为导向,以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为核心,以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重预防,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促进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原则。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中心,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建立健全惠及城乡居民的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增强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与可及性,全面实现全体居民病有所医。

2.坚持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强化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职责,坚持政府在发展卫生事业过程中的主导地位,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有序竞争机制的形成,提高医疗卫生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为人民群众提供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医疗卫生服务。

3.坚持统筹城乡、区域共同发展的原则。从我市实际出发,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完善体制机制结合起来,统筹城乡、区域、人群卫生服务利用的协调发展,统筹中西医、医药卫生四大体系的协调发展,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增强卫生发展的整体性和均衡性,确保卫生事业与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和小康社会建设同步发展。

4.坚持改革创新、科教兴卫的原则。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改革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补偿机制和监管机制,提高运行效率、效益,制定和落实加快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更多科技资源要素配置到卫生发展重点领域,全面加强科技对卫生事业的技术、人才、体制支撑,促进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发展。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从我市实际出发,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加快推进“健康镇江”和“智慧健康”建设。到2015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基本药物制度体系,形成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城乡居民各项主要健康指标力争全省领先,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二)具体目标

目标1健康水平指标全市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平均期望寿命达到81岁,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8‰、8/10万以下。

目标2公共卫生指标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的20%,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率达95%;完成农村改厕目标任务,新增卫生户厕5万户,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90%以上;慢性病防治达到全省中等以上水平;全市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总体水平提高5~8%;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指标提前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目标3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指标实现消除麻疹和疟疾目标;句容市、京口区和镇江新区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法定传染病报告总发病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计免相关疾病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之内,艾滋病、结核病、肝炎等重大传染病各项防控指标完成情况处于全省前列;基本消除急性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粉尘、毒物、放射性物质等主要危害因素检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65%以上;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覆盖率达100%,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达80%以上;食品标准管理规范,相关机构资质检查覆盖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有效查处率达100%。

目标4农村卫生服务指标全市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普及率达到100%;人口覆盖率稳定在98%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年人均筹资水平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的20%;50%的辖市达到农民健康工程先进县(市)标准,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达标率70%以上,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县乡两级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例达到70%以上。

目标5社区卫生服务指标每个社区中心业务用房、基本设施达到规定建设标准,70%的中心建成省级示范社区服务中心;全面实行责任医师制度,提供妇幼保健服务、预防接种服务占当地服务总量比例达到90%;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急诊人次数占当地门急诊人次数的比例达到60%以上;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筹资水平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的20%,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90%以上。

目标6医疗服务指标以集团化为载体完成公立医院改革,依托两大集团进行资源整合,科学规划设计,扶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集团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良好的分工协作机制;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形成多元办医格局;提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运行效率,实现坚持医疗服务的公益性与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有机统一;有效控制医药费用增长幅度,人均门诊人次费用、人均出院人次费用增长幅度低于全市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

目标7中医中药发展指标建成一所三级甲等中医院和二所二级甲等中医院;辖市(区)及以上综合医院按国家标准设立中医科、中药房和一定比例的中医病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药覆盖率达100%;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达25%;分别建设1—2个省级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省级中医特色先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目标8资源配置指标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规划总床位数达到每万人口45张;每万人口拥有卫技人员75人左右;执业(助理)医师数、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每千人口2人,医护比达到1:1。

目标9人才建设指标全市卫技人员队伍中杜绝无专业学历者;医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二级医院≥6%,三级医院≥40%;护士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二级医院≥50%,三级医院≥75%;乡镇卫生院医生达到大专以上学历≥90%,其中本科学历≥10%;每个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2名以上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师;全市卫生管理人员均参加过3个月以上的岗位管理培训,并获得培训合格证。

目标10科技进步指标建成1—2个省级临床重点学科,12—15个省级及以上临床重点专科,30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2—3个向全市开放、资源共享的市级临床和疾病控制重点实验室,培养和引进5—6名省级医学领军型人才和省级医学重点人才,36名市级医学重点人才,年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10项,市(厅)级科研课题30项,局级科研课题15项。培养和引进省“333工程”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1—2名、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9—12名,市“169工程”学术技术带头人16—20名,市科技骨干37—45名。培养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8—10名。

目标11信息化建设指标建立标准统一、功能完善、数据共享、互联互通、高效快捷、安全可靠的全市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医院信息系统和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能满足全市居民就医与健康档案查询功能于一体的“一卡通”工程。

