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07年“民声热线”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韶市办联〔2007〕16号
颁布日期:2007-04-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07年“民声热线”实施方案的通知

(韶市办联〔2007〕16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纠风办关于《2007年“民声热线”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中共韶关市委办公室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4月12日

2007年“民声热线”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做好“行风热线”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广东省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制度》,进一步优化韶关经济发展环境,改进机关和行业作风,加大群众监督力度,提高行政效率,推进依法行政,扩大我市“民声热线”的影响,打造热线品牌,2007年继续由市政府纠风办、韶关广播电视台、韶关日报社联合主办“民声热线”专题专栏节目。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和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纠风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以“替百姓讲话、为政府分忧、促社会稳定”为宗旨,着眼于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把职能部门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努力架设政府部门、社会公共服务行业与人民群众直接沟通的桥梁,加强多方位、多渠道交流,化解社会矛盾,密切党群政群关系,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为全面建设“经济强市、交通枢纽、区域中心、山水名城、和谐韶关”服务。

二、栏目设置、要求和时间安排

(一)韶关电台

“民声热线”节目在电台分设3个版块。

(1)“民声热线”周一至周五版。每周一至周五上午7时15分至7时50分,共35分钟。

节目内容分别为:“民声热线”,由主持人接听群众热线电话。热线电话号码是8778913、8621997;“热线追踪”,由电台节目组追踪报道市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或群众反映事项后各单位的重视程度、解决情况、过程和结果;“热线回声”,由主持人告知听众热线问题的解决情况。

(2)“民声热线”周日版。每周日中午11时至12时为60分钟直播节目。播出方式为主持人+嘉宾(上线单位领导)+热线电话。按照市纠风办的统一安排,由上线单位的2名负责人,按节目安排时间轮流到韶关人民广播电台直播室“民声热线”栏目向群众宣讲行业法规,接听群众热线电话,倾听群众的呼声和建议,解答“民声热线”群众提出的与本单位有关的问题。

(3)“民声热线”周六版。每周六上午7时30分至7时45分为15分钟的“热线回声”节目,对上一周“民声热线”节目群众意见的落实情况和听众提出的一些一时不便解答、需要作调查或者需要协调多部门才能解决的问题,在“热线回声”栏目中给予答复。

2、韶关电视台

“民声热线”节目在电视台分设2个版块。

(1)新闻版。每周日上午11时的电台直播节目,由电视台拍成新闻类节目在电视台新闻中播出。并选择部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情况进行新闻报道。

(2)专题版。每周由电视台专题部根据一周群众反映的问题选择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度追踪报道。

3、韶关日报

“民声热线”节目在韶关日报分设3个版块。

(1)“情况反映”专栏。主要将群众向电台“民声热线”反映上线单位的主要问题适时作公开报道。报社将群众向电台“民声热线”反映的其他问题,以及来信来访来电中反映的主要问题,有选择地公开报道,韶关日报社投诉电话:8885627、8876400。

(2)“记者追踪”专栏。主要由报社记者对“民声热线”反映的问题进行追踪报道,促进有关问题的解决。

(3)“热线答复”专栏。由群众所反映问题的相关单位或个人提供情况,在“热线答复”中适时对群众反映问题的解决情况进行回答、解释。

4、特别节目

(1)6月中旬,在市中山公园(或全民健身广场)举办“民声热线”大型户外活动。主题为卫生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电台进行实况转播或录播;电视台、韶关日报进行专题报道。

(2)9月中旬,在市中山公园(或全民健身广场)举办“民声热线”大型户外活动。主题为教育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电台进行实况转播或录播;电视台、韶关日报进行专题报道。

三、“民声热线”节目的管理

为确保“民声热线”专题专栏节目内容导向正确,群众批评真实准确,反映问题能够落实到位,对“民声热线”节目作如下要求:

(一)所有“民声热线”节目由市政府纠风办协调组织,各协办单位共同负责。市三家新闻单位要做到所有“民声热线”的信息互通共享,各媒体各取所需、各有侧重、各显特色。

(二)电台、电视台、报社要成立民声热线节目组负责节目的具体实施。

(三)正确把握舆论导向。“民声热线”应坚持把“解难不发难”作为舆论监督的出发点,达到“加温不过火,帮忙不添乱”的效果;同时,坚持“三个有利于”原则:有利于解决问题,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社会稳定。

(四)要加大“民声热线”的宣传力度,确保“民声热线”成为群众高度关注的节目,取得良好社会效果。《韶关日报》、韶关电台和韶关电视台要经常发出节目公告。每周在《韶关日报》、电台、电视台、《韶关电视周报》适时预告节目信息,指导群众积极参与热线节目。

