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莞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东莞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05-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东府〔2006〕48号
关于印发《东莞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业经东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五月十一日
东莞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产业升级和城市升级,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的关键一年。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深入实施“一城三创五争先”的战略思路,着力实施“四项工程”,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加快改革开放,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实现又快又好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打下更为坚实的基础。
一、深化经济结构调整,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
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巩固提升电子信息产业,大力发展医药、生物工程、新材料、环保和光机电一体化的高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积极发展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大型企业集团,积极发展“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以松山湖为载体,引进大型企业,培育高新产业,发展科教事业。开发虎门港立沙岛石化工业园,适度发展石化工业。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加快提升现有电子信息、纺织服装、毛织、家具、五金模具等5个产业集群的竞争力,促进造纸、精细化工等产业集聚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有序推进产业转移。
实施“商贸东莞”工程,落实《关于加快我市服务业发展和改革的意见》,大力发展物流、会展、金融、资讯、旅游、会计、法律等现代服务业,积极壮大文化、体育等产业。引进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加快市保税物流中心和大京九物流基地建设,发展会展经济。积极扶持科技、商务、信息、教育培训等知识型服务业发展。发展连锁经营,改造提升大型购物中心和大型专业批发市场。加快建设农村和社区商业基础设施,建设若干个各具特色的商业圈、商业街。整合旅游资源,推进区域旅游合作,壮大以城市旅游、休闲度假、购物娱乐为主题的旅游业。扩大金融业开放,整合地方金融资源,吸引海外金融机构落户。
二、加快建立自主创新体系,培育和发展“两自”企业
实施“科技东莞”工程,完善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建立以“两自”企业和高新产业集群为主体的市镇联动、政企协同、内外合作、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企业在优势领域建立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以松山湖广东电子工业研究院等为载体,落实配套扶持专项经费,支持建设电子信息、电气机械、纺织服装、家具、玩具等行业技术平台以及各类公共技术平台。推进专业镇创新中心建设,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市工业设计研究院,建设完善的工业设计信息服务网络。
以松山湖留学人员创业园、东莞理工学院、广东医学院、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等孵化场所以及科技企业为依托,吸引各类高层次的人才参与我市的科技创新。从融资、用地、财税和人员入户、产品进出口、行政审批服务等方面,支持“两自”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品牌创建工作。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规划新建东莞高级职业技术学院。推进国家级高新区申报项目、863、973国家重点科技计划项目、中小企业创新项目、粤港联合招标科技项目、产学研与对外科技合作项目等重点项目。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等不法行为,维护名牌产品、驰名商标的合法权益。
三、促进内外源经济融合,扩大和加强区域经济合作
调整利用外资结构,引进跨国公司和国内知名大企业、大集团来莞投资,促进现有企业增资扩产,鼓励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和咨询、顾问机构,引导外资投向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扩展产业链条。组织好各场招商推介会,完善大项目洽谈跟进制度、重大项目报批专责、协调推进制度等。积极建立和完善反倾销联动系统,提高出口企业应对反倾销能力。
进一步落实扩大民间资本开放领域,扶持东莞民营企业50强等龙头企业,加快形成具有强大实力的本地产业集群。建立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和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帮助民营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建立民营企业与外资企业配套产品目录交流机制,引导和鼓励科技型、自主知识产权型民营企业进入外资企业尤其是世界500强、跨国公司、上市公司的产业链。积极组织民营企业参加国内外展销会、交易会等,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广泛参与区域交流与合作,特别是利用地缘优势开拓东盟市场,以加工贸易等方式开拓国际市场。
发挥区位优势,主动参与CEPA、泛珠三角和大京九经济协作带等区域合作,继续开展莞港联合推介与招商、联手开拓国际市场等工作。着力推进莞港物流、会展业以及金融、管理咨询等中介服务行业的合作。推进外资企业开展内销业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向中西部和东北拓展,稳步建设市外产业转移园区。积极与周边地区协调跨境基础设施建设,共同开展污染防治等工作。
四、加大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力度,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实施“绿色制造、清洁生产”工程,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循环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发与推广应用,鼓励企业开发、生产、示范、推广节能设备和产品。推动纺织、漂染、造纸、制革、化工、食品等行业开展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再生资源和工业废物综合回收利用程度。分类整治全市1252家重点污染企业。建设常平、中堂、麻涌等9个环保专业基地,实行集中建设、集中治污、集中管理。推动政府绿色采购,引导全社会的绿色消费行为,推广循环型消费,形成节约型的消费模式。推进绿色GDP综合核算。
加强资源节约和利用工作。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强化土地节约和集约用地政策,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大违规和闲置土地清理力度,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资源。积极解决好重点项目用地。组织实施热电联产、政府机关节能等节能工程,严格控制耗能大户。继续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支持地方电厂顶峰发电。积极开发清洁能源和再生能源,推广建筑节能,开发利用太阳能。制定鼓励节约用水政策。加强用油、用气保障工作。
整治东莞运河与流经村、镇中心区河段河涌污染。全面启动脱硫工程建设,积极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推进天然气汽车加气项目,控制饮食业油烟污染,防止养殖业污染反弹。巩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成果,创建“国际花园城市”,进一步完善五大森林公园建设,加强自然山体保护。合理规划公共绿地、环城绿带,创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生态村镇。加强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和防治,加强海洋资源保护与管理。
五、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