四、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

坚持以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为主导、民办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办医原则,适度控制办医规模,科学有序,错位发展,建成结构布局合理、覆盖城乡的医疗服务体系。

明确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主体地位。市级政府在市区重点建设一所三级综合医院、一所三级中医院、三所三级专科医院。辖市政府重点办好辖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及相关专科医院,每个建制镇办好一所乡镇卫生院,规划建设好中心乡镇卫生院。

鼓励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凡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具备相应举办条件的各类社会资本可以独资、合资、合作、项目融资等形式举办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二级综合医院以及具有特色和社会需求的专科医院,如老年病医院、护理院和康复医院等特需医疗特色医疗机构。

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和市第一人民医院定位为全市集医疗、教学、科研、保健于一体的基本现代化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江滨和康复医疗集团重点解决疑难疾病诊治,承担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开展高新精尖医疗技术。江滨集团是以技术为纽带、松散型的医疗集团,以江大附院为核心,市中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整建制委托集团管理,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五九医院以业务技术合作方式加入集团,其他医疗机构以多种形式加入集团,集团内成立专家会诊中心、社区健康宣教中心和病人双向转诊中心。市中医院定位为全市中医的医疗、教学、科研、保健于一体的区域性三级甲等综合性中医院,重点解决利用中医的理论、技术诊治疑难疾病,开展中西医结合诊治疾病。市第三人民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定位为全市传染病的医疗、教学、科研、保健于一体的区域性三级专科医院,重点解决常见、多发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的疾病诊治,承担应对传染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建成三级甲等传染病医院。康复集团是以资产为纽带、紧密型的医疗集团,由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市一院新区分院及辖市(区)相关医疗机构组成。集团内建立临检、影像、采购配供、消毒供应、信息和社区卫生服务管理等6大中心;根据功能定位,市第二人民医院迁建南徐新城,建成专科特色医院。异地规划新建500张床位规模的精神卫生中心,定位为镇江市精神疾病的医疗、教学、科研、保健于一体的区域性三级专科医院,重点解决精神疾病诊治。将市儿童医院整合到市妇幼保健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医院)定位为全市妇幼疾病的医疗、教学、科研、保健于一体的区域性三级专科医院,重点解决妇幼疾病的疑难疾病诊治和妇幼保健工作。市口腔医院定位为重点以专科疾病诊治为主的特色医院。丹徒区人民医院定位为辖区内综合医院,重点解决区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治疗,并承担应对区域内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东吴医院定位为二级综合性民营医院,作为对公立医院的有益补充,重点解决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丁卯医院、中山医院和新港医院定位为专科门诊为主的小型综合性民营医院,主要解决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引进社会资本新建一所老年性护理医院,在丁卯高新科技园区新建一所社会办二级综合医院。其它辖区(京口区、润州区)不再举办综合和专科类公立医院。

(二)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完善市级急性传染病防制工作绩效管理体系,提高疫情报告质量,建立传染病疫情预测预警制度。开展针对辖区常见与多发急性传染病疫情监测与分析工作,采取综合防病策略降低传染病发病率。公共卫生服务综合实力跻身省内领先方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实验室检测能力、职业卫生服务、食品安全、饮用水质量达省先进水平,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达国内先进水平。严格依法职业病诊断,不断拓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业务,推进企业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定期监测重点有毒、害、尘企业职业危害因素,覆盖率100%。全市各级疾控机构实验室检验能力达到省、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检验能力标准。

加强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督管理考核评价体系,信息发布及时,监管职能清晰。建立完善的营养与食品安全领域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建成以市卫生监督所为中心,以辖市(区)卫生监督所为重点,以农村卫生监督网络为基础的三级联动卫生监督执法新体系。医疗机构违规行医得到有效治理,采供血安全得到切实保障。进一步规范职业卫生及服务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职业病发病率。规范与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与处置能力,不发生重大院内感染事故,生活饮用水监督有力,保障水质安全。

加强职业病和慢性病防治体系建设。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完善与职责任务相适应、规模适度的职业病防治网络,基本职业卫生服务逐步覆盖到乡镇、社区,加强化学中毒和核辐射医疗救治的能力建设和管理,新增一个职业病诊断机构,健全监管网络,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监管。建立健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满足居民卫生服务需要的慢性病防治体系及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培训和发展社区慢性病防治人力资源,推进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高血压等慢病的防治工作,每个辖市(区)均建立1—2个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基地,实施以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为主导的综合干预措施,降低主要慢性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改善生活质量,延长健康寿命。