(五)电台、电视台、报社要做好每期节目的策划、采编、播出工作。每期上线节目,热线节目组应研究具体方案,周密考虑各方面因素,做好各项工作,精心采编制作,保证节目的安全、高质、富有成效。对上线内容要严格把关,不适合的内容坚决不播不发,并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有争议或把握不准的内容由纠风办请示有关领导后决定取舍。电台节目播出时使用延时器。

(六)每周群众在“民声热线”中所提出的问题,涉及上线单位的,周五上午由电台和报社将情况反馈给市政府纠风办和上线(相关)单位。电台要通知上线单位做好准备,准时参加周日的直播节目。

(七)对于不适合曝光的问题,除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外,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协调处理。对于部门处理不力或者需要多个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由记者密切关注,跟踪报道;对于有价值的新闻线索,应派记者跟踪采访做深度报道。对于一时难以解决、有特殊性和复杂性的问题,由纠风办上报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

四、组织领导

“民声热线”涉及各行各业,辐射千家万户,具有很强的舆论监督效应和社会效应,需要全社会和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

(一)“民声热线”在市“行风热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设立韶关市“民声热线”联络小组,负责“民声热线”节目的具体工作。联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纠风办(市纪委监察综合室,电话:8884557)(联络小组组成人员另行发文)。

(二)各上线单位上线时间为一个月。各上线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上线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办“民声热线”节目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将其作为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联系群众的桥梁,了解民意的渠道,树立行业形象的窗口,改善行业作风、树立部门形象的良好机遇,积极配合做好“民声热线”节目。

(三)各上线单位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在规定的时间里,领导(2名)和记录员(1名)要按时到韶关电台“行风热线”直播室做节目嘉宾,宣传行业法规,介绍自身行风建设情况,接听群众热线电话,答复群众投诉和咨询,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到或缺席节目。对电台、电视台、报社关于“民声热线”的采访,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提供情况,不得拒绝采访。

(四)各上线单位和在“民声热线”节目中群众反映存在问题的单位,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正确对待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要认真对待,通过答复听众的提问,为群众解难释疑。不得推诿、敷衍、搪塞,不得刁难打击报复群众。在上线节目中对群众咨询的问题要给予解答;投诉性问题或建议要表态,做出承诺,或说明理由。无论大小事情,均应有答复。向社会承诺的每一件事情,都要认真抓落实,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对节目造成不良影响的,其单位负责人必须到市政府纠风办说明情况。

(五)参加“民声热线”节目的上线单位和“民声热线”群众反映存在问题的单位,答复群众反映问题的时限为四天,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向市纠风办(传真电话8884557)、韶关日报社(传真电话8876065)、韶关电台(传真电话8819050)和韶关电视台(传真电话8871234)反馈处理情况,韶关日报、韶关电台和韶关电视台通过“热线”专题专栏节目向群众公布处理结果,确保“民声热线”节目中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六)“民声热线”的主办单位、上线单位和在“民声热线”节目中群众反映存在问题的单位,均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共同做好“民声热线”节目。属于政策咨询的,做好宣传,认真给予解答解释;属于反映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人和事,由部门做好调查核实工作,并及时反馈;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事情,实行首问负责制,由相关部门通力协助,共同解决,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群众通过热线举报的违法违纪事件,由有关单位党组织或纪检监察机关组织查处。

(七)为增强“民声热线”的效果,丰富节目的内容,在方案实施过程中,经市纠风办同意,“民声热线”会根据实际情况和节目需要选择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有关的单位上线,以满足群众解决问题的需求,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上线。

附件:1、2007年参与“民声热线”节目活动的单位名单。

2、2007年“民声热线”节目时间安排表。

韶关市政府纠风办

2007年4月12日

附件1

2007年参与“民声热线”节目活动的单位名单

乳源县

乐昌市

南雄市

仁化县

始兴县

新丰县

翁源县

曲江区

韶关市卫生局

韶关市教育局

附件2

2007年“民声热线”节目时间安排表

序号

单位

单位上线时间

主要领导上线时间

1

乳源县

2007年4月

4月22日11时至12时

2

乐昌市

2007年5月

5月20日11时至12时

3

韶关市卫生局

2007年6月

6月24日11时至12时

4

南雄市

2007年7月

7月22日11时至12时

5

仁化县

2007年8月

8月26日11时至12时

6

韶关市教育局

2007年9月

9月23日11时至12时

7

始兴县

2007年10月

10月21日11时至12时

8

曲江区

2007年11月

11月25日11时至12时

9

翁源县

2007年12月

12月23日11时至12时

10

新丰县

2008年1月

1月20日11时至12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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