加快推进北王公路、石大公路改造和莞深高速石碣段、莞惠高速东莞段、环城路北环、环莞快速路一期、四环路与万道立交、五环路—广园东路连接线和同沙环湖路市政连接线等工程建设。开工建设人民医院新院、广电中心、环城路—广深高速石鼓连接线、中心区消防站等项目。建成报业大厦、市委党校新校区、松山湖大学体育中心等工程。加快市域轻轨交通项目规划论证,适时启动工程建设。加快松山湖园区配套设施,落实签约项目建设。做好虎门港立沙岛的开发规划和申报工作。开工建设虎门港沙田港区5号6号泊位、油气化工码头、石化仓储、保税物流等项目。加快东部工业园建设。全面开工第二批20项污水处理工程和配套截污主干管网。
全面启动长安、虎门、山区片、水乡片4项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和医疗垃圾集中处理工程、潲水集中处理工程、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建设。建设1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51项,建设市第四水厂二期管道和市第六水厂一期工程。实施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全面完成东莞大堤达标建设。
抓好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完善路网的改造和城市商业网点布局,加强土地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协调,以规划引导市镇村三级协调发展,促进城市空间布局优化。积极稳妥地推进旧城旧村改造。抓好交通、市政、建筑、社会治安四个专项整治,强化供水、环卫、照明、排污、绿化及城管综合执法等市政管理,建设新型文明社区。
六、发展现代都市型农业,提高农村城市化水平
稳定粮食生产,扩大蔬菜、花卉、果木、水产等优势特色农产品。加强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规划建设麻涌香飘四季农业园、桥头农业现代化示范基地、中堂生态园等农业园区。继续培育1-2家市农业龙头企业,发展1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一步完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整合市、镇两级农产品检测资源,建设市农业检验防疫综合大楼,健全农业标准化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
在全市农村开展“五整治”和推进农村“一保五难”工作,大力整治农村秩序环境。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完善村镇路网,积极发展农村商贸、物流和休闲旅游等第三产业。推进农民公寓建设,稳步回收改造旧村庄,发展新型农村社区。进一步增强中心镇的聚集和辐射功能,对条件成熟的村组逐步实行合并。
进一步落实欠发达镇村扶贫贷款、教育办学、用地收费返还、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落实专项资金,改善欠发达镇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安排欠发达镇大型工业项目。推进发达镇区与欠发达镇互惠互利协作。实行旧村旧厂改造与产业开发、产业升级相结合,促进产业布局从散乱型向集聚型转变,探索集体经济新的增长点。加大农村文教体卫和社保事业统筹力度,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就业技能。
七、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健全现代市场体系
建立健全政府行政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建设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创新领导干部考核机制。发展电子政务,推进“网上并联审批”和政务公开。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规范非税收入收支管理。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提高采购时效性。全面实施公务员法。
对经营性社会事业单位,进行公司制改造。进一步放宽投资领域,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进一步落实企业的投资自主权,完善投资核准制度和备案制度,健全企业投资项目网上核准、登记备案信息系统,规范政府投资行为。积极探索市属行政公益性投资项目“代建制”。继续深化国有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动各项社会事业体制改革。
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垄断性社会资源和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公共服务等行业部门。全面落实国有资本投资决策和项目法人约束机制,实行重大投资项目论证制和重大投资决策失误追究制。完善国有集体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约束机制,加强对国有集体资本运营各个环节的监管。规范发展土地市场,建设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健全粮食、能源、土地等重要战略资源的储备和安全保障体系。
八、大力发展教育文化卫生事业,积极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今年秋季新学年开始,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收杂费,调整中小学布局,推进联合办学。加快优质学校建设工程,以东莞中学等几所重点中学为龙头,建设“广东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加强重点职业学校和骨干专业建设,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推进松山湖大学城建设,大力发展高等教育。挖掘公办学校潜力,扶持和规范民办学校发展,积极解决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学问题。加大对欠发达镇教育的扶持力度,财政继续安排专款补助经济欠发达地区,加强改造薄弱学校,促进均衡化办学。
完善东莞图书馆中心馆及镇区分馆,抓好可园、蚝岗遗址、东莞民间工艺博物馆等建设,引导鼓励社会各界举办各类广场文化活动。不断充实完善市、镇(区)、村(社区)三级文化设施网络。大力发展文化经济,充分利用市场手段激发文化创造的活力。深化卫生体制改革,合理配置卫生资源,加强农村和社区卫生服务。加强两所中医医院基础建设和中医科建设,发展中医药事业。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建设,突出抓好禽流感、非典、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和儿童计划免疫工作。完善初级卫生保健,开展农民健康促进行动。
实施“创业东莞”工程。实行推荐就业补贴、企业岗位培训补贴、技能人才奖励、村(社区)促进就业奖励等政策措施。建设“一站式”的三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络。实施“万名技工培训”、“百名技师培训”、“青年创业培训”和渔民转产转业培训工程。扩大就业渠道,全年全市新增就业岗位11万个,城镇新增就业岗位3.5万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以非公有制企业、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完善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保险制度,统筹发展农(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发展补充养老保险。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扩大基本医疗保障救助范围。进一步落实劳动合同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建立欠薪防范机制和处理机制。探索创新外来员工合作医疗、规划建设廉租房、外来员工代表参政议政等制度。
实施“平安东莞”工程。建立新的大巡警体制,加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积极推进全市110、119、122“三台合一”工作,招收文职人员用于非执法岗位,从公安机关精简警力下沉到基层,完善对出租屋治安检查制度,整合社会治安资源,建立新的群防群治体系。强化安全生产,建立健全卫生防疫、食品安全和市场安全等预防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高度重视重大自然灾害预防和减灾赈灾工作。加强粮食市场管理,完善粮食储备和风险基金制度,健全粮食安全监测和预警机制。推进全民健身运动,提高竞技体育水平,承办好省第七届大学生运动会。建立人口计生工作层级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对人口出生情况的监控和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优化人口结构,稳定低生育率。继续落实好“十项民心工程”,切实解决群众困难问题。认真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要以“十一五”规划纲要为指导,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规划,突出规划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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