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市及各辖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各级疾控、监督与医疗机构均要设置独立的应急办或明确专门科室、专职人员,负责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依托市疾控中心组建“镇江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决策指挥中心”,实现卫生应急相关信息资源的整合和传输与共享。完善市、辖市(区)两级预案数字化建设任务。启动辖市(区)级急救医疗中心(120)建设,实现与省、市急救医疗指挥中心的联网互通。加快江苏省卫生应急工作示范县(市、区)建设,50%以上的辖市、区通过省级卫生应急示范县(市、区)建设的达标验收,有条件的可争创国家级卫生应急工作示范县(市、区)。在市、辖市(区)两级建立规范的卫生应急基本物资储备库(点),卫生应急基本物资储备完成率,分别达到省卫生应急基本物资储备目录的80%和60%。建立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配送和监管的信息化联网管理。

加强急救医疗体系建设。加强对急救卫生资源的整合和统一管理,科学规划,组建全市院前急救网络,建立高效的紧急医疗救援体系。市区按每20万人口设置一个分站或急救网点,建成5个城区急救分站,按每5万人口1辆救护车的标准,配备20辆救护车,配全车载急救设施设备。加强各急救网络医院急诊科和eICU的建设,提供急救医疗救治。

加强采供血体系建设。抓好医学重点实验室建设,建成核酸实验室,开展核酸检测。合理布局流动采血车停放点,市区范围内新开设3—5个献血屋。加强人才培养和提高科研水平,建成一个综合实力排在全省前列的现代化血站。

加强妇幼卫生体系建设。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是由政府举办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整合市区妇幼卫生资源,将市一院、市二院的产儿科整体划入市妇幼保健院,在原地分别设立产儿科门诊和急诊部分,统一调配。加快基层产科资源调整,对保留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产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设备配备、提高服务能力,不再设立产科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群体保健为工作重点。深入推进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公卫妇幼保健项目,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加强妇幼卫生机构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

(三)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农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政府举办的农村卫生机构全部按规定要求完成建设任务,达标率达100%,打造15分钟健康服务圈。乡镇卫生院和中心卫生室按照相关职能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及疾病预防与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工作,社会和个人举办的其他农村医疗卫生机构也可承担相应的预防保健任务。全面完成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增加服务内容。重点加强农村计划免疫规范化门诊建设,开展重点人群疫苗接种。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指标提前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政府举办为主,实行一体化管理。中心和站根据《镇江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规划》,按照《江苏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标准》建设。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要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积极发展老年护理、康复等延续服务,逐步实现急、慢性病分治,实行社区首诊制,推行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推进“3+x”家庭健康责任团队服务,逐步让每个居民拥有自己的家庭医生和健康顾问。

(四)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巩固完善以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社会医疗救助为扶持的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筹资水平和统筹层次,缩小保障差距,实现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加强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之间的协调和衔接,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增强医疗服务透明度。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整合全社会医疗救助资源,畅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困难居民重病医疗救助、惠民医院、慈善门诊等医疗救助通道,不断提高医疗救助综合效应。

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新农合基金使用管理,建立责任明确、分担合理的多渠道筹资机制,逐步提高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使参合人员个人医药费用负担明显降低。大力推进新农合信息化建设,完善新农合信息平台,实现市、县新农合信息系统联网管理。统一新农合补偿方案规则,逐步实现新农合补偿方案的规范统一,完善住院统筹与门诊统筹相结合的补偿模式。积极开展以总额预算、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等方式相结合的综合付费方式改革。充分发挥卫生部门统筹管理医疗保险支付和医疗卫生服务的优势,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提高参合人员受益面和保障水平。

强化医疗保障管理服务。坚持以收定支、略有节余的原则,规范各项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建立科学的付费机制,使医保基金运行效益最大化。积极探索谈判机制和付费方式改革,合理确定药品、医疗服务和医用耗材支付标准,发挥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和药品费用的规范、监管和引导作用。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医疗保险公共服务体系,有效整合医保经办资源,加快推进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服务,做到“同城无异地”。

