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5年烟叶生产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5-03-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5年烟叶生产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常政办函〔2005〕17号

石门县、桃源县、临澧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烟叶产业发展,提高烟叶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5年烟叶生产购销政策的通知》(湘政办发〔2004〕5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明确烟叶种植和生产计划。2005年全市计划种植面积5万亩,产量10万担。其中:石门县种植面积3万亩,产量6万担;桃源县种植面积1万亩,产量2万担;临澧县种植面积1万亩,产量2万担。力争经过3年的努力,全市种植面积达到10万亩,产量突破20万担,产值达到1.5亿元。

二、优化烟叶生产区域布局。石门县、桃源县、临澧县均为我市烟叶生产基地县,重点发展石门县烟叶生产。各烟叶基地县要从实际出发,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以基本植烟农户为基础,通过老基地辐射新基地,重点扶持发展一批万担以上的重点乡镇、千担以上的专业村和专业大户。突出开发壶瓶山、牛车河、太浮山三大区域的优烟基地,建成稳定的原烟基地。

三、继续加大生产扶持投入。常德卷烟厂、市烟草公司和各级政府继续联办烟叶生产基地,各方生产扶持投入资金实行捆绑分项安排。常德卷烟厂实行补贴与调拨挂钩,上等烟(不含上部烟)和C3L达到调拨量30%的比例,按调拨每担烟叶120元的标准实行烟叶基地补贴,由市烟草公司按照分项要求落实扶持资金。烟叶大棚育苗和漂浮育苗逐步向商品化生产过渡,由种烟村提供场地和水源;烟草公司无偿提供育苗所需的种子及配套物资,并组织播种阶段的实施,技术员负责育苗技术;固定专业人员有偿管理;烟农按每千株20元的价格进行购买。大田覆盖地膜所需资金由烟草公司以实物形式无偿扶持50%,烟草公司按实际收购量每担上中等烟195元、每担下低等烟175元的标准为烟农提供肥料、农药、农膜等物资,实行产前承诺并到位物资,产后结算兑现。对统防统治农药,由烟草公司按每担烟叶10元的标准以物资形式统配。对基地计划内新建的标准化烤房每座补贴400元,由各地申报,相关单位组织验收认定,烟草公司发放到户。烟农生产贷款按每担5元的标准由烟草公司实行贴息。

四、加快基本烟田建设。各产烟县要按照常政办函〔2004〕66号精神,落实基本烟田

规划、建设与保护工作。要把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国土贮备总体规划,加大投入。要合理调配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和以工代赈等支农投入,进一步加强基本烟田建设。烟草部门按每担上中等烟叶30元的标准列出专项投入资金。基础设施项目计划,由市烟叶生产领导小组根据发展要求统一规划安排,不搞平均分配。力争通过3年努力,全市建设17万亩基本烟田,确保烟叶生产在基本烟田的规划区内实行轮作。

五、实行特产税优惠政策。按照湘政办发〔2004〕58号和常政办发〔2004〕1号文件精神,对县级烟叶特产税继续实行返还政策。按8%的比例从特产税中提取烟叶生产奖励专项资金;按特产税7%的标准提取县、乡两级烟叶生产领导小组的活动经费;按每亩35元的标准提取用于补贴烟农购苗等生产性支出,收购时委托烟草部门兑现给烟农。以上各项由烟草公司垫付,年终缴纳特产税时结算。特产税的剩余部分县、乡财政按比例分成,重点倾斜乡镇,具体比例由县人民政府确定。

市、县烟草公司和常德卷烟厂用于扶持烟叶生产的生产资料等补贴、标准化烟草站建设和“烟水工程”等生产性建设资金,进入生产成本核算并免征农业特产税。对国家不予收购的等级烟叶,由烟草公司进行收购,并免征农业特产税。

六、加大考核奖励力度。市、县、乡、村各级实行严格的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励。市级奖励市本级从烟人员和县烟叶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县烟办主任、县烟草公司分管副经理、收购万担以上的乡镇主要负责人;县级主要奖励本级做出贡献的乡、村、基层烟站负责人以及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具体奖励办法由各地自行制定。所需奖金来源为:凡经省质检组抽查,等级合格率达80%以上,政府按收购每担上中等烟叶提取5元的标准列为奖励资金,由市级统筹安排使用,所提资金由烟草公司列支;县级所得特产税的8%用于奖励资金;烟草公司按每担上中等烟叶5元标准购买烟叶生产资料用于奖励到专业村或重点村,同时适当给予一般村技术推广补贴。奖励资金由市、县烟叶生产领导小组统一管理。

七、建立种植风险保障机制。各级要多方筹资,实行烟叶生产自然灾害生产成本保险,每亩烟叶生产承保标的为500元,由市烟草部门按每担烟叶20元的标准列出专项资金,根据当年灾情,由乡、村申报,县、市烟办和烟草公司核实,报市烟叶生产领导小组审定,烟草公司理赔到受灾户,当年理赔资金不足部分,由各县用特产税、灾减等方面资金予以补充。

八、实施科技兴烟战略。以创“芙蓉”烟叶品牌为目标,大力开发优质烟叶,确保上中等烟比例达到90%以上,其中上等烟比例达到30%以上,收购等级合格率达到80%以上。各级要建立行政领导负责、烟办组织协调、烟站具体负责实施的科技兴烟运作体系。要抓好烟叶生产技术方案的组织实施,提高规范化生产水平;加强和组织生产技术培训,提高从烟人员和烟农的技术素质;加强技术员队伍建设,重点培养稳定的本地技术人员和村级骨干;加强烟叶生产实用技术的推广工作,办好县级烟叶生产科技示范园和乡村生产示范片。

九、加强烟叶生产的组织领导。县、乡(镇)必须理顺烟叶生产的领导和管理体制,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市、县烟叶生产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烟叶生产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决策、协调和督查作用。为保证市、县烟办正常开展工作,市烟草部门按年度烤烟收购量每担5元的标准给予市烟办活动经费补贴,按县实际收购量每担5元的标准给予县烟办活动经费补贴。收购量3000担以上的基地乡镇必须建立烟草站,配备强有力的工作班子,每230亩种烟面积须配备一名生产技术员。

十、强化烟叶生产收购合同制,全面推行烟叶生产户籍化管理。在烟苗移栽前,各产区烟草公司要按照下达的计划与烟农签订产购合同。对烟叶生产实行户籍化管理,产购合同实行微机管理,在收购中实行全等级收购,坚持初预检制,坚持按合同收购,户交户结,切实维护好收购秩序。

二OO五年三月九日

延伸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

中共白银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