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嫦娥一号卫星运行期间通信保障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汴政办〔2007〕157号
颁布日期:2007-10-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嫦娥一号卫星运行期间通信保障工作的通知

汴政办〔2007〕15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嫦娥一号卫星已于2007年10月24日顺利升空,为确保卫星运行期间的通信畅通,根据上级要求,途经我市的郑徐、京九、济郑长途光缆承担此次重要通信保障任务,即日起至11月下旬将执行一级通信战备保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嫦娥一号卫星发射升空是我国航天事业的一次重大飞跃,卫星运行期间的通信网络畅通要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通信保障工作,大力支持市通信传输局保护光缆的各项活动,必要时公安、武警要配合做好保护工作。

二、市通信传输局要做好与济南军区通信部驻汴72749部队的沟通和配合,并做好跨省、跨地区长途光缆的维护,要及时与临省通信部队和通信传输局沟通信息,确保长途光缆军线业务的畅通,在光缆出现故障时要优先恢复部队通信。

三、从即日起至11月下旬,停止一切危及光缆安全的施工。必须在光缆附近施工时,要事先与通信传输局联系,按照线路维护部门制定的保护方案,并在专业技术人员监护下进行。对不听劝阻、野蛮施工的,由公安部门负责查处,造成通信阻断的,除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外,还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四、市通信传输局要认真做好此次通信保障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加强线路巡查,及时排除线路安全隐患。各地交通、公路、城建、水利、公用事业等部门在规划施工前,要主动与市通信传输局联系,相互配合,通力协作。公安部门要动员巡警协助线路维护单位进行线路巡查。

五、如遇特殊或紧急情况,请及时与市通信传输局和驻汴72749部队联系。

开封通信传输局及驻汴72749部队联合护线电话:2852474

二OO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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