(五)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

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强化落实公立医院出资人制度,健全江苏康复和江滨两大医疗集团运行绩效考核体系。完善集团理事会决策、监事会监督和院长负责制经营管理的机制。探索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监管机制。加强公立医院内部运行监管,严格控制公立医院规模、标准及贷款行为,加强院长绩效考核和经济责任审计。

优化公立医院协作体系。依托两大医疗集团进行资源整合,加快实现集团的专业技术、医疗设备、医学科研等优质医疗资源共享。通过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管理指导等多种方式,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实行分级医疗、双向转诊,引导一般诊疗下沉到基层,使公立医院改革与健全基层医疗卫生体系紧密配合,相互促进。

完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完善院长负责制,健全医院组织结构和规章制度,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形成完善的医院内部决策执行机制。严格医院预算管理和收支管理,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分配激励机制,实行以专业技术能力、工作业绩和医德医风为评价标准的绩效考核评价制度。

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加大医院管理干部的培训力度,强化医院精细化管理。加强医疗质量基础管理,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安全控制评价体系,推广病种规范化诊治,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改进服务流程,推进优质服务,加强医患沟通,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充分发挥第三方调解作用,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强化公立医院监管职能。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监管机制,重点加强等级评审、要素准入、执业行为的管理,完善机构、人员、技术、设备的准入与退出机制,建立公立医院绩效评估管理体系和医疗质量安全控制评价体系。全面推行医院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六)全面实行基本药物制度

完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规范采购流程,政府举办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统一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严格基本药物的使用配备和零差率销售,全市所有零售药店、医疗机构均配备销售国家基本药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按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物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建立基本药物采供违约惩戒机制,保证基本药物供应。

建立多元化的补偿机制。建立健全多渠道补偿机制,对基层医疗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运转经费不足部分,采取财政专项补助、提高基本公共卫生补助标准等多种方式,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获得合理的补偿,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使人民群众真正得实惠。

进一步做好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配供监管。建立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配送企业进退出机制,建立全市统一的基本药物监管平台。卫生行政部门制订临床基本药物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发挥临床药师对药品使用的指导、监督作用,加强临床用药指导和监管。鼓励患者凭医院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基本药物。

(七)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

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抓好政府主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建设,每个辖市办好一所中医院,完善以市、辖市级中医院为主体,以综合医院中医科室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科室为重要力量,以中医诊所、门诊部、中医坐堂等为补充,涵盖预防、保健、医疗、康复等功能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发扬中医特色,全面提升市级中医院综合诊疗能力和水平;加大辖市、区级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力度,完善基础设施,配齐基本设备,达到省定标准。推动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充分发挥中医药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各级中医院均要设立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治未病)科室。在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开发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产品,并将其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立中医药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中医医院急诊科建设,提高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依托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中开展中医、中西医结合治疗传染病临床基地建设,加强中医医院对感染性疾病的防治能力。重点加强心脑血管病、糖尿病、恶性肿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肾病等重大慢性和病毒性肝炎、新发传染病等中医药防治临床研究。

推动中医药继承创新。做好具有地方特色诊疗技术和名医、名科的保护与培育,加强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传承。加大对中医药的宣传力度,繁荣发展中医药文化,扩大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

五、保障措施

(一)坚持政府主导,建立多元化卫生投入机制。

政府对维护和促进国民健康负有重要的责任。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中,政府要在规划、调控、准入、监管、筹资、基本服务提供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努力增加投入,逐步减轻群众医药费用的负担。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化卫生投入机制。明确政府、社会的卫生投入责任,确立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建立和完善政府投入机制,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使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新增卫生投入重点用于支持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和业务经费由政府全额安排,逐步提高人均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政府负责其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经费、设备购置经费、人员经费和其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对基本医疗保障,政府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落实公立医院政府补助政策,建立以政府购买服务为核心的政府投入机制。对中医院、传染病医院、精神病院、妇产医院和儿童医院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

(二)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

卫生事业发展必须从维护全体人民健康的全局出发,统筹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卫生监督体系的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实现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要科学界定政府、社会和个人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中的责任,统筹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维护医疗卫生人员的合法利益,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卫生人员参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加强制度建设,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

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市场准入,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时优先考虑社会资本。社会资本自主选择申办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保定点机构设置规划等的编制和调整中,为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卫生领域拓展空间。新增高端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原则上由社会资本举办。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高水平、二级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以及特需医疗、护理院、老年病医院、康复医疗、社区卫生服务等资源较少或特色明显的医疗机构,发展区域侧重于南徐新城、丹徒新区、丁卯新区等新兴地区以及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等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的地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革与发展。

