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评选2005年度“杭州市文明印刷企业”等活动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杭州市文广新局文号:
颁布日期:2006-03-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开展评选2005年度“杭州市文明印刷企业”等活动的通知

杭文广新印刷〔2006〕2号

各团体会员单位:

为促进杭州市印刷业健康有序发展,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杭州市印刷协会决定开展2005年度“杭州市文明印刷企业”、“杭州市文明印刷示范单位”和“杭州市印刷企业优秀经营者”评选活动。评选范围是全市出版物印刷企业、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的团体会员单位。对评选出的单位和个人,我们将在杭州印协四届三次年会上授牌表彰,并通过新闻媒体报道宣传。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文明印刷企业评选条件:

1、曾获县(市)级以上部门授予的先进单位(集体)称号;

2、企业内部管理规范,2005年度无违纪违规、劳资纠纷、偷税漏税等记录;

3、有1只以上印刷产品曾获省级以上(含省级)优质奖,或在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中表现突出的;

4、热心印刷行业公益活动,规范行业经营行为,维护行业整体利益。积极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关心支持杭州印刷行业的发展。

(二)文明印刷示范单位评选条件:

1、曾获市(地)级以上部门授予的先进单位(集体)称号;

2规范企业自我管理行为的各项制度健全,2005年度无违纪违规、劳资纠纷、偷税漏税等记录;

3、产品质量曾获部(署)级以上部门授予的优质奖;

4、连续三年获得“杭州市文明印刷企业”光荣称号;

5、热心印刷行业公益活动,规范行业经营行为,维护行业整体利益。积极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关心支持杭州印刷行业的发展。

(三)印刷企业优秀经营者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印刷行业本职工作,经营成绩显著;

3、遵纪守法,2005年度无违纪违规、劳资纠纷、偷税漏税等记录;

4、积极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关心支持杭州印刷行业的发展。

二、评选程序

1、各团体会员单位填报评选自荐表,截止2006年3月20日前报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印刷管理处;

2、各项评比经四届六次常务理事会议确定后,报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批准;

3、“杭州市文明印刷示范企业”在获2005年度“杭州市文明印刷企业”中择优产生。

三、评选要求

请各团体会员单位接通知后,认真参加评选,并将评选自荐表于2006年3月20日前送、寄或传真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印刷管理处。地址:杭州市文二路268号;邮编:310012;传真:88228860;电话:88228860;联系人:李珠。

附件:

1、2005杭州市文明印刷企业、杭州市文明印刷示范企业评选自荐表(略);

2、2005杭州市印刷企业优秀经营者评选自荐表(略)。

二〇〇六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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