(四)加快人才培养,实施科技兴卫工程。

建立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培养基金,积极培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需要的合格全科医生、农村留得住和用得上的卫技人员;努力造就一批优秀中青年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学科带头人和适应卫生事业发展的职业化管理队伍;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营造留住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环境。医学科研以技术引进为主、引创结合、临床研究与基础研究相结合,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和发展优势相结合,加速开发医学高科技技术的应用研究和实验医学研究,力求逐年有所发展、有所突破,加大科技成果奖励力度。坚持科技兴卫,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六、规划实施与评价

(一)为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市政府成立卫生发展规划委员会,作为规划实施的领导和协调机构,负责研究规划的重大决策和最后审议等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规划具体实施。

(二)规划的实施应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边规划、边调整的原则。对不能执行本规划的有关单位,将在医保定点、人才引进、职称评定、科研立项及财政拨款等方面给予制约,并对其主要领导给予行政处罚。市政府要围绕规划的监督管理,颁布具体实施办法。

(三)成立镇江市卫生规划专家委员会,与规划办公室一起,定期对规划的实施进行技术监测和评价。

附件:镇江市“十二五”卫生发展重点工程

附件:

镇江市“十二五”卫生发展重点工程

一、“健康镇江”工程

到2015年,通过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民参与、持续改进,镇江市民的健康素养总体水平全面提高,达到全国先进水平,把镇江基本建成拥有健康人群、健康环境、健康服务的现代健康城市。

(一)夯实政策基础。遵循“突出健康、以人为本,明确重点、科学规划,持续改进、协调发展,城乡联动、整体推进”的原则,出台《健康镇江2015行动》实施方案,制定并完善发展目标和实施路径。相关部门出台具体配套方案,形成政策性配套文件,夯实实施方案政策基础。

(二)完善工作网络。建立工作机制;制定“行动”三大板块工作职责及考评体系,形成高效协调的运行机制;开办《健康镇江》专题刊物,并通过多种媒体的广泛宣传,不断扩大“健康镇江”的影响力、辐射力和带动力。

(三)突出重点内容。借力“健康镇江”,重点推进健康促进和慢病防治,使“十二五”各项健康指标达到全国先进,并建成慢性病防治示范市;强化疾控业务数字化建设,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做好血地防、重大传染病防治、疟疾与麻疹消除、免疫规划、职业卫生、食品安全、医疗市场监管、老年健康、精神卫生管理,不断提升疾病防制与卫生监督工作水平。

(四)稳步有序推进。2012年,健康镇江行动中卫生部门承担的项目开始有序推进,其他相关部门所承担的项目开始启动。2013年,在所有辖市区以及各相关部门全面推开,各项具体工作进度达到总体目标的50%以上;80%的社区/村、街道/乡镇开展健康促进示范点建设,30%—50%的社区/村、街道/乡镇创成健康促进示范点。2015年,形成富有镇江特色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体系,以及疾病防治与疾病管理工作体系。

二、“智慧健康”工程

到2015年,结合镇江实际,建立标准统一、功能完善、数据共享、互联互通、高效快捷、安全可靠的全市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医院信息系统和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能满足全市居民就医与健康档案查询功能于一体的“一卡通”工程。

(一)健全全市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决策系统,构建全市疫情和公共卫生监测管理预警系统,建立规范化的医疗救治信息系统和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畅通信息沟通机制,加快推进全市卫生监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二)完善医院信息系统。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应用为重点,建立统一信息服务平台。三级医院重点加强临床信息系统的建设应用,利用远程医疗技术,为病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医疗服务。二级医院完善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医生工作站,提高临床信息系统的应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开展信息系统的应用,实现与上级医院信息实时传输、无纸化双向转诊及远程会诊。

(三)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以个人健康档案为基础、家庭健康档案为核心的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开展“六位一体”的社区管理工作,实现信息共享,建立与医院的网络连接,实现双向转诊、健康体检及诊疗等信息实时互换、预约挂号以及远程会诊功能,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就医问题。

(四)完成市民医疗健康“一卡通”工程。以市民卡为载体,推动市民就诊、健康档案查询功能于一体的“一卡通”工程,实现市区医院、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全覆盖,构建全市各级医疗机构数据集中保存、数据授权交换共享的信息平台,实现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居民健康信息共享。

(五)完成卫生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建立统一的区域卫生办公平台,进行全市网上传、批阅文件,实现无纸化办公。

(六)完成公共卫生信息数据中心平台建设。建立全市卫生系统视频会议中心和应急指挥决策调度中心。通过建立全市公共卫生信息平台,实现与上级有关部门的信息互通,支持电子政务等相关业务的进行。

三、科教兴卫工程

到2015年,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符合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卫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一批科学、规范的省、市临床重点学科,使我市总体医疗技术水平和卫生服务能力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一)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围绕我市卫生防病治病需要和医学科技的发展,加强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建设,加快实施“科教兴卫”工程。建成1—2个省级临床重点学科,12—15个省级及以上临床重点专科,30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2—3个向全市开放、资源共享的市级临床和疾病控制重点实验室。

(二)重点研究领域。重点开展重大慢性疾病的防治研究,重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意外事故和职业危害快速救治、防治研究,恶性肿瘤的防治研究,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研究,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的治疗模式、规范、标准和康复方案研究,老年性疾病防治的研究和医学高新技术临床应用研究。

(三)促进医学科研成果转化。积极开展医学科学研究,加大对科研课题研究的资助力度,全面提高全市医学科技创新能力。每年有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10项,市(厅)级科研课题30项,局级科研课题15项。加强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推广适宜技术,每年从优秀的医学科技成果中,推广和转化5项高水平临床诊疗及防治技术,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增强临床防治能力。

(四)引进医学高新技术。大力开展医学新技术引进推广,规范新技术引进、运用、推广管理程序,每年引进、消化和吸收5项省内重大医学新技术,达到省内领先水平,不断充实和完善全市医疗技术服务项目,填补省市空白。

(五)加强中医药科研能力和专科建设。加强脾胃病、心脑血管病、呼吸系统疾病、肾病、病毒性疾病、老年病、糖尿病、恶性肿瘤等中医药治疗具有独特优势的慢性病的研究,力争有4-6项市(厅)级科研项目、2项科技成果。建设3—5个省级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重点专科、10-15个市级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重点专科。新增2个以上国家级农村医疗机构特色中医专科(专病)。

(六)发挥行业学(协)会载体作用。充分发挥卫生系统的各学(协)会人才荟萃、知识密集优势,加强学术咨询和交流,活跃学术氛围;开展医学科研课题与科技合作,积极开拓新业务,发挥非政府组织的更大作用。

四、卫生优才工程

人才是卫生事业发展的第一资源。“十二五”期间要采取切实措施,优化人才结构,提高专业技术人才水平。

(一)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在省市“135工程”建设的基础上,吸引和凝聚一批优秀人才,培养和引进5—6名省级医学领军型人才和省级医学重点人才,成为省内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技术带头人。按照“公开选拔、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原则,完善重点人才的绩效评估、考核体系,实行过程动态管理和目标管理,实现滚动式建设,培养36名市级医学重点人才。培养和引进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1—2名、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9—12名,培养和引进市“169工程”学术技术带头人16—20名,市科技骨干37—45名。培养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8—10名。

(二)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到2015年,全市卫技人员队伍中杜绝无专业学历者,二三级医院严格按目标指标执行;市级疾控中心本科以上学历达70%以上,辖市区50%;市级卫生监督所大专学历达100%以上,辖市区95%;进一步优化专业人员职称结构比例。

(三)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强培训基地建设,每年对200名已在我市区及辖市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的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进行为期三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四)加强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继续深入推进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做好现有69名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阶段、理论学习、各类考试的教学管理工作;开办第三、四届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班。为每个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2名以上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师。力争建成一个江苏省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示范基地。

(五)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评选第二届镇江市名中医、中西医结合专家;评选镇江市中医药临床重点人才和学科带头人10—20名;完成30名江苏省农村优秀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培养90名乡村医生取得中医中专学历;开展省、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10项以上,继续教育地区覆盖率达100%,专业覆盖率达80%。

(六)加强卫生管理岗位培训。逐步建立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到2015年,全市卫生管理人员均参加过3个月以上的岗位管理培训,并获得培训合格证。

(七)加强卫生职业教育基地建设。依据镇江卫生学校这一卫生职业教育培训和考试基地平台,配合协调整合市区职教资源,做精做强护理专业,为医疗机构培养专业